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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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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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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信创业公司诉绿谷伟业公司等出资合同纠纷案
君信创业公司诉绿谷伟业公司等出资合同纠纷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6-16
作者:
政治法律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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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均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对案件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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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均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对案件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
来源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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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
博尔泰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
调查报告
股份公司
民事诉讼证据
君信创业公司诉绿谷伟业公司等出资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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