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27
摘要:关中地区是中国古代先民最早的生存地之一,其民间信仰的核心特质表现为宗教信仰与世俗生活具有高度的互嵌性。随着体系的逐渐完备和内涵的不断丰富,关中地区女性的女神信仰在唐代趋于成熟,广泛流行。通过对唐代女性观音、姜嫄信仰的透视,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认识唐代女性和整个社会,亦能获得一个研究女性史的新的思考角度。
关 键 词:唐代女性;女神信仰;观音;姜嫄
前 言:女神信仰作为一种民间信仰,在母系氏族社会中萌生,不同历史时期有所沉浮。其在本质上是现实生活的折射,且对社会存在巨大的影响。关中地区的文化遗迹星罗棋布,既是人类先民的重要的生存聚居区,又是周秦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其女性对传说中的姜嫄和本土化的观音等女神信仰活动密集而兴盛。作为一种历史记忆和民族文化遗存,女神信仰不是裸露在生活表象层的一种现象,而是在社会发展的每一历史阶段中,为迎合社会需求而不断产生的民俗的流变,且成为凝聚在民众心理结构中的深层文化。以唐代关中地区的女性对姜嫄、观音的女神信仰为中心进行研究,希望探讨出此类女神信仰形成的历史原因及其特征,并展现其社会功能和意义。
正文:一、唐代关中地区女性观音信仰及特征
佛教于公元前6世纪的古印度社会产生,大致于两汉之际传入中国,经过魏晋南北朝长期的传播与发展后,至隋唐时期趋于鼎盛。唐代是中国佛教发展史上的鼎盛时期,唐代佛教的繁荣与鼎盛不仅表现在自创宗派、高僧辈出等方面,还突出表现在佛教向世俗化与平民化方向的过渡与转变。在其世俗化的进程中,女性群体不仅是佛教信仰的忠实信众,同时还热心传播和积极实践着佛教信仰。
(一)唐代观音信仰本土化
在唐代民间女性所信奉的众多佛教神祗信仰中,观音菩萨可谓是一位影响力极大、且与女性关系最为密切的佛教神祗。唐代民间妇女对观音菩萨的崇拜和信奉,主要是据佛经《妙法莲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中所载:“若有无量百千万亿众生受诸苦难,一心称名,观世音菩萨实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1]是说“观音”之名,是以“众生受诸苦难”时,“实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而得名,救难型观音形象得以确立。另有《正华严经·光世音普门品》记载:“若有众生,遭亿百千女亥困顿、患难、苦毒无量,适闻光(观)世音菩萨名者,辄得解脱,无有众恼。”[1]从以上佛经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观音作为大乘佛教的一位重要菩萨,由于具有“慈悲为怀、救人于难”的特质,深得广大民众,特别是封建时代长期受男权歧视和压迫,对自身命运没有自主权的广大妇女的普遍信奉。
唐代观音信仰本土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即观音变得越来越像普通人,既可以显化为高世之德的僧人,又可以显化为救困扶危的俗人。在《妙法莲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中提到观音在此岸可显化为“三十三”身相,其中观音“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1]这即是观音化身为高僧的依据。此外,观音也可以是行善积德的普通人。
观音信仰本土化的第二个表现是向观音祈求生子的灵验。《妙法莲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有载:“若有女人,设欲求男,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便生福德智慧之男;设欲求女,便生有端正有相之女,宿植德本,众人爱敬。”[1]此即观音有送子功能之源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2]是中国传统观念之一。生子关乎家族血脉传承,是行孝的表现,因此唐代关中地区广大女性多愿信仰观音,以满足其生子之愿。
