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思考与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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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思考与建议

李剑

盐城市盐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江苏盐城   224000

摘要:社保基金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参保人数最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要加强基金安全管理,确保群众各项社保待遇落到实处,这也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文章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强化机构内部建设、规范业务办理、严格基金财务管理、做好稽核检查、完善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应对策略,以防范化解基金风险,维护基金的安全。

关键词: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安全风险;权限管理

引言

我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是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为了使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能够有所提高,缩短城乡之间的差距,同时为了减轻养老压力,我国推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然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尚处于发展初期,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

1重要作用

养老保险基金是保障我国人民生计的重要保险基金,在缓解和解决居民经济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政策、业务管理模式等基本完善,但在政策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风险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性。因此,本文在分析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风险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规避相关风险,确保基金安全稳定运作的相应对策。

2社保基金安全风险分析

2.1法治建设滞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对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须依法对其进行管理。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法律体系仍不完善,对基金挪用等行为没有明确的制裁规定,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的可能性增加。虽然我国近年来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相关法治建设依然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

2.2监管方式落后

自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各个环节都更加规范,降低了养老基金风险,提高了基金监管效率。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养老保险机构硬软件实施条件不同,基金监管信息化程度也各不相同。一些落后地区办理养老保险业务仍然采用纯人工或半自动化操作,这很容易造成记录差错、计算误差等情况;一些发达地区虽采用了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但由于“业务未全部进流程、进系统”,经办、审核、审批权限未严格分离,导致信息化管理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2.3部分违规领取的待遇抵扣追讨难度大

部分违规领取的待遇抵扣存在以下情况:一是有违规领取待遇的服刑人员释放后,本人不配合交回,其银行卡又被法院冻结,造成不敢发放又无法追回的尴尬;二是待遇重复领取人员,在一个重复领取地暂停其待遇领取后,其账户金额虽够,但另一个重复领取地却不能通过系统内部抵扣追回;三是如果跨行发放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存在违规领取且余额足够追回的情况,代发银行难以采取措施完成抵扣;四是在外地死亡人员的死亡时间无法确定,从而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冒领及冒领金额。

2.4管理风险

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较差,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为县级统筹管理,基金管理较为分散,不具有规模效益;城乡居民保险基金投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用于购置国债或存入银行,基金受利率下调及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的影响保值增值的效果很难填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缺口;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不受投资方面的立法保护,投资体系不完善,加大了投资风险,减少了实际的投资收益,不利于城乡居民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3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对策

3.1强化机构内部建设

强化规章制度建设。经办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审核机制和反馈机制,在组织机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和内审监督方面建立对应的规章制度。例如:岗位权限管理制度、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稽核办法、内审监督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并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与完善,填补制度方面的漏洞。要剖析业务经办各环节面临的主要风险,明确经办风险防控点,把握重点环节,注重关键数据处理和审核,制定重点业务和岗位风险防控工作措施、风险防范处置预案,实现对经办风险的识别、预警和控制。要建立基金案件追责问责制度,明确发生重大社保基金案件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进行相应问责处理。

3.2健全监管体系

1.加强人大监督力度。全国各级人大代表要针对性地听取有关基金业务方面的专项报告,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更正。

2.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加强审计监督,有关部门应遵循法律规定规范审计监督,确保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将审计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务状况上面,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随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3.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增强社会监督力量的方式有很多,其一,可以通过各类媒体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有力宣传,对那些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其二,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其审计结果公之于众。其三,依法确保城乡居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其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相关机构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公布,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出现。

3.3围绕投资风险合理制订投资策略

推进投资运营实现城乡居民保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城乡居民保基金统筹层次,倡议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留有足够周转资金后把基金归集到省级统筹,扩大资金运营的规模,也降低管理本钱;借鉴社保基金的相关投资运营政策,适度的扩宽投资渠道,使城乡居民保基金投资多元化,强化城乡居民保基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完善城乡居民保基金在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居民保基金投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居民保基金投资行为标准化,防止不标准投资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委托第三方专业规范投资机构,针对城乡居民保基金的特点制定合乎自身条件的投资管理方案,建立城乡居民保基金投资监管机构,对城乡居民保基金投资进行严格监督,在保证城乡居民基金平安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保基金的投资收益,使城乡居民保基金投资管理工作更加的公开化、透明化。

3.4建立风险预防体系

养老保险基金风险不同于其他风险,由于其特殊性质,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数十亿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政府和养老金管理机构等应高度重视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会遇到的风险,不仅将其作为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应与社会稳定直接联系起来,充分重视。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防工作应集中在基金运作的体制层面,尤其是在应对有关养老保险基金的道德和管理风险方面,相关风险预防措施应侧重于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预防体系,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对于基金的筹资和投资风险,相关风险预防管理可侧重于建立科学预警系统和监测风险指标,当社会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支付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结语

在社保基金的管理过程中,要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稽核工作体系,目前,我国社会老龄化现象加剧,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效能,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基金的风险预防与控制,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收支及其运作安全,加强信息审查和安全风险排查,使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向着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确保基金安全。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降低社保基金的安全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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