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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治理公司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是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迥别,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绩效水平,因此,如何选择适应公司发展的股权结构,是学术界、商界长期钻研的课题之一。本文尝试钻研A+H股双重股权结构对公司的影响,先简要阐述A+H股的含义,再论述股权结构的理论,依据当前国内股权结构的现状,提出一些粗鄙的意见,以期为相关领域、专业提供借鉴。
关键词:股权结构;公司绩效;A+H股双重上市
引言:随着市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各大企业不仅在国内进行融资与建设,在境外亦逐步发行股票、双重上市,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平衡金融信息与投资者个性化、差异化的喜好,致使公司承担的风险不断提升,只能通过双重上市,减少金融市场为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因如此,研究A+H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A+H股的含义
A+H股是指一家公司的A股是在上海或者是深圳的证券交易所完成上市,H股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完成上市,且两种股份之间的价格通常存在一定的差异。依据股份上市的时间与地点,可以将其大致划分为A股先上市H股后上市、H股先上市A股后上市与同时上市三种类型[1]。在实际的股市中,前两者虽然字面意思上存在着细小的差别,真正操控时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甚至可以说,A+H是最难操控的。这主要是因为A股尚未拥有成熟的发展空间,在某种意义上将只属于投机市场,发行价也要显著高于H股,因此,A股的上市只会为H股的投资人提供权益,并不会对其有所侵害。因此,H+A股是较为普遍,也是最容易完成的股权结构。如果A股先上市H股后上市,那么H股的市场价通常会低于A股的市场价,这会直接影响A股投资人的利息,很容易遭到其抵制,致使A+H股的上市情况不容乐观。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A+H的股权结构与股市初见雏形,并已经经历了三十年的飞速发展,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的股市先后经历了先H后A、A+H、先A后H三段历程,直至2012年,A+H双重上市的全新局面打破了“现有”股市的格局,也就是将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转变为H股,也就是说,如若B股要退出股票市场,那么B股的投资人可以选择第三方进行购买,或者是直接将其转变成H股,为A+H股的双重上市提供了另一种局面。
2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指各个性质、类型的股份在公司总股份中所占的比例,与投资人应当履行的权责形成正比例关系[2]。因此,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直接影响着公司的治理效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等层面占据着居重驭轻的地位。
2.1股权集中制度
通俗来讲,就是各个股东在总股中占据的比例。依据这个角度出发,可以大致将其划分为三种:高度集中的股权、高度分散的股权、大股东和小股东。前者是指持股股东在总股的投资比例超过一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决策拥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此类情况多出现于银行等领域。中者是公司的各项权益相对分离,公司没有相对意义上的大股东,且每位投资人的占比均不高于一成,这种情况多见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中国十分罕见。后者是公司在拥有控股股东的情况下,存在投资比重为一成到五成之间的相对意义上的大股东,有助于公司权利之间的制约,保障决策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准。
2.2股权的构成
通俗来讲,就是不同领域、不同专业、不同方向的股东集团在公司总股中占据的股份。从宏观意义的角度出发,该公司的投资人多为个人、机构甚至是政府。故此,可将公司的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等。国有股就是国家或政府以国有资产的形式向公司进行投资。国家法人股是指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拥有法人资格的前提下对公司进行投资。法人股与国家法人股类似,但范围扩大至社会团体、股份有限公司等。社会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公司进行投资使其成为能够在股市发行的股份。内部职工股则是公司内部向职工发放的股票,有助于激发职员的主观能动性,使公司的经营与管理提质增效。
3股权结构现状
尽管我国的股市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与完善,但因为公司多数股本均是由市场发行的股票形成的,所以即使投资人仅在公司股票中占据极小的比例,依旧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中占据着一定的话语权,采取不负责任投票的方式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表态。
股权人的划分与讲解前文已经阐述完毕,笔者将不再进行赘述。在国际市场中,上述股权人的划分是较为罕见的。非流通股中占比超过五成但少于七成的股份是国家股与法人股,因此,二者在上市公司中占据着绝对的权要地位是十分典型的存在。在我国,多数上市公司均由旧式的国有企业逐渐演变、改良、革新而来,由于相关的体系与制度尚未成熟,很容易造成决策层“缺失”的情况发生,使公司处于“一家独大”的状态,无法保障公司决策的有效性与科学性,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同样,随着时间的推演与市场的渐趋成熟,该模式下的公司也无法适应主流的需要,也会逐步被时代所淘汰
[3]。
而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也十分简单,从上市公司的层面来讲,大股东的绝对主导地位很容易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决策时倾向于利己的层面,而无长远的发展目光;从市场的角度分析,国有股因其特殊的股权性质而不能在市场上发行,但其自身又占据着较大的比例,致使真正流通在市场上的股份很少,致使公司的财务指标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4建议
4.1构建相互制衡股权机制
经大量事实证明,影响公司的决定性因素并不在于股权结构的比例与成分,而是其余投资者能否对大股东真正地起到监督作用。在A+H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组成模式下,应当保留一定的股权集中机制,能够对大股东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或督查,使大股东与股东之间互相制衡、互相监管,避免一家独大、霸权现象的发生,也避免大股东为获取更多的利息而侵害、吞噬其余股东的切身利益。
4.2优化国有股权
A+H股权结构中,国有股在总股中的占比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的效益呈反比例的关系。这是因为国有股投资人不成熟的管理机制以及占比较大之间的矛盾问题,致使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国有股投资人应当主动进行自我提升,一方面,投资人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提高决策水准,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大局的情况下缩短国有股的占比,确保决策的有效性。
4.3缩减流通股占比
同国有股类似,流通股也存在着一定的反比例关系,这表明在现阶段的A+H股份市场中,流通股在公司总股本的占比相对较多,并在投机的层面上获取较多的利益,对公司长期、科学的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致使“用脚投票”的现象屡见不鲜,使A+H股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4.4建立全新的体系
公司总股的占比通常为一个大股东多个中小股东,中小股东虽然数量多,但股份占比较少,几乎无法在公司决策、管理上拥有话语权,很难对决策者的行为起到监督的作用。但中小股东作为组成公司总股的基础部分甚至是重要部分,与公司股份的发展休戚相关,因此,应当竭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降低大股东侵蚀、吞噬中小股东切身利益的可行性,使国家资本市场的运转得到科学有效的提升。
结语:关于A+H股上市公司公权结构分析因作者学识浅薄、笔力不佳,先到此结束,但关于本课题的研究并不会因为此篇文章的停笔而有所终止,若日后笔者在A+H股上市公司公权结构或相关课题中有多突破,将会对本篇文章予以润色,使本篇文章更具有学术性。
参考文献:
[1]邱黎茹,李东昊.半导体行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财务绩效的影响[J].投资与创业,2022,33(11):145-147.
[2]张景顺.食品饮料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的影响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2022.
[3]邢晨光.双层股权结构上市公司监管研究[D].江西理工大学,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