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应对措施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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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应对措施研究

杨杰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 银川  750000

摘要:在群众环保意识逐步提升的今天,排污许可制度的出现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必要支持,本文将重点概述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措施,针对现存的问题制定出科学方案,旨在提供参考。

关键词:排污许可制度;环境管理;应对措施

    在人们生活水平日渐提升的背景下,工业化进程逐步加快,环境污染的速度有所提高,排污许可制度的出现给环境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为强化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等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也发现排污许可制度的不足之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优化环境管理措施,使环境得以有效维护【1】

一、排污许可制度概述

    排污许可制度就是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简称,其主要是对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约束,让其事先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过批准之后才可向环境排放符合标准的污染物制度。这一制度属于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的核心,对于源头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意义重大。历经数年的发展,我国的排污许可制度趋向完善,对于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予以明确,同时也清晰的展示出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及类别。环境管理工作对国家及社会的发展具有直接影响,同时也关系到国民的身心健康,只有严格遵循排污许可制度的要求,才能更好的推动环境管理进程,确保生态空间得以维护,降低企业随意排污的概率。

二、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现状

    虽然排污许可制度趋向完善,但在环境管理中仍然表现出不足之处,比如相应内容不够完善、监督及管理不到位等,从而影响到后续各项活动的进行【2】。应该注重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情况,抓住适宜措施,解决现存的问题,确保环境管理的整体成稳步提升。

(一)制度内容尚不完善

    目前,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反映出不足之处,主要原因是排污许可制度覆盖的内容不完善,以至于相关效力无从体现。现阶段,排污许可制度涵盖着丰富的法律条文,不同法律条文针对不同领域的排污问题加以规定,但是仍未具备专项法律对排污问题予以细化,相应的惩罚措施不够明确,使得具体工作开展时缺乏统一的制度标准。基于此,一旦出现违反制度规章的情况,将难以展示震慑作用,很多企业对排污不重视、不作为。

(二)制度监管不够严谨

    排污许可制度能够发挥出一定的保障效力,同时也能给排污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意见,但是现阶段的环境管理监管仍然是自上而下的模式,在具体管理的过程中上级管理仅仅发挥出监督指导作用,加之地方管理存在的平行关系,降低了相应的管理成效,最终成果并不理想【3】。不同区域间的监督管理实效存在显著差异,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适当控制,成为了现阶段重点关注的问题。由于监管部门不够明确,在出现排污问题时“无人管”和“都在管”的现象降低了整体效率,给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阻碍。

(三)制度监督较为薄弱

    排污许可制度监督存在着相对薄弱的一面,这对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可以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因排污许可制度监督不够严谨,从而直接干扰了后续各项活动的进行,对于长远发展非常不利。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过程中,相应部门要落实好必要的监督管理工作,但由于监督工作不够全面且不到位,使得表面工作显现出来,违背了排污许可证的设置初衷,最终影响到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应对措施

(一)优化制度体系

    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可以避免重复交叉的问题,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整体效率,保证基本水平迈上新台阶。通过详细分析上述问题,需适当的优化制度体系,要将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等加以明确。在排污许可制度的稳步实施下,企业可优化生产模式,加之环保部门的督促和管理,使得排污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出现排污不达标的问题。通过适当的优化制度体系,使其保障效力充分体现出来,若是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则可让其整改并验收,确保排污许可证切实发放,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总之,排污许可制度可以发挥出保障效力,对于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二)落实好垂直管理工作

环境管理并非独立的任务,因此不可单纯的依靠地方管理地方,还要重视全方位的结合,确保各个主体积极参与其中【4】。受到经济效益的影响,很多地方管理部门会对地方企业表现出保护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应对相应的模式加以转变。需采取垂直管理模式,除了明确地方管理责任外,还要展示出中央领导地位,确保责任和权力进一步细化,为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地方企业的环境问题可以和当地政府考核密切联系,在环境问题上畅通投诉与举报的路径,确保监督更加到位,实际的成效更为突出。企业也要关注自身的排污行为,保证与排污许可制度相吻合,强化环境管理的整体效率。排污许可制度应跟随着国家的环保要求适当转变,以便在环境管理中展示出积极作用。

(三)明确具体排放标准

环境管理的关键就是拥有统一要求和一致标准,在排污许可制度的支撑下,环境管理也要扎实落实统一安排,保证更好的提升实际效力。我国对于排污总量的控制多是依照大目标进行细化,将其分割成多个小目标逐步推进,但是很多区域有着特殊性,以至于影响到基本的实践成效。在进一步优化排污许可制度的前提下,可以明确具体的排放标准,通过统一的要求让企业自觉规范排污模式,保证主动接受处罚和整改【5】。排污许可制度展示出的保障效力较为突出,但是也要明确其基本要求和标准,这样才能真正的发挥出支撑效力,确保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时拥有理论依据。

(四)提升监管的力度

    环保部门要发挥出自身的监督职能,督促企业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将完善之后的排污许可制度下发至企业,环保部门也应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并配合监管,按照环保政策的要求检测排放污染物,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还要根据企业在使用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建立纠错机制,让排污许可制度的内容设置更为严谨。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企业全面了解排污许可制度,同时也能规范自身的排污行为,为取得显著的效益成果奠定基础,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总而言之,应注重监管力度的进一步强化,其对排污许可制度的稳步实施具有推动作用,同时也能规范企业行为,让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目标同步实现。

结语

为让排污许可制度发挥出自身价值,需要在环境管理中灵活应用具体措施,以保证排污许可制度的效力充分体现,给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保障。通过本文的详细分析,明确了现阶段排污许可制度下的环境管理情况,在探讨了具体问题后制定出可靠措施,以期稳步开展环境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杨风.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衔接融合的思考[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22,42(09):96-99.

[2]崔金星,文惠茹.企业主体责任导向下排污许可制的制度内涵、法律价值和构建路径[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1,46(01):24-30.

[3]贺蓉,徐祥民,王彬,王卓玥,张昱恒,崔金星.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立法的三十年历程——兼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目标任务[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0,45(01):90-94.

[4]吴满昌,程飞鸿.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互动和衔接——从制度逻辑和构造建议的角度[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02):117-124.

[5]王璇,郭红燕,郝亮,贾如.《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与相关环境管理法律制度衔接的研究分析[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21,46(05):122-127.

作者简介:杨杰 男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1990年2月14日 汉 本科 工程师 ;研究方向: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