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530200
摘要:随着我国数字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与创新,如何通过经济法规对其加以规范,是当前国际社会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国家经济发展处在一个重要的数字化转型时期,如果没有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必然会扰乱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由于现行的立法制度对数字经济监管尚有一些缺陷,以及法律上的一些空白,因此应尽早制定出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数字经济法。
关键词:数字经济;经济法;法律规制
数字经济是一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人们生活的经济体系,它通过现代数字技术,把人们的信息和业务活动转化为一种特殊的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它能使企业与用户达到双赢。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者之间,通过数字化科技,进行产品和服务上的交易,实现交易营业额的快速增长。数字经济作为数字化科技的产物,其内涵也日益复杂。将现代化的信息网络作为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作为中坚力量,提升经济效率,优化经济结构。从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数字经济的界定来看,数字经济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将信息资源转变成可以用来交换的数据,然后放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1数字经济概述
数字经济是信息技术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必然结果,数字经济范畴包括任何可以通过信息化技术或者信息网络平台进行资源的分配、流动,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各种经济形态。从内部的经济结构来看,它以数字化工业为核心,利用像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来强化内部结构管理,提升产出效率,从而在技术的推动下,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在就业结构上,以数字工业为中心,引入多种数字公司,促进科技创新。从其产生的增值作用来看,战略地图导向、用户画像等是以数据为中心的,通过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挖掘数据背后的附加价值,可以实现企业产销一体化,从而推动行业朝智能化方向发展。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能够给社会各行各业带来无限的发展机会。
2经济法理念、规制的内涵和特征
经济法是以经济、社会法为中心的,它的产生推动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政府有关部门要经常对经济法律特征进行分析,以理性的思维推动市场的稳定运作,并运用大数据对市场中的所有交易进行分析,及时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从而推动市场的发展。经济法是一部将社会与政治有机地联系起来的法律,它在社会与政府的融合中,促成了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经济法以社会总体利益为目标,以社会的总体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法律来调节社会关系、保证经济总量均衡、优化经济结构、维持竞争秩序、协调社会分配,实现经济自由和秩序、效率和公平、经济民主和集中。总之,经济法的产生,不但使市场结构更加完善,而且对人类社会发展也是有益的。
2我国数字经济的经济法规制问题
2.1缺乏与时俱进的法律制度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演变,我国迫切需要一套能够符合时代要求的数字经济法律体系,以应对发展中的数字经济问题。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数据信息、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出现,将会给企业带来诸多的法律问题。未来的法律问题通常都是由单一的法律条文来解决,如果没有基本的法规,那么这些单行的法规就会变得形同虚设,缺少基本的规范和标准。在我国现行的多部法律法规中,数字经济立法中存在着多部门立法,因此,对今后的数字经济立法和实施会产生很大的阻碍。
2.2缺失健全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
长期以来,数字经济以数据信息为核心,但现阶段我国网络安全体系十分薄弱,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问题十分突出。另一方面,针对金融机构自身技术、手段等方面的不足,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但却无法抵御所有的风险,最终导致数据泄露。另外,随着第三方移动支付的日益流行,更多的犯罪团伙也在等待机会,他们将手机支付的便利性和扩散性,通过利用虚假的链接,对公众财产实施犯罪。虽然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对网络安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比如“1+ x”的管理制度等等,但具体的措施还没有落实。换句话说,网络安全体系还在完善之中,这条路漫漫其修远兮,必须尽快建立起一套安全的网络体系,才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3经济法实施机制缺乏后劲
2018年,我国全面改革了竞争执法机构和运行机制,成立了新的市场监管总局,使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结合,为经济领域的司法实践开辟了新的道路,促进了市场经济法制的建设和完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扩大,我国经济法在具体实践中遇到了很多的阻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实施主体之间,协调方面出现问题,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和信息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一些职能部门,对数字经济的运行情况和其他衍生出来的相关产业的运作,产生监督协调不一致的问题。
其二,竞争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是一种有效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数字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的经济交易和经营模式发生了变化,同时也给交易和商业的法律模型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不同的经济形势和不同的发展阶段下,如何确保行业规则和竞争规则的比例和规范,是我国经济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
第三,从经济法律规范的执行水平来看,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快速,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普及和广泛的应用,导致了经济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发展在知识和技能层面上产生非常严重的滞后性和限制性。
3大数据视域下经济法观念的革新
3.1提高公民裁量权理念
在网络时代来临的今天,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为当前的生活与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是在大数据时代,市场的开放与政府的管理观念却越来越模糊,国内相关学者就此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探讨。专家学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应该采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来预判市场发展的趋势,让预判的经济能够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在互联网经济中,获胜者全胜的局面比比皆是,这就需要依靠国家的力量,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加以规范,从而能够确保经济的公正性。同时也有专家提出,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也在不断地进步,国家应该尊重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崇自由发展趋势,培养公民裁量权相关理念,引导公民利用自己的智慧,推动国家进步。目前,由于大数据技术,产生海量的数据信息,这一现象的出现,将传统的经营模式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使得社会经营开始分散化,传统式的集中管理方式已经不再适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国家应该多鼓励公民参加到经济治理中来,赋予公民更多的经济治理相关权利。
