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 西安市,710021
摘要:合规合法经营是公司永恒的主题。本文作者从法律风险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关系切入,分析了法律风险管理现存的“事后弥补”、“难以融入生产经营业务”等问题和困难,针对性引入“季度评估—风险亮牌—月度跟踪”模式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以促进法律风险管理融入业务、实现事中监督的风险管控前移。
关键词: 法律风险 风险评估 亮牌 跟踪监控
一、前言
随着中国化新时代的进程,国有大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也是与日俱增。如果要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大潮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的目标,就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在“一个升级、二个融合、三个转变”的新思路中明确提出:法律管理从以风险防范为主,逐步向风险防范、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一体化推进转变。以往的“被动式”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已无法适应现在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二、法律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风险管理仍在事后控制阶段
目前法律风险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是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主要停留在事后控制阶段,常常是将法律风险控制措施作为事后补救的手段,这实际上会增大法律风险的防范成本。事前价值发挥不明显,风险识别评估不及时不充分,风险管控覆盖不全或不够深入,浮于形式,事前缺少协同工作机制,风险发生后才寻求法律风险管控专业人员和合规管理人员介入处理,错过有效应对风险最佳时机。
(二)法律风险评估未能嵌入生产经营主要业务流程
法律事务管理不能与核心业务相互融合,仍处在支撑业务中较为边缘的地位,所以也无法凸显法律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价值。目前大部分企业仍有法律合规风险管控与业务流程之间还存在各行其是的现象,法律风险管控措施游离于生产及职能管理等其他部门的协作之外,法律风险的专业管控流程与业务层面融合不够紧密,各项制度、措施常常流于形式,难以有效落实。
(三)法律风险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融合不足
法律风险与全面风险管理密不可分,法律风险和全面风险管理不但有共同的工作基本流程,而且法律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支撑。但是目前来看,两者还未能有效融合,未能互相借力发挥作用。全面风险管理已发展多年,并逐步演变为年度评估、季度评估、月度风险跟踪的成熟模式,法律风险管理可以借助这种方式增加评估频次和深度。
三、解决法律风险管理问题的思路探索
(一)以“季度评估—风险亮牌—月度跟踪”模式助力法律风险管理落地
“季度评估—风险亮牌—月度跟踪”是全面风险管理目前较为成熟的管理方法,并采取不同程度的“红”“黄”亮牌,根据亮牌情况每月跟踪风险的变化,调整针对性措施。所以在“亮牌”环节,可根据亮牌程度,指引法务人员介入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将二者融合,可能带来“1+1>2”的效果。
1.季度风险评估识别法律风险
季度风险识别是季度风险评估的最基础工作。通过季度风险评估工作实践法律风险信息识别,可采用信息填报、案例梳理、法规梳理等方法进行。
2.法律风险分值及维度划分
(1)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性按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执行、风险对方综合状况、监管执行力度、频次、发生概率5种分析维度由高到低分为5分至1分5个等级。
5分标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很难得到执行;履约能力很弱或侵权可能性很大,信誉很差;监管部门经常不履行职责;风险行为每天至少发生一次;90%以上。
4分标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比较完善,较难得到执行;履约能力较弱或侵权可能性较大;监管部门不经常履行职责;风险行为每周至少发生一次;70%-90%。
3分标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比较完善,执行程度一般;履约能力一般或侵权可能性一般,信誉一般;违法行为未都能得到及时查处;风险行为每月至少发生一次;30%-70%。
2分标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很完善,执行比较准确;履约能力较强或侵权可能性较小,信誉较好;违法行为一般都能得到及时查处;风险行为每季度至少发生一次;10%-30%。
1分标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很完善,执行非常准确;履约能力很强或侵权可能性很小,信誉很好;违法行为总能得到及时查处;风险行为每年至少发生一次;10%以下。
(2)法律风险的影响程度
影响程度按资产损失、非资产损失、影响范围3种分析维度由高到低分为5分至1分5个等级。
5分标准:对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含);商誉、形象、知识产权等损失很大,十分容易引发重大负面舆论;范围区域很大。
4分标准:对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年度利润 4%(含)-5%(不含)之间;商誉、形象、知识产权等损失较大,容易引发重大负面舆论;范围区域较大。
3分标准:对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年度利润 3%(含)-4%(不含)之间;商誉、形象、知识产权等损失一般,不会快速引发重大负面舆论;范围区域中等。
2分标准:对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年度利润1%(含)-3%(不含)之间;商誉、形象、知识产权等损失较小,不会快速引发负面舆论;范围区域较小。
1分标准:对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年度利润1%;商誉、形象、知识产权等损失很小,很难引发负面舆论;范围区域很小。
3.法律风险得分及亮牌指引
法律风险得分是风险发生可能性与风险影响程度分值相乘的乘积,作为计分、排序、亮牌的标准。
风险分值=风险发生可能性*风险影响程度
风险分值结果会在1—25分之间。得分达到 16 分(含)以上亮“红牌”——指引企业法务人员予以介入并采取措施,9-16分(含)以上亮“黄牌”——指引企业法务人员关注,9 分以下不亮牌(绿色部分)——指引企业法务人员对一般法律风险日常监控管理。
4.法律风险月度跟踪监控
按月动态跟踪变化结果,是提高法律风险监控及时性和有效性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针对每月风险变化结果,法务人员需要及时调整风险应对态度,业务管理人员同时对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更新。
(二)筑牢业务层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也就是业务部门防线。将风险管控点前置嵌入业务管理流程,这是强化业务的法律风险管理的第一道屏障,实现关口前移,将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预防,因为作为“第一道防线”的业务层面临更多更直接的考验,因此,目的是让业务的管理人员主动承担起风险管控的直接责任,在业务开展的第一时间,对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大、影响程度高的业务进行关注和管控。
(三)打破专业壁垒实现法律风险信息共享
企业各业务部门日常经营的核心业务和侧重点不尽相同,对法律风险管理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围绕企业各部门核心主线业务合理配置,科学划分职责分工,打破专业壁垒,以信息化平台为抓手,深入融合、统筹调配专业资源,共享风险数据资源,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数据平台,实现智能协同,才能有效整合利用内部资源,发挥监督合力,不断扩大视野、扩充视角,成为公司依法合规、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四、小结
面对复杂的内外部发展环境,迫切的法治需求,法律风险管理必须以思想破冰、创新解题的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变“救火”为“防火”、变“危机”为“契机”,以突破自我体系、创新融合现有机制,使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实现最大优化和平衡,达到“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委公告,北京,2006.
2.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北京,(GB/T 27914-2011).
3.叶小忠: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发展的过程与特点,赛尼尔法务管理, 2019,(10)
4.蒋修贤:我国现代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网,2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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