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输电线路巡视标准和要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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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输电线路巡视标准和要求

王龙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原平市供电公司    山西原平     034100

    摘要:为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维护及状态评价(评估)提供依据,近距离对线路进行观测、检查、记录的工作。根据不同的需要(或目的),线路巡视可分为三种:正常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

    关键词:输电线路;巡视;标准化

    引言

    1 相关术语及定义

    1.1 巡视分类

    1.1.1 正常巡视

    线路巡视人员按一定的周期对线路所进行的巡视,包括对线路设备本体、附属设施和通道环境所进行的巡视。正常巡视采用状态巡视方式,状态巡视是指根据线路设备和通道环境特点,结合状态评价和运行经验确定线路区段的巡视周期并动态调整的巡视方式。

    1.1.2 故障巡视

    为查明线路故障点,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等所组织的线路巡视。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巡视范围为发生故障的区段或全线。

    1.1.3 特殊巡视

    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特殊需要,如气候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外力影响、异常运行和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等,采用特殊巡视方法所进行的线路巡视。特殊巡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特殊巡视包括夜间巡视、交叉巡视、登杆塔检查、防外力破坏巡视以及直升机(或利用其他飞行器)空中巡视等。

   1.2 线路缺陷

    本体缺陷:指组成线路本体的全部构件、附件及零部件缺陷,包括基础、杆塔、导线、地线(OPGW)、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拉线等发生的缺陷。

    附属设施缺陷:指附加在线路本体上的线路标识、安全标志牌、各种技术监测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设备(如在线监测、防雷、防鸟装置等)发生的缺陷。

    1.3 特殊区段

    特殊区段是指线路设计及运行中不同于其他常规区段、经超常规设计建设的线路区段。特殊区段主要包括:外破易发区、树竹速长区、偷盗多发区、采动影响区、山火高发区、地质灾害区、鸟害多发区、多雷区、风害区、微风振动区、重污区、重冰区、易舞区、水淹(冲刷)区、垂钓区、重要跨越等。

    2 标准化巡视

    巡视整体分为四个阶段:巡视准备阶段、巡视阶段、缺陷/隐患管控处置阶段、运行分析评价阶段。

    2.1 巡视准备阶段

    2.1.1 巡视计划

    运检班组按照生产技术部编制的具体巡视计划开展巡视。

    2.1.2 巡视交底培训

    生产技术部运行专责或运检班组负责人组织班组巡视人员按照巡视计划要求交底培训;参与巡视的护线员,由设备主人对其进行交底培训。

    2.1.3 巡视基本要求

    巡视基本要求:a)巡视必须由有经验且责任心强的人担任设备主人,两人一组(配合人员可为护线员)按“头顶导线”的原则,沿线路逐基逐档实行立体式巡视,不得出现漏点(段),巡视对象包括线路本体、附属设施及通道环境;同步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培训等;b)巡视时应做到“三准”、“四到”、“五固定”:“三准”(缺陷/隐患判断准、记录填写准、图标资料准),“四到”(走到、看到、听到、宣传到),“五固定”(巡视所带工具、材料、资料固定,巡视路线固定、巡视每天工作量固定、巡视中住宿老百姓家的地点固定、巡视检查内容固定);c)巡视以地面巡视为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多角度检查有无问题或缺陷。现场能处理的问题或缺陷应及时处理到位,同步作好记录;现场难以处理的问题或缺陷,做好记录及时上报;d)巡视中,应边巡视边在巡视记录本和隐患排查相关表格等在现场如实填写;在现场发现严重及以上的缺陷或隐患,必须在现场第一时间向生产技术部运行专责和班组负责人汇报,如缺陷或隐患有扩大化发展趋势或危及线路运行,应于现场监视,动态关注缺陷或隐患的发展情况。

    2.2 巡视阶段

    2.2.1 设备本体、附属设施和通道环境巡视检查内容

    巡视人员沿巡线道抵达线路杆塔后,按照下-中-上的步骤进行检查(下即地面部分:杆塔/拉线基础及周边附属设施、接地装置;中即中间部分:杆塔及相关附属设施;上即空中部分:绝缘子、导地线(OPGW)及金具)。

