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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 工程总承包模式凭借其缩短建设工期、降低投资成本的显著优势,在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中被广泛使用。本文通过分析了总承包模式下通常采用的总价包干、单位经济指标、全固定率下浮、成本+酬金四种计价方式的特点,进行优缺点的对比,为建设单位选择合适的计价模式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总承包模式;计价方式
一、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定义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承包组织模式。国际上一般可分为EPC模式及DB模式。2016年以来,我国工程总承包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9年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二、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计价方式
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工程模式,一般指设计单位完成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业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承包单位的招标,由中标的承包单位进行建设施工,其设计、招标、施工三个阶段遵循严格的时间顺序,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可以较好地匹配此种建造模式,而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往往需要中标的总承包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迫使于业主在没有施工图纸的前提下进行招标,这与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运用条件不一致。因此,在我国建筑领域开始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后,行业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范,在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总价包干、模拟工程量清单、定额费率下浮及成本+酬金四种计价方式。本文旨在通过对工程总承包模式下不同计价方式的优劣分析,为不同发包情况下建设单位的选择提供参考。
(一)总价包干
总价包干模式,一般指以承包单位的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可分为固定总价包干和单位面积指标包干模式。固定总价包干模式一般是指总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量及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款,除合同中约定可调整价款的情况外,其他情况导致总承包单位发生的成本变化一律不调整。单位面积指标包干模式指除合同中约定可调整每平米单价价款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下按平米单价固定不变,最终按建筑面积计算总价。
总价包干的模式下,其主要优势在于:
(1)有利于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在发包人已明确需求前提下,总承包单位的索赔机会减少,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得到约束,降低合同价款调整的可能性;
(2)有利于建设单位降低管理成本。建设过程中签证变更减少,大大提升管理效率。
(3)有利于建设过程中计价效率的提升。由于总价固定,减少大量计量、核价等工作,只要建设单位不调整工作范围及内容,能极大提升进度款结算与最终结算效率,减少总承包单位的资金压力;
(4)有利于建设单位风险的规避。总价包干模式下,除政策强制要求情况外,建设单位可以将所有的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单位,减少建设单位的风险;
(5)有利于调动总承包单位的设计优化和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发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管理能力,提升总承包单位的设计与施工的综合融合能力,促进建筑总承包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总价包干的模式下,需明确总价与对应的工程范围,这对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在招标时均有很高的要求。对于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需要重点明确发包人的要求,包括建设工程的目的及范围、设计与技术标准及要求、材料品牌范围(主要指机电类材料和装修类材料)、交付标准以及约定是否可调整价款的情况等,并编制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对于总承包单位,在没有施工图纸的情况下进行投标,需重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自身的成本管控能力仔细核算成本及获利状况,合理报价。
(二)模拟工程量清单
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类似于国标清单计价模式,量价分离,一般是指在没有施工图纸或施工图纸不完善的情况下,根据工程经验采取模拟工程量的方式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模拟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最终与中标单位签约形成合同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根据确认的施工图纸再重新核算实际工程量,调整清单中清单项的缺漏、错项情况,作为中间计量、支付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其主要优势在于:
(1)有利于建设流程的加快。此种模式不必要求施工图纸必须完整再进行招标,而是招标后中标单位再进行施工图纸的绘制,大大缩短项目的建造周期。
(2)有利于变更引起的清单新增项处理。可参考已有的国标清单规范要求,新增项可参考相同项或相似项进行组价,减少双方争议。
(3)有利于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风险的分摊。双方共同承受工程量与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可保证双方的基本利益。
但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清单项的编制工程量巨大,模拟清单项不可避免出现缺漏、错项情况,对于编制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高,其直接影响后期施工图纸确定后模拟清单的复核效率;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存在较大压力,建设过程中的造价审核工作量增大,可能存在计量、核价等工作,加大成本管控难度,降低项目管理效率。
(三)定额费率下浮
定额费率下浮模式,根据定额种类,分为概算定额下浮和预算定额下浮,一般指投标人基于招标控制价以下浮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的金额作为签约合同价,待总承包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后,根据计价定额、信息价等信息编制初设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作为正式合同价及最终结算的依据。
定额费率下浮模式下,其主要优势在于有利于缩短招标阶段的时间,提高招标效率。
但定额费率下浮模式下,存在诸多弊端:
(1)不利于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项目按实计量计价结算,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签证变更,可能导致投资不可控制;
(2)不利于建设单位管理效率的提升。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新增项计量核价的工作,特别对于新增价格的确定,双方可能会存在很大争议,同时也存在最终的审计风险;
(3)不利于发挥总承包单位设计优化的积极性。项目按实结算,总承包单位无法发挥通过设计优化来降低成本的主观能动性,造成大量因设计带来的资源浪费。
(四)成本+酬金
成本+酬金模式,由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支付酬金的计价方式。一般有成本+固定百分比酬金、成本+固定金额酬金、成本+奖罚、最大成本+固定最大酬金四种形式。
成本+酬金模式下,其主要优势在于:
(1)有利于缩短招标阶段的时间,提高招标效率;
(2)有利于调动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积极性。总承包单位不承担任何风险,利润得到极大保证。
但成本+酬金模式下,项目最终按实结算,风险全部转移到建设单位,导致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存在巨大压力。
三、总结
对于适合工程总承包的计价模式的确定,我国建筑行业一直在努力探索与推进,总价包干、模拟工程量清单、定额费率下浮、成本+酬金四种计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项目类型。其中,对于发包时使用需求及建设标准相对固化的工程,采用以总价包干的方式有利于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及承包单位的技术融合;而对于不可预见性较大的工程,模拟清单计价方式可合理分摊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的造价风险;定额费率下浮及成本+酬金模式在新的建设组织模式下将逐渐淘汰,仅在一些特殊项目或某一项目中的一些特殊工程中有适用空间。总的来说,采用单一的计价模式,还是采用组合计价模式,最终应根据建设单位管控的侧重点进行选择,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