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点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 2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点探究

王洁

(南京高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1515)

摘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日实施)的要求,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由环保主管部门验收改为建设单位自主环保验收。国家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次重大突破性进展。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自主环保验收过程中须抓住现场核查、质控措施、达标监测、规范报告编制等要求,才能保证环保竣工验收顺利进行,有效缩短验收时间。

    关键词:建设项目 自主环保验收  核查  质控

1.污染影响类项目现场核查

1.1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现场重点检查企业的立项文件、环评文件、批复文件、施工方案及合同、排污许可申领等手续履行情况,核查项目的性质、生产能力、建设地点及平面布置,主要采用的生产工艺、产品种类、主要原辅料用量,项目主体工程,公辅设施、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等内容是否与环评批复文件一致。

1.2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2.1废气

现场调查重点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核查废气的污染源来源、排放规律、烟囱高度与管道内径、排气管设计排风量及治理设施的工艺建设情况。监测之前调查废气设施进出口的检测孔的大小,位置、检测平台建设情况,监测过程中要核实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1(包括排风量是否与设计风量相符),检查设施运行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设施维护保养更换记录是否完整。

1.2.2废水

现场调查重点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核查废水来源及排放去向(直接与间接排放)、污染物种类(是否有新增污染物)、排放规律(连续与间隙)、排放量(是否有污染物排放增加情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与设计污水处理量,重点关注一类污染物及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口的设置。调查排放口建设的规范性,核查废水设施能否正常运行等,检查运行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加药记录是否完整。

1.2.3噪声

现场调查重点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核查噪声污染源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设备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出现扰民现象。若现场监测时发现噪声超标时候,重点关注噪声源、噪声治理设施发生变动且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针对超标情况现场进行噪声背景监测。

1.2.4固体废物

现场调查过程中需要调查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包括废物设计产生量与调试期间实际产生量、利用与处置方式,现场核查固废处理处置合同及资质,台账记录、危废转移联单。暂存场所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固废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是否落实到位等,暂存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5环境风险等其他情况

现场调查过程中需要调查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境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和演练情况。对于化工等重点类型的项目还需要关注化学品贮罐及围堰,重点区域的防渗工程的建设、应急事故池有效容积是否满足要求,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设置等。排口规范建设及在线设备设施运行、联网等情况。核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是否相符。

1.3变动情况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需要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28个行业重大变动清单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未纳入清单中的建设项目可从地点、规模、工艺、环保设施、主要技术指标等方面参照执行,并对变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若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则需停止验收并重新报批环评。调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发生变动情况,需要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调查变动原因及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核实是否属于重大变动,若属于一般变动的项目,纳入验收范畴,若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2污染物监测过程中质控保证

2.1监测期间的工况保证

对于污染影响类的生产型项目,监测期间应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对于短期工况无法达到设计75%以上的项目(如医院、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按照实际运行工况记录。现场工况不符合监测要求时,监测单位应立即停止现场采样和测试。

2.2现场监测的质控保证

   现场测试和采样设备满足监测标准要求,按照技术规范对现场布点和同步测试采样。现场测试设备使用前后应按照规范对关键性指标进行核查和记录(例如流量校准、标准物质校准等)。现场监测过程按照规范进行空白、平行样品的采集,并做好样品的保存运输工作(例如加入保护剂、置于车载冷藏箱等),必要时以定位、视频、影像等资料进行佐证以及现场质量监督2

2.3实验室监测的质控保证

实验室样品须在保质期内完成样品检测分析,按照规定对仪器分析输入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实验室分析过程采取有效的质控手段,并对质控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必要时采取进行密码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留样再测等质控措施。质控结果一般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并评价是否满足质控要求。

3达标排放及处理设施效率评价

3.1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考核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按照环评批复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在环评批复之后发布或者修订的按最新标准执行或地方实施的新标准按照当地生态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对于环评批复中暂未规定的特征污染物,可以对照环评、设计方案、企业内部管理指标等设计指标进行了解,对于使用非环境类或参照监测方法的监测结果一般不作评价的依据,但可以作为建设单位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参考使用。重点关注在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时,不仅要排气筒高度达到要求,而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同时达到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中要求。

依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流量,核算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对照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指标进行考核评价。无总量考核要求的项目不需要进行评价,仅需列出环评文件预测总量即可。

3.2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需要对环评批复中的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等3,如环评中“三同时”验收监测一览表提及到了土壤和地下水的防渗措施要求,并且在环评报告的监测计划中有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要求,验收时期需要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测因子和点位名称可参照环评结合实际选取。评价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是否达到环评批复中相关质量标准,对于超标的因子需要分析超标原因,同时同步对照分析环评时期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3.3治理设施效率考核

考核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是验收监测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治理设施具备进出口监测的提前下,需考核建设项目治理设施的实际运行效果。需要核查监测点位置是否合理规范,治理设施的监测处理效率是否达到设计方案、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中相关要求。若治理设施效率未能达到要求的,应进行原因分析,如废气治理设施中的活性炭碘值是否符合要求、吸附材料的填充量是否充分、吸附材料更换周期是否过长、管道流速与设施截面积是否匹配、排风管道是否出现跑冒漏等情况。在关注治理设施污染物进出口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的的同时,还要查阅治理设施的工程设计参数、环评中设计处理工艺。对不符合要求的治理设施(如废气治理设施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催化等低效治理技术)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必要的整改要求。

4.报告编制

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是建设项目验收的重要阶段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需要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复杂难易程度自行决定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或书。污染影响类的验收监测报告须包括项目的调查和监测结果的分析两部分,重点调查环评批复中的要求是否落实,重点分析污染物监测结果、处理效率、排放总量等是否达到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针对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须在报告中提出合理化的环境管理建议,建议需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及实用性。

5结语

竣工环保验收现场调查及质控措施保证是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自主环保验收的工作重点内容之一,只有充分的验收要点才能保障建设单位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有效开展,为建设项目尽早正式投入生产提供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孙德栋.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J].环境与发展,2018,(1)

[2] 钟晓,胡斯翰 ,钱莲英 ,潘淑萍.论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J].中国科技纵横,2018,(8)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