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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未成年人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改造和矫正的关键时期,而在实际生活中发现,许多青少年在情绪、心理方面存在很大问题。矫正的心理疏导工作需要达到科学性、专业性与智慧性的三效合一,更需要充分运用犯罪心理学、生命伦理学,进一步提升心理辅导的有效性。本研究旨在了解重庆青少年犯罪心理整体水平和特点,通过对各种环境因素与他们心理水平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对其心理疏导提出有效策略和具体措施。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矫正疏导 有效策略 生命重塑
一、引言:未成年人犯罪矫正教育概述
青少年犯罪者转化矫正工作的目标是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我、正面认知社会、积极面对人生,从而让他们进一步地融入社会环境,获得更好地生命成长。早在20世纪50年代,犯罪心理学家就提出了对青少年应实行人道和再社会化,即对他们进行改造与完善,而不是一味地刑罚,这就开启了矫正工作人性化的先河。近年来,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的社会化改造又进行了创新与完善。其宗旨就是尊重青少年的人权与生命权益,消除对他们的歧视与漠视,让他们也拥有一份应有的人性尊严与人本价值。
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者的心理干预对于他们的心理疏导与心灵成长具有十分积极的主导作用。本研究旨在了解青少年犯罪者的心理整体水平和特点,为矫正转化工作开展相关的咨询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研究,能够了解到心理干预如何对青少年犯罪者的心理水平产生影响的,为后面的研究者提供一份理论依据。使更多的人意识到什么样心理干预方式有利于他们的改造具有正面影响,从而为青少年工作中的心理矫正提供具有重要价值的改善模式和调整方法。
二、青少年犯罪人群现状剖析
(一)青少年犯罪人员有何情绪表现
1、情绪的亢奋
有些青少年在犯罪之后,由于无法承受生命之灾的打击,所以就表现出极端的亢奋行为。因为他的心里有一定的压力与障碍,所以他就他就会通过某个渠道发泄出来。比如有一部分人会表现出不定期的无理取闹,情绪的暴躁,甚至是不听任何的劝告,还会走上极端的自虐、自残的不归路。
2、自我封闭、不合群
有些青少年在人群之内会显得不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不肯跟其他人进行交流,甚至是孤僻而不让人接近。这样的青少年如果不进行及时的关怀与心理疏导,他的自闭情绪便会变得日趋严重。
3、对社会不满,对自我缺乏自信,对他人充满敌意
有些青少年在走出管教所之后会表现出心理的空虚、焦虑与恐惧,因为无法主控自己的心理,使得他不敢面对一个人的独处,所以就会对社会不满,对自我缺乏自信,对他人充满敌意,甚至还有的人会出现反社会、反人性的心理特征。
(二)青少年犯罪者心理问题形成的原因
1、环境和伦理
由于现代人生活节奏快,人际关系又比较淡漠,更重要的是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将犯罪看作是整个家族的羞耻,而这就增加了青少年一种内在的罪疚感、耻辱感,更是增添了内心的一份孤寂。正如一位心理专家所说“青少年犯罪者多多少少都患有情感缺失症、自由渴慕症、心灵孤独症”。
2、情感与家庭
青少年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人,在人群之内、家庭之内有属于他的人际关系网络。有的青少年被家人和朋友所鄙夷、所痛恨,甚至是被抛弃。这样的人际关系网络的撕裂与崩塌会在他们心中留下无言的伤害。当然这种伤害是无形的,也是潜藏于心灵深处的,就像一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所写的一篇论文里所说的:“青少年犯罪者面临着来自家庭的压力,许多人在入管教所后受到家庭的歧视和抛弃,父母与之断绝父子关系,配偶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的冷淡漠然,亲友的疏远,许多青少年长期无人接见,使他们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包袱。”亲情之爱的荒芜,使得青少年犯罪者心中充满了孤独、压抑,甚至是恨意,甚至这还可以成为他们极端性格养成的导火索。