    通道环境巡视应对线路通道、周边环境、沿线交跨、施工作业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线路通道环境的动态变化情况;在确保对线路设备巡视到位的基础上,各设备段应适当增加通道环境巡视次数,并对通道环境上的各类隐患或危险点定点检查,通道巡视应遵循由远及近的原则。

    2.2.2 特殊区段的复核

    线路设备特殊区段,巡视中应根据其主要特征注意识别和合理划分,并更新完善至线路现场运行规程台账中。

    2.2.3 属地化协同管理

    a)巡视中,以电话联系或走访的方式,与供电所属地化管理责任人(属地巡护员)沟通联系,交代注意事项。

    b)在通道清障、外破处置受阻时,需属地供电单位协调解决的隐患及时通知属地供电单位,并配合妥善处置。

    c)全过程管控本设备段外部隐患,定期向属地单位通报需协调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山火易发时段及时通知属地供电单位协助防控山火,相互共享山火隐患信息。

    d)结合巡视对属地化管理责任人(属地巡护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同时联同属地供电单位相关人员对沿线护线员进行通道维护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群众护线员的护线水平。

    e)记录属地护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核实和处置属地供电所发现的缺陷、隐患等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2.2.4 电力设施保护宣传

    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

    a)携带印制的护线宣传资料,分发至各区段护线员;在沿线学校、居民区、村委会公示栏等处,分发和张贴各类护线宣传资料,分发资料的同时进行宣讲;未印发护线宣传资料时,与护线员、民众面对面进行宣传。

    b)向护线员传授线路基本常识,并通过他们向周围民众进行宣传,鼓励护线员和沿线群众及时举报山火、建房、施工、取土等情况,并告知其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提高其护线积极性。

    c)根据实际装设与现场相对应的宣传警示牌,如在山火易发区段装设防山火宣传牌、在施工作业点装设防外力破坏警示牌等。

    2.3 缺陷/隐患管控处置阶段

    2.3.1 缺陷处置

    a)缺陷发现:巡视中发现的缺陷,按照线路名称、杆号、设备部件、缺陷部位、缺陷描述以及缺陷分类,记录在巡视记录本上,并对缺陷进行拍照,照片应能全面准确反映现场缺陷;缺陷判定应依据《国网输变电缺陷库》和《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制度》对缺陷进行准确定性。

    b)缺陷上报:危急和严重缺陷,巡视人员应于现场及时上报运检班组负责人和生产技术部运行专责;一般及以上的缺陷均应在巡视记录本上按要求作好记录。

    c)缺陷处理:巡视中能够消除的缺陷,应予以及时消除;发现严重缺陷后,巡视人员应加强监测和关注,并随时掌握其发展动态;发现危急缺陷后,巡视人员应在现场监护,直至缺陷消除。

    2.3.2 纠纷及隐患处置

    通道纠纷主要有三类:第一类电磁辐射及噪音等环保纠纷;第二类是房屋建设类纠纷;第三类青苗补偿类纠纷。

    a)通道房屋建设:巡视中应于边线位置,观察保护区内有无新、改、扩建房屋,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500千伏/±800千伏线路距边线5米/7米及以内新建房屋;第二类500千伏/±800千伏线路边线5米/7米以外20米/30米以内新、改、扩建房屋。

    b)通道外部隐患:巡视中发现的外破隐患,除记录在巡视记录本上外,应依据“一库八措”进行准确定性予以处置。

    c)通道树竹:通道内(含风偏)的树竹,应使用测距仪测量,对不满足要求的必须及时清理,特别是近地点、斜山坡、巡线道不经过的峡谷等隐蔽及易忽略的地段和边导线外竹笋生长区应测量到位。

    d)通道山火:山火七个易发时段:春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春季农耕烧荒、清明中元上坟祭祖、秸秆焚烧时节(夏收、秋收)、社会重大庆典活动、其他易发山火节日庆典、连续晴热3天及以上干燥天气等。

    结语

    随着输电线路运行周期长,设备难免出现老化、氧化、腐蚀和疲劳情况,加之现在城乡建设的步伐加快,如不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将带来不可预见的事件。输电线路输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标准化巡视工作,直接影响着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 国家能源局.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2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