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龙南医院乘风院区 黑龙江大庆 163412
摘要 目的 分析超声检查提示的不同类型的畸形胎儿进行处置对于提升胎儿存活率的临床效果;方法回顾分析2017年2月年至2019年3月于我院进行分娩的,并经产前超声确诊为畸形胎儿的孕妇80例为研究对象。随机数字分为对照组40例与观察组4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处置方法,观察组采用改良处置方法。统计畸形类型与存活率情况;结果 观察组各项畸形发生率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观察组临床总存活率与对照组相比呈较高的水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针对超声检查提示的不同类型的畸形胎儿进行不同处置能有效提升胎儿的存活率,建议在临床治疗中推广、使用。
关键词:胎儿畸形;产前超声;预后处置策略
在医疗科学技术发展的支持下,临床中可以通过产前超声识别畸形胎儿的情况。但畸形胎儿的处置在临床中存有较大的争议,医学伦理学要求提升畸形胎儿的存活率。基于此,临床中提出了利用产前超声设计引产后处置方法的操作方式。在充分尊重家属意愿的基础上,综合使用手术干预与观察自我缓解的方法,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胎儿的存活率[1]。这一处置方法取得了一定的临床效果,但这一方法目前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临床验证。本次研究针对超声检查提示的不同类型的畸形胎儿进行处置对于提升胎儿存活率的临床效果作出集中分析,具体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并征得孕妇同意的基础上,回顾分析2017年2月年至2019年3月于我院进行分娩的,并经产前超声确诊为畸形胎儿的孕妇80例为研究对象。随机数字分为对照组40例与观察组40例。对照组孕妇年龄24—38岁,平均(27.65±2.33)岁。孕周27—30周,平均(30.24±2.33)周。观察组孕妇年龄24—39岁,平均(27.54±2.14)岁。孕周28—38周,平均(31.04±2.13)周。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处置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处置方法。超声诊断为畸形后,建议家属进行引产,家属同意后对胎儿进行引产处置。完成引产后,根据患儿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观察组采用改良处置方法。超声诊断为畸形后,医护人员结合其他临床研究与院内专家的意见综合判断妊娠结束,并将专业意见与处置方法告知家属,充分尊重家属的选择,选择引产的家属签订相应的法律文件后,进行引产。针对不同类型的胎儿进行不同的处置。本次研究中存活的40例患儿,其中进行手术干预的患儿18例,持续观察的患儿21例,1例患儿各项生命体征正常,于保温箱内进行培养。
1.3 观察指标
通过产前超声总结胎儿的畸形情况,并统计存活率情况,存活率计算方法为:存活例数/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分析
研究采用SPSS21.0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以n(%)形式表示,组间比较应用卡方检验,若P<0.05,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各项畸形发生率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超声检查结果统计表[n(%)]
组别(n=例) | 泌尿系统畸形 | 消化道畸形 | 先天性心脏病 | 轻度脑室扩张 | 唇腭裂 | 胸腹腔积液 | 隔疝 |
对照组(n=40) | 7(17.50) | 5(12.50) | 6(15.00) | 11(27.50) | 9(22.50) | 1(2.50) | 1(2.50) |
观察组(n=40) | 8(20.00) | 6(15.00) | 8(20.00) | 9(22.50) | 7(17.50) | 2(5.00) | 1(2.50) |
X2 | 0.001 | 0.001 | 0.087 | 0.067 | 0.078 | 0.001 | 0.001 |
P | 1.000 | 1.000 | 0.769 | 0.796 | 0.780 | 1.000 | 1.000 |
观察组临床总存活率与对照组相比呈较高的水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2 不同处置方法胎儿存活率情况统计表[n(%)]
组别(n=例) | 泌尿系统畸形 | 消化道畸形 | 先天性心脏病 | 轻度脑室扩张 | 唇腭裂 | 胸腹腔积液 | 隔疝 | 临床总存活率 |
对照组(n=40) | 1(2.50) | 1(2.50) | 2(5.00) | 2(2.50) | 1(2.50) | 1(25.00) | 0(0) | 8(20.00) |
观察组(n=40) | 7(17.50) | 5(12.50) | 7(17.50) | 9(22.50) | 7(100.00) | 2(100) | 1(100.00) | 38(95.00) |
X2 | / | / | / | / | / | / | / | 46.036 |
P | / | / | / | / | / | / | / | 0.001 |
3、讨论
临床研究提示[2]:胎儿畸形的诊断后处理方式是妇产科中的重要临床问题。在目前的临床技术支持下,通过产前超声能实现充分识别畸形胎儿的目的。但常规处置方法倾向于未充分考虑畸形程度的基础上均进行引产处置,虽有利于保护孕妇,但这种处置方法与医学伦理学的理念存在较为严重的冲突。基于此,临床中提出了充分分析畸形情况设计不同处置的方法[3]。在具体处置的过程中联合产科、儿科及外科的专家医师共同设计处置方案。临床验证结果提示
[4]:通过与其他科室的专家医师进行合作,能够实现积极处理的结果,且胎儿的临床结局较好。
本次研究结果提示:观察组各项畸形发生率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观察组临床总存活率与对照组相比呈较高的水平。上述结果均充分提示了改良处置方法的临床效果。通过产前超声充分提示胎儿信息后,联合其他科室进行具体评估,因而设计了有效干预的方法,而结合不同胎儿的情况进行处置后,实现了较好的临床效果。
综上,针对超声检查提示的不同类型的畸形胎儿进行不同处置能有效提升胎儿的存活率,建议在临床治疗中推广、使用,从而给予胎儿以更多的生存机会。
参考文献
[1] 郭艳丽.腹部超声联合阴道超声在孕早期胎儿畸形中的诊断效能[J].中国民康医学,2022,34(04):134-136.
[2] 徐燕红,沈健,洪红.早孕期规范化超声筛查胎儿畸形在孕期保健中的应用效果[J].中国妇幼保健,2020,35(24):4800-4802.
[3] 仇祥宇,李佳,侯晓英.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单侧耳廓畸形1例[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21,29(09):1313-1314.
[4] 李霞,任全刚,谢敏娜.早―中孕期规范化产前超声筛查胎儿畸形在基层医院的应用价值[J].北京医学,2021,43(11):1133-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