3、自我与自卑
从自由人到“囚禁”的心理落差造成青少年犯罪者巨大的心理压力,还有更多的是一种自卑、自轻自贱,甚至有些人会产生轻生的念头。要知道有些青少年原本在父母的庇护下有有很高的自我存在感,可是一旦落入管教所中,他就会感到无形的卑微感,觉得自己给整个家庭蒙羞,以至于灰心丧志,没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与信心。更有甚者,在长时间的压力与忽视下,有的青少年会丧失仅有的自尊,从而变得什么都不在乎,什么也都敢对抗,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逆反心理,这种心理也是他们屡次犯罪行为一个很大的诱因。
(三)网络环境特色对青少年的影响
在网络时代的冲击下,中国好多大都市已经变成一个欲望化膨胀的大都市,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包括网络游戏成瘾、社交障碍症、竞争压力、忧郁焦虑等等。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太大,致使很多青少年对自己的期望值太高,对自己的要求也太严厉。同时,包括学校和家长,也是一味要求他们要做“人上人”,所以学生之间就形成了互相攀比、彼此炫耀的不良循环之中。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不但使学生的思想出现奢靡、退后的情况,也给犯罪滋长提供的巨大的温床。与此同时,青少年对于犯罪的好奇、猎奇心理,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快感刺激而盲目地选择犯罪。而且青少年对于法律知识的处于盲点,也就是法治的盲目与无知,导致他们轻易地犯罪,过早地、草率地踏入了生命的禁区。
俗语说:“学好要十年,学会五分钟”、“孩子学会都不用教”。这两句话告诉我们,人性之中隐藏着一种难以抵御的罪性。而青少年“犯罪”行为本身就是负面的,也体现了隐匿于他们心灵深处的一种人性之恶。所以,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要通过建立规则、策略指导来遏制青少年内心的恶,通过积极引导、有效疏导来激发他们内心的善,让每个孩子都塑造成真善美的天使。
三、青少年犯罪者的心理疏导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瓶颈
(一)心理问题太过复杂
青少年犯罪者心理问题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有些人的心理问题可以追溯至童年早期教育的伤害,还有的是亲子关系多年形成的伤痕。长期、复杂的心理问题修复起来真的是非常不容易,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就需要我们有铁杵磨针、滴水穿石的毅力来坚守到底。
(二)青少年的不配合,抵触情绪
有些青少年对于矫正扶持工作非常地不配合,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对工作人员极其不信任,这就给矫正工作带来极大的阻碍。因为一个愿意配合矫正工作者,对其工作充满信心,并对矫正工作者有足够的信任的青少年,他的心理修复会在信心与希望中有事半功倍的奇效。而一个不愿意配合,又对关键缺乏基本信任的青少年,不但起不到效果,还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三)心理疏导工作缺乏创新意识
有些矫正工作者对于青少年犯罪者的矫正工作缺乏创新意识。比如作为心理疏导“软”实力的配套设施不够健全。像沙盘治疗、音乐设备、艺术疗法,这些都是心理疏导工作的利器,必须达到配备齐全、有备无患。
四、青少年犯罪矫正工作的解决策略与具体措施
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要处理矫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并要对青少年犯罪者的复杂心理和情绪进行有效地疏导。这份工作是艰辛而充满挑战的,但在我们心中始终有一个信念:在帮助之中融入阳光的温度,从而青少年看见希望,拥抱未来。
(一)科学引导,有效阻断
在如今社会形势如此复杂的情况下,我们对青少年犯罪的矫正工作有十二分的警惕、警戒与警醒。殊不知在他们之中,心里有缺陷、心理畸形的人员占有很大的比例,这不得不敲起我们思想与心灵上的警钟。首先应该是让青少年犯罪者的思想上有觉醒意识。我们要督促他们多多学习与犯罪有关的科学知识-------认识罪恶、科学防范、有效阻断。同时我们还会告诫他们拒绝与社会不良青年的来往,这就是隔断了自身与犯罪来源的接触。