此外,观音信仰还扩展至审美领域,唐代两京地区的宫廷画家根据自己对佛教经典的理解和中国人的审美情趣,创造出了“杨柳观音”、“水月观音”等完全中国化的观音形象。
(二)唐代观音信仰女相化
在中国,观音的形象不但完全中国化,并且由男性变成女性。这个过程发生在唐代,并于中唐以后定型。
观世音菩萨最初是以男性形象于中国传播,后来民众依据自己的审美心理,逐渐改变着其形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绘画和雕塑里所见的观世音,就已是男身女相,女性化的趋势开始显现。从保存下来的观音造像看,唐代观音多呈女相。唐代的观音形象变得端庄美丽,似世俗生活中贵族家庭的妇女,有“宫娃如菩萨”之说。[3]
观音的女相化很大程度上与女性供奉者的活动有紧密的关系。自唐初,上层贵族女性就对崇奉佛教的活动较为热衷,尤其是在武周时代。她们的活动包含捐资修筑寺庙、造像、画像等。上层女性贵族对佛教的尊奉无疑会影响到佛教人物的造像,而寺庙的僧侣为了迎合她们施资的行为,也会刻意将其容貌服饰巧妙地设计进去。
此外,观音的慈悲精神与母亲的慈爱品质相吻合,这也助推了观音女相化。在佛教教义中,观音菩萨作为大慈大悲的角色,可为普渡众生脱离苦海而牺牲自己成佛的善果。其富有牺牲精神的特点就与中国传统文化对母亲的期望非常相似。观音集母性品质于一身,符合中国民众的崇拜习惯和心理需要。作为女神信仰之一的观音信仰,更能唤起人们对慈祥母亲的回忆,使人感到甜蜜和欣慰。[4]武则天统治时期,狄戎入侵,兵灾和自然灾害频繁促使了观音大慈大悲能力的显化,更加激发了妇女们信仰的热情。天灾人祸无法避免,但具有母性情怀与神通广大的观音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精神寄托。信仰观音虽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但可以得到心灵的安慰、精神的满足。观音菩萨母性的情怀使得其造像呈女相化的特点成为合理的存在。如果说观音能化身为女性且具有母性特征能为其转变为女性提供可能,那么唐代女信徒崇奉观音的活动则为这种可能提供了有力的现实基础。
唐代观音信仰在内涵与外延上的演变,揭示出女性在这一神祇信仰中占据较高地位,还为世俗社会那些难以扮演社会角色的女性信众提供了某些体现其自身价值的机会和场所,使得她们得以从宗教活动中获得了一种新的身份认同。究其原因,唐代相对开放的社会文化环境为女性自我价值实现营造了一定的空间,李唐统治者较为开明的宗教政策为女性追求信仰自由提供了前提条件,唐代现实生活中女性地位较高为佛教神祇信仰中的女性角色与地位提供了现实依据,唐代本土化的大乘佛教为争取女性信众所做出的消除性别等级差异的庄严承诺,得益于这四点,女性寻求精神上的自我解脱有了一种既方便而又有效的途径。
综上所述,唐代观音信仰的本土化和女相化是唐代佛教发展、演变过程中的一种特点和趋势,同时也是佛教传入中国以来,不断同中国政治、经济与文化相互适应、彼此融合的结果。
二、唐代关中地区女性姜嫄信仰及特征
据《史记》载,姜嫄在荒野践巨人迹而有孕,生育周人始祖后稷。[5]生殖崇拜与祖先崇拜的结合,使其成为受到崇奉的女性神灵。姜嫄信仰发展至唐代,仍在关中一带地区兴盛。
(一)功能性与广泛性
神话传说是人类由于对现实世界的不满或畏惧而产生的对超现实世界的向往,具有浓厚的宗教倾向,符合乡民的生存渴望,成为世俗生活不可或缺的精神寄托。具有原始宗教倾向的神话传说在道教产生之后,发生了转型,许多女性传说人物被道教加以封号,并纳入其神仙谱系。而一些传说人物并未进入这一谱系中,但仍是民间信仰中具有神格的人物。