3.2利用大数据技术共同进行治理理念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共享经济已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由此可知,经济信息正日益透明化。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虽然改善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比如,许多没有道德素质的人,会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非法活动,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难度。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引入,也产生了大量的社会不平等,尤其是网络平台的影响,使得大多数的利益都集中在少数人身上,这有悖于经济法的公正。为此,政府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加强网络平台的公开透明,为国家和社会共同管理网络平台经济创造有利条件。另外,要鼓励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到网络经济的发展中来,增强网络数据的公开和公正,从而推动我国经济法的改革。
3.3控制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大数据的出现与发展也促进了网络的迅速发展。大数据技术随着信息革命的发展,正在和人工智能融合,大多朝阳产业以及相关产品也由此应运而生,比如滴滴出行、微信支付等,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受信息资讯科技的冲击,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以及幸福指数都得到了有效保障,但随之而来的还有社会风险。因为大数据技术具有双面性的特征,所以人们不能只靠大数据技术。在大数据的影响下,就经济观念来说,其首要目标就是可以有效地减少经济风险,尤其是大数据方面,进一步保证经济的安全可靠性。
3.4和谐发展
在大数据的影响下,价值理念也在随之发展,创新经济法理念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在以往,随着人文主义的发展,需要以人为本,尊重大众意愿,而现在在大数据的环境下,有关部门以数据为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再加上互联网技术具有很强的双面性,一方面能够使人们往好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经济转型,从分散向集中转换,从而致使出现财富失衡现象。与此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的日益复杂,各国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介入和参与也越来越迫切。另外,对于国家而言,大数据技术是重要的权力扩张工具,能够局限社会的自由发展方向,所以我国有关部门需要深入剖析经济法特点,并充分利用大数据长处,促使经济理念能够向新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数字经济法规制定的具体实施路径
4.1对裁量权适当提高,促使自由运营模式能够得以创新
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尤其是在增加裁量权方面。同时有关部门在政策审批、监管方面,对其进行适当的革新,从而实现理想的监管效果。有人曾提出,我国有关部门需要重视平台经济的发展速度,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结合生活实际与互联网,共同促进社会多个企业相辅相成、共同前进,从而保障自由经营模式的适当创新。自由经营模式的创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管理有效响应,同时共同促进社会和国家向上发展。但是,自由竞争并非一成不变,为了保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必须对“盲目竞争”和“割喉式竞争”加以规范。另外,经营模式的创新,需要充分结合大数据技术,以经济法理念为主要导向,从而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发展,有助于形成和谐、自由的经济机制。从行政上看,要从行政手段、审批流程、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改革,以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目的。
4.2创造共同治理的经济机制
在大数据的影响下,政府监管也面临了新的难点。主要是由于政府与社会没有共同治理经济体系,所以新的经济法理念注重社会与国家共同治理、共同发展,尤其是经济方面。因此,在大数据的环境下,政府需要与社会共同携手、共同合作,通过充分利用数据信息,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共同合作、共同治理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为了促使上述目标能够得以实现,社会需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从而减轻有关部门的压力,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单一管控的局限性,还能够扩大市场规模。由此可见,在数据的带动下,有关部门需要和社会群体共同管理经济体系,不仅能够使数据信息向透明化发展,还能够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进一步保障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4.3完善具有时代意义的法律法规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化,正在逐渐向平台经济转变,由于算法经济的变迁,使得个人用户的数据和信息受到了侵犯。而经济法的顺利实施能够有效保障个人隐私权、财产权,能在市场中实现对个体数据的竞争和个人信息的均衡。在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律制度的目标是多样化的,范围也有所扩大,所以可以在经济法保护中将用户数据权纳入其中,促使数据类型更加精准化,能够促使不同行业领域的数据传输行为得以标准化,从而达到有效行使用户数据控制权的目的。另外,需要对经济法规法制进行适当扩展,尤其是反垄断方面。在数据数字经济的影响下,市场竞争领域也在逐渐扩大,正在逐渐向未来市场进发,从而实现相关产业的长远发展。为避免市场主体垄断数据资源,必须进一步界定数据资源的定价模型、数据交易价格和资产价值的量化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事先预测机制,以限制市场主体的竞争,促使市场奖励体系能够得到有效发挥,有利于市场主体在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的优势。另外,也需要动态分析比例原则,注重关注市场主体竞争过程,使行业标准更加多元化,并改变以往的单一标准。同时全面分析市场主体数据信息,并对其进行加工处理,从而有效评估法律风险以及潜在竞争效果,尤其是数据、算法等方面。在初始数据上,需要遵循大数据发展规律,有助于经济法、法律制度得以完善,有利于维护数字经济市场的有序性。
4.4网络安全法规体系完善
不仅需要根据实际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法规体系,也需要对经济法制法规进行完善并强化。第一,需要建立网络市场准入制度,并对其进行分级监管,从而使其能够适应不同市场所需,进一步引导市场经济主体向保护用户数据权、隐私权发展,不仅有助于实现资源共享,也有利于保障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第二,需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可以向用户开通相应维权渠道,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行为进行审视、分类,从而建立合适的经济法体系,使其更加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精准性,有助于减少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第三,将征信制度进行有效建立,坚持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原则,适当引进事前预测机制,从而提高市场双方的信用度,并对其征集、分级、评估,能够有效降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率。最后,相关部门也应该引进数据管理的相关法规,对数据造假、数据滥用等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加强对大数据的监控,建立健全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的相互监督。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法治法规创新过程中,我国政府需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的优势特点,进一步创造合适的经济体系。我国目前在经济法中没有明确的发展理念,依旧存在比较老旧的理念,严重约束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以及方向,所以我国有关部门需要重视对经济法理念以及规制的创新,并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法治法规,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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