而且我们还积极引导他们做一些有益、健康的事情。比如在休闲之余,我们会给他们推荐一些心灵建设的书籍,并给他们营造一个安静、适宜的阅读环境,让他们不断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让他们的精神生活丰富起来,不让自我的心理处于虚无的状态。要知道据科学研究证明,青少年选择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缓解心灵上的空虚。只有鼓励他们在自己的内心种下正能量的精神火种,就会有效地抵制犯罪的诱惑。正如一位作家所说的:“当你的心里充满阳光,黑暗就不会来骚扰你了。”
(一)在做事中找到价值感,在倾诉中缓解情绪压抑
英国著名教育学家尼尔曾讲过这样一个教育案例:在学校里尼尔本人种了一些蔬菜,但是经常遭到学生们的破坏。学校设立了许多规矩纪律,但是效果甚微。后来,尼尔想出了一个办法,分给学生每人一小块地,让他们自行耕种。当学生们自己成为菜园的主人时,再也没有人破坏蔬菜,且在互相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督责机制。我想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大锅饭形式的管理带来的是消极和懈怠,而责任制则是调动积极性、促进能动力的有效手段。在青少年犯罪者回归家庭、社区之后,我们可以给他们参加学习、参加志愿实践的机会,让他们发挥自己所长,通过劳动来创造价值,从而获得自己的成就感与尊严感。
与此同时,矫正工作者要懂得心理学原理,给青少年释放情绪的机会。有时,青少年自己不会释放自己的情绪,需要我们给予积极、智慧地引导。我们可以用提问式的谈话方式来跟他们进行谈心,不是教导,而是让他们自己来说出自己的心声,矫正工作者就是要做一个真诚的倾听者。当然我们还可以给他们听舒缓情绪的音乐,还可以鼓励他们拿起画笔,用绘画艺术来疏导他们的负面情绪,这就是艺术疗愈的科学疏导。而对于有专业心理学知识的社会工作者还可以运用沙盘疗法来对青少年进行科学疏导,从而让他们构建更好、更完善的自我。
(三)案例警示,有效交谈
为了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犯罪者的思想意识与精神境界,我们还需配合心理学专家来给他们进行犯罪心理防范与督责的科普宣讲。他们在专家讲述的一个个犯罪者的反面教材里吸取教训、得到警戒,从而提高自己的预防意识,增强自己的信念力量。我们还可以在宣讲活动中派发宣传文字资料、多媒体PPT演示,引导他们进行深入地学习、了解,从而让自己进入对“犯罪”二字的思考、反思与审慎之中。
著名法学思想家孟德鸠斯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告诉我们的:“人生而平等,根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没有权利站在先天优越的获得而对别人颐指气使,也没有理由为后天的际遇而自怨自艾。”在我们眼里,每一个曾经的犯罪者都有一个美丽的灵魂,他们也有自己的尊严与理想。只是因为青春的迷茫与盲目让他们走上了歧途,每个人都不是无药可救,每个人可以被爱拯救。人性并非是“善”与“恶”两个对立面,善恶之间的衡量与把控,则是关乎生命之道。我们的矫正理念并不只是对罪恶的管制与监督,更重要的是对罪恶的宽恕之道、对生命的怜悯之情,这也是对法学精神人性化转化的彰显。
(四)爱之引导,情之感化,信之尊重
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就应该:“有一双充满悲悯的眼睛,有一颗充满关怀的大爱心”。矫正工作不是语言的浮华,而是行动的付出;帮助青少年犯罪者重生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时间依靠毅力与意志的坚守。我们在付出爱心、我们在抚慰心灵,我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这个伤病累累的世界多一点阳光,多一点幸福。每一个青少年犯罪者都有着自己不堪回首的惨痛经历,这既包括身体上的病痛,也有心灵上的伤痕。我们要懂得低头、俯身去倾听他们的心声。因为他们的心灵尤为脆弱,更需要关怀与抚慰。所以,当他们向我咨询时,我会尽量以平静温柔的语气跟她们说话,并尽快解决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当遇到性情比较急躁的人员,我会全程保持微笑,并想办法缓和他们的情绪。多使用:“慢慢来”、“别着急”等鼓励性的用语,让他们感受到暖暖的爱意,这既是我们的工作“仁爱”文化的彰显,也是对青少年犯罪者最人性化的关怀之道。当然,粗暴恶劣的态度是绝对要不得的,不礼貌的语言也是绝对不可以使用的。我们用温柔的语言舒缓他们紧张之情绪,用专业的管理为他们保驾护航,用爱的关怀帮助他们重获新生。
