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埠镇人民政府 浙江 开化 324302
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目前集中建设城市、发展城市规模并同时确保农民耕地量不变的利好政策。但不如人意的是,根据长期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所带来的成果以及各项反馈表明,该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涉及多项土地权属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导致了土地承包者的利益受损,同时不能有效保证耕地数量、质量,这完全违背了该项政策的初心。故本研究将主要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权属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权属问题
前言:多年以来,依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乡村居民的土地保有量在城乡建设用地紧缺的状况下没有受到损害,我国粮食供给也因此保持平衡。但是从土地所有人的角度来看,该项政策虽然保证了土地的数目不变,但是原有土地的质量远好于政府分配的土地,故而造成土地承包者利益损失。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土地权属问题愈演愈烈,亟须解决。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的土地权属问题
1.1土地质量不均衡
我们知道,在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如果有意向开展增减挂钩,那么就需要对土地进行质量评估。因为现阶段农民进城务工现象较多,所以土地抛荒现象较为严重,为了有效地防止重新开垦的土地再次荒芜,所以需要对用地进行评估,从而判断土地价值,也便于后续进行土地分配工作。但是土质作为地方特色,有的地方土质贫瘠,有的地方土质肥沃。所以有的土地即使不耕种土质也不会受影响,而有的土地即使长期耕种,也不会有明显的改善。土地质量不均衡带来土地分配不平衡不利于依靠土地生存的群众,也完全违背了增减挂钩工作想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初心。
1.2土地权属证明没有可靠依据
众所周知,现阶段我国群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由生产队执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获取的,当时基本上分得的土地都有相应的承包责任书。但是因为不同时期的环境不同,比如“文化大革命”时期部分能干的工作人员因为祖辈有地主成分,所以被生产队区别对待,最终导致土地分配不公,这些人占有的生产队公有土地较少,所以自主开垦河滩地作为耕地耕种,这一部分耕地随着时间原因逐渐成形,但是从政府层面来讲这一部分耕地是没有资料可以证明现耕种人员拥有土地使用权的。
1.3土地数目兑换不公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主要是为了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帮助地方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指出,部分落后地区为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开展该项工作时,刻意增多城乡建设用地,减少农民耕种用地,这是错误的工作思想。这一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到农民利益,降低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标准,更是严重损害政府威信,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1.4缺乏对农民土地权属的尊重
政府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时,容易“独断专行”,即按照规矩做事,按照个人在政府中所查到的资料为主要参考资料,以政府行使职权为压力,执行工作态度强硬,完全不考虑群众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层面的良苦用心来取代群众的话语权,这一行为限制了群众的作用,屏蔽了群众的土地权属问题,导致在工作中引起群众不满,从而引起一系列土地权属问题。
1.5资金分配不均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虽然是为了发展城乡经济,但是作为群众个人,伤及土地就是伤及个人经济来源,故而涉及土地权属问题时政府都会给出一定的经济补偿,比如对于建设之后的居民点也会下放一定的优惠政策,并协助群众进行复垦。项目经费层级下达,由各级政府、部门分配,群众实际得到的优惠福利由上级单位决定,会产生资金分配不均衡问题。
2解决相应土地权属问题建议
2.1按照国家土地评估标准验收土地
对于土地质量验收标准不一的状况,政府要积极重视,安排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借助现有仪器以及长期的工作经验,按照国家的土地评估标准来评估土地价值,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当然,在标准之上,还要根据现场环境和对地方群众的了解程度全面评估土地,确保实实在在耕种的农民有地可种。
2.2综合考虑土地归属
政府在考虑土地使用权时,应该要综合考虑。首先要以农业农村部门下发的家庭承包责任合同为主要参考依据,保证群众的基础利益。然后再根据土地耕种现状合理给予补偿。对于有明确证据表明长期未耕种的荒地予以回收重分配处理。这样既合理降低政府工作成本,又能保证新地的质量。
2.3多方面集成监督,保障政策切实执行
在政府正常开展增减挂钩工作过程中,政府相关负责人要起到监督作用,严格监督工作过程,既要保障土地权属问题公开透明解决,更要保障政府资金链合理、正确的支出。坚决防止腐败分子假借分配土地补偿之名,贪污政府钱款。与此同时,政府领导人员要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协助监督开展增减挂钩工作,避免部分领导人员以招标之名收取企业贿赂,损害政府征用的城乡建设用地,或是降低面向群众的优惠力度。确保群众依靠土地权属相关所获取的利益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也确保增减挂钩工作能顺利平稳地展开。
2.4给予群众话语权
在确定开展增减挂钩工作之后,涉及土地权属问题时,政府应该要面向群众公开透明讲解该项工作,给予群众话语权。如果出现不明白的问题,应该要公开透明地与相关群众协商。尤其是涉及公有部分,政府更应该要重视其透明性,保证福利分配均匀到户。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有耐心,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疑问,让群众心服口服地配合开展增减挂钩工作。
2.5灵活利用现有政策征集资金
虽然增减挂钩工作是政府组织的土地集约,发展城乡建设的工作,但是该项工作还是有利可图的,比如复垦的多余土地供政府支配,居民点的地皮的售出费用也是由政府支配。政府要合理地将这些资金有限的利用到工作中去,尽可能地周转,保障一次性结清补偿。如果不能,政府也可以短暂地利用此类资金与国企配合投资,多渠道融资,保障资金供给平衡。
结语:土地是农民坚实的依靠,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国家保证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规则。二者本应按照规则相辅相成,但是因为在执行相关政策时没有确保满足政策执行的前提条件,导致出现较多的土地权属问题,最终使得政策背离初衷,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城乡建设发展滞后。面对这一系列问题,相关人员一定要重视起来,及时解决有关政策实施过程当中的土地权属问题,详细思量并制定实施该政策具体的落实方案,提高城乡建设的发展速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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