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测评背景下小学音乐教学改进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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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测评背景下小学音乐教学改进策略

张文丽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学校 261061

摘要:艺术素质主要指个体对艺术的认知与审美能力,艺术测评的关键在于考查个体艺术素质发展的整体状况,并对此做出评价。音乐作为艺术的重要门类,在培育个体审美和理解能力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给予艺术素质测评的音乐教学要求教师借助科学技术方法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并推动学生音乐素养的整体提升。

关键词:艺术测评;小学音乐教学;改进策略

1艺术素质评测对小学音乐教学的改进要求

1.1教学职能多元化

客观上,《办法》制定的最主要依据,是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艺术类学科存在的弊病,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教学职能单一化”。现实中的小学音乐教学,侧重于“狭义的艺术能力”培养上,如唱歌技巧、舞蹈动作等,狭义的教学目标必然造成教学职能的单一性,具体表现为音乐知识经验的单一方向传递(由教师向学生传播),最终通过学生的音乐能力掌握程度进行判断;《办法》倡导小学音乐教学职能的多元化,除了要关注学生在音乐课程方面的学习外,还要进一步深入学生音乐生活场域,注重音乐实践、音乐鉴赏、音乐创作等指导。除了关注学生音乐学习成果之外,还要在教学过程中加强音乐态度、情感及价值观的培养,让小学生能从音乐经典作品、音乐参与活动中领略到艺术的魅力,特别是借助音乐教学场景及内容,鼓励一些具有音乐特长的小学生深入学习,为将来走上艺术生道路夯实基础。

1.2教学目标梯度化

传统意义上的小学音乐教学并不关注“教学目的差异性”,也可以说,在教学目的定位上存在“以教师为中心”和“以学科为中心”的特征,进而形成了一视同仁的教学目标体系。由此导致的后果便是,教学过程缺乏层次感,将音乐优等生、中等生、学困生等混为一谈,造成音乐美育效果的平庸化;《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测指标体系”,该体系规避了教学目标不清晰、不对称的问题,实现了很好的梯度化区分机制。在形式上,依照《办法》可以将小学音乐教学目标划分成三个等级,其中“基础指标”面向全体小学生,教学目标设定范围包括课堂之上、课外活动,并不以“必须达成目标”为教学前提,而“学业指标”涉及具体的音乐学科知识、技巧、经验等,包含了小学音乐教学必须达到的目标。最后一项是“发展指标”,依据相关要求,教学目标设定主要面向有音乐天赋的学生,教学目标等级也最高,旨在实现个别学生音乐造诣提升、个性化发展。

1.3教学评价定量化

相对于“语数外”等主要学科而言,小学音乐课程的教学评价是缺乏严谨性、严肃性的,一般是音乐教师决定小学生学期和结业音乐成绩,而现实中,小学音乐考试并没有系统的、客观的标准,这导致教学评价非常主观和随性。例如,在学期结束之际,在课堂上组织小学生进行“音乐期末考试”,或唱一首歌、或跳一段舞、或提问几个简单问题,音乐成绩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效价值,教学评价功能也难以体现;《办法》明确提出了教学评价定量化的要求,并结合艺术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合理的教学评价方式,即“90分优秀”“75~89分良好”“60~75分合格”及“60分以下不合格”。随着教学评价定量化的要求,小学音乐传统教学评价方式也必然要改进,从音乐教师角度出发,要明确评价什么、评价途径、评价标准等,特别是要消除评价主体的单一性,例如,由全校音乐教师组建评价小组,定期展开“基础评价”“学业评价”“发展评价”等,此外引入“师生共评”“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方式,综合各方面评价得分,给出最合理的评价结果。

2艺术测评背景下小学音乐教学的改进策略

2.1为小学生创设多元化音乐教学情境

为实现小学音乐教学职能多元化,可从创设多元化的小学音乐教学情境切入,逐步建立起小学音乐教学实践的多元化体系。“多元化音乐教学情境”是对小学音乐教学活动多样方法、途径、资源等的总称,其创设目的在于,规避掉“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单一形式,从而让小学生从多个角度体验到音乐艺术的魅力,激活音乐兴趣、形成学习动力,同时也为“音乐艺术素质测评”提供落脚点。要说明的是,这一改进策略是具有科学依据的,按照多元智能理论解释,每个学生在音乐艺术方面的领悟能力存在差异。如一些小学生对旋律非常敏感,而一些小学生更善于理解音乐情感、进入音乐境界,再如一部分小学生虽唱功不行,却擅长乐器演奏。多元化音乐教学情境可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小学生需求,在具体的改进策略应用方面,可以结合具体的课程内容,在固定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展开拓展。

2.2为小学生建构分层式音乐学习途径

结合《办法》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指标的分级可知,小学音乐教学目标并不是唯一的,基于“小学音乐教学职能多元化”的要求,在面向小学生的音乐教学过程中,应主动为他们建构分层式的学习途径,以满足不同音乐天赋、需求的小学生,实现音乐个性化学习效果。直观上看,分层式教学并不是一个新鲜主张,但作为它的相对面,即以小学生为主体的“分层式音乐学习”,则要彻底改进传统的教学内容表达模式。这是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小学音乐分层式教学,是教师依据自身的经验,对小学生音乐素质做出判断,再提供不同难度的音乐学习资源、提出高低差异的要求,小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彰显。分层式音乐学习途径的建构,则是按照《办法》中“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实现的,教师完全可以借助可视化手段,将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转移到小学生手中。

2.3为小学生构造音乐课程量化评价模式

2.3.1因地制宜、分清主次

必须承认的是,我国不同区域、城乡之间的音乐教育水平存在巨大差距,小学音乐课程量化评价模式并非“铁板一块”,它在《办法》的二级指标之内是可以浮动的,如“课程学习”的分值为25、“课外活动”的分值为15,两个指标都属于“基础指标”(一级指标)之内。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教师可以在二级指标内容上灵活设计,如降低对“出勤率”“参与度”的考核,提高对“音乐兴趣小组”“音乐社团活动”的表现重视,换言之,就是根据本地小学音乐教学的现状,为评价内容设置不同的要求。

2.3.2因材施教、重视基础

在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中,学业指标所占的分值最高(50分),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二级指标)均为25分,这提醒小学音乐教师在量化评价过程中,必须提高对“双基”的重视程度,如音符记识、歌曲体裁、独唱合唱等,可按照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总分值等比例分配,如基础知识下划分10项评分内容,则每个评价占2.5分,以此类推。

2.3.3因势利导、拓展延伸

《办法》做设计的测评指标体系中,包括了一个“加分项”(10分)。借鉴这一做法,在为小学生构造音乐课程量化评价体系过程中,也可以因势利导、拓展延伸,进一步增强小学音乐美育效果。例如,小学生在戏曲、戏剧、传统民乐演奏、西洋乐器演奏等方面有所积累,可以作为一个“音乐特长评分项”,这样既能引导小学生主动学习更多的音乐知识技能、接触更丰富的音乐文化熏陶,同时也为创新音乐课程量化评价模式提供了启示。

3结语

立足艺术测评背景探索小学音乐教学,在“改进策略”的制定上是具有清晰的指向性的,不能以常规的、宽泛的“教学创新”看待,重点在于建立符合本地化的小学音乐教学评测体系,突出量化评价的优势,不断完善小学音乐教学信息档案,这是提高音乐美育价值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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