在矫正工作中,我总结出两个最重要的关键点就是:“不歧视,先扶志”。我需要用平等的心态来与他们相处,不能带有任何偏见与歧视,更不能对其有道德上的责备。我要以同理心与真爱心来面对每一位青少年,让他们感受到亲人一般的暖意。正如特蕾莎修女所告诫我们的:“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
改造先扶志,我们的关键工作应是从唤醒青少年犯罪者的意志力开始。有些青少年,因为犯罪的侵害缠累、生活的缺乏,变得灰心丧志,没有一点生活下去的信心。这时候,我给他们单纯地讲述坚强是不起什么作用的,而是要先与他们深入谈心,建立起我们之间的信任,然后再激励、鼓舞他们进行自我心理的调整。我们的温柔劝勉、我们的悉心照顾、我们的不断鼓励在一点一滴地深入他们的心灵之中。当他们的信念被爱的火种点燃,他们就会表现出积极的心理状态,再也不是灰心与颓废。犯罪曾经是咒诅,让多少人为之黯然神伤;但是我们的“大爱”情怀却是一股春风,带给堕入深渊的人一片生命的希望与温暖。
(五)法治视野下矫正工作的有效策略
1、进一步加强矫正立法、执法、监察力度
国务院副主席王岐山说:“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句关于反腐的名言同样适用于矫正监察问题。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矫正立法、执法、监察力度。让矫正规则有章有法,让管理纪律有板有眼。言必行,行必果,让矫正制度落到实处;惩治有力、监督有责,让矫正不作为事件得到有效彻查。真正做到“矫正第一、规则至上”。
青少年法治意识的确立更需要他们在思想上札下根基,在每一个工作关键点做到尽善尽美。矫正工作者应定期组织他们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一次深刻的挖掘检讨,让他们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提升法治信念的效率。这就是敲响他们每一个人的法治警钟,让他们洗洗澡、静静心、打打预防针,同时也是对他们自身的一种鞭策与激励。当然,除了反思分析会,矫正还可以通过多种活动形式来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比如多媒体教育培训、法治知识竞赛、个人成长演讲比赛等等。
2、激励机制、多措并举
为了进一步将矫正监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矫正工作者应该配合监管部门举办一系列富有特色的矫正工作。比如积极鼓励回家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志愿公益活动的青少年犯罪者参加微信评比活动。在评比过程中,青少年犯罪者作为参与者,会竭尽全力、兢兢业业,努力将每一项工作工作都做到极致。同时,评委方也应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评比、审核与监督。而当青少年犯罪者做出的成绩获得奖项,来成为其他同龄人的楷模与榜样之时,他们将会受到积极的鼓舞与激励,从而进一步增强重新做人的信心与投入生活的信念。鼓励青少年犯罪者参与社会性评比活动,一方面可以增强其自信心,让他们摆脱自卑心理,获得应有的价值、尊严体现。另一方面则是让广大亲友、邻居亲眼看到他们走入社会之后的工作成果,让他们在众人面前获得一份应有的认同感、获得感与归属感。
五、结语
此论文研究的意义是能够比较准确地了解青少年由“犯罪”行为引发的心理发展水平和特点,为社会和家庭开展相关的咨询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研究,能够了解到社会、家庭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心理问题产生影响的,为后面的研究者提供一份理论依据。同时,在了解其根源之后,再进行建设性意义的探索与研究,对青少年的心理问题进行积极地改善与疏导,再进一步对消极的心理问题进行改进和调整,从而为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建立起疏导、抚慰的有效渠道,让他们拥有希望、拥抱阳光、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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