周人始祖姜嫄信仰的衍变就属于第二种,其虽在宗教典籍中未见明确记载属于某一宗教的女性神仙之列,但据《毛传》载:“閟,闭也。先妣姜嫄之庙,在周常闭而无事。孟仲子曰:是禖宫也。”禖,主管嫁娶的媒神,也称高禖或郊禖。在中国古俗中,有“高禖”之祭,即对生子之神的祭祀,被祀的一般是各部族在母系氏族社时期的“第一位女祖”。由此可知,在周时,尽管周之先妣姜嫄之庙常闭而无事,但姜嫄已从履大人迹的传说中被赋予了神格,作为宗庙中的神灵受到周人的祭祀。即姜嫄信仰产生于人类对繁衍始祖神灵之崇祀的背景下,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决定了其有着天然的保姻缘、保生育和传播周文化的功利性特征。
至唐代,关中地区姜嫄信仰极为普遍,对姜嫄的信仰集中于将姜嫄认为是媒神、保生育之神,姜嫄已经具有比较确定的神性功能。
(二)民俗性
在宗教典籍中未见明确记载姜嫄属于某一宗教的女性神仙之列,无论在崇祀儒家神灵的庙宇中还是在道观与城隍庙中,都有姜嫄信仰,且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在有姜嫄信仰的庙会中,在信仰仪式上,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儒、释、道三家的影子。在此意义上,姜嫄也可以说是儒、释、道三家的混合产物。或许唐代许多女性并不十分明白佛教、道教和姜嫄信仰之间的区别,但其心理需求却是一致的,即是一种宗教体验。关中地区尤其是关中西部地区民众一直以自己生在周秦文化地区而倍感自豪,姜嫄被认为是他们最远古的始祖,又是女性,在心理情感上,他们很为自己的女性始祖而骄傲,同时又认为女性具有母性的关怀感,更容易满足信众的需求,所以对姜嫄的崇奉一直延续不断,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宗教心理暗示。信众从这种心理暗示中,得到了一种满足与喜悦。姜嫄属于一种民间信仰,但信众的姜嫄信仰是有宗教目的性的,姜嫄信仰中并没有成文的宗教经典,有需要的信众都可以来敬奉姜嫄,这也大大增强了宗教信仰的灵活性。
姜嫄是作为周人的始祖被崇祀的,因此其影响范围本就有限,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姜嫄信仰范围渐小,在各种女神女仙的排列中未见提及。但在关中地区女性的女神信仰中,姜嫄信仰一直占据重要地位。
三、结语
宗教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它的产生为人类解决人生问题提供了某些答案。[6]本文通过对唐代关中地区广为流行的两种女神信仰的内容、特征及文化功能的进行分析和论述,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唐代妇女生活的全貌,也有助于考查唐代妇女这一群体。
千百年来女性都未能逃脱自身的角色命运,她们被限制在家庭的空间范围之内,受儒家传统思想束缚,强烈地渴望摆脱藩篱,追求自由的生活。当现实生活的困扰无法摆脱时,妇女只有将希望寄托于神灵,祈求神灵的保佑。唐代观音、姜嫄信仰广泛普及于关中地区社会,并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一,使女性的婚姻、生育、祛病祈福、禳灾驱邪等诉求有所寄托,社会地位亦得以提升;其二,有助于周文化区内共识的凝聚,以及社会、阶级矛盾的调和。我们应客观地承认,女神信仰在一定程度上为那些在封建时代不堪忍受男权压迫的广大妇女,在追求精神解脱、情感体验和参与宗教社会等方面拥有了同男性相同的权利,这在主张两性平等发展的当今社会,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大正新修大藏经索引(含正、续编)[M].台北:新文丰出版社,1992。
[2]万丽华、蓝旭译注。孟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宋]释道诚著、富世平校注。释氏要览校注[M].
北京:中华书局,2014。
[4]孙丽。中国人的观音信仰[J].文化,2004。
[5][汉]司马迁撰。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6]刘长东。晋唐弥陀净土信仰研究[M].成都:巴蜀书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