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寮步分局 523400
摘要:当前,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属于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项目,可以有效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在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中还面临着较多难题,需要剖析难点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进一步提升宅基地管理水平,保障当前所有宅基地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本文主要探究了在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中面对的难点,并分析了有效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属于十分重要的政策要求,通过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可以有效做好宅基地管理,有效登记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在实际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一户多宅或者是面积超标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具体情况要进行具体分析,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保障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面对的难点
1.一户多宅
当前我国贯彻落实的《土地登记管理法》当中明确提出规定,在农村居民宅基地方面,必须要贯彻落实“一户一宅”的要求。但是现实情况却并不是都会复合规定要求[1]。由于受到违规建设、房产赠与以及家庭重组问题影响,很多农村内部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该问题的出现会给农村地区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也会带来十分严重的资源浪费情况,不利于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快速贯彻落实。相关地区需要制定出有效措施来解决一户多宅问题,保障农民和国家的合法权益。一户多宅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比较复杂,因此可以把该问题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划分成为合法和非法两种。合法的一户多宅可以分为:居民拥有两处或者是多处宅基地,但是都合法的完成了土地申报登记;居民在已经具备一处宅基地的前提条件下,通过继承和婚姻的合法渠道拥有了其他宅基地;居民在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条件下,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使用需求,购置了其他的宅基地;在发证以及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没有明确判断居民一户多宅的具体性质,导致引发相关冲突和纠纷,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非法“一户多宅”的情况包括(1)新建住房但未在旧的宅基地上建。如果家里在新的宅基地上建了新房子,老房子却没有拆除,宅基地也还属于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旧的宅基地应该被收回。(2)不符合分户标准的一户多宅。因为对于分家立户的具体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略有差异,多数地区采用的是“年满18周岁,结婚成家这样的标准。”。如果你不符合分户政策,还有两处宅基地并分开居住的话,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一块宅基地被无偿收回。(3)骗取审批手续建造的一户多宅。(4)通过继承取得的一户多宅。这个需要重点说明一下,自己已经有宅基地的不符合继承宅基地的条件,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以这种情况下,在房屋倒塌或者毁损后宅基地可以被收回。而且如果征地的话,宅基地的补偿部分,继承人难以分到。(5)其他手段产生的违法建设。
2.面积超标
当前,农村地区存在房屋超出占地面积的情况,这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具备的法律意识不够完善,过于注重个人利益,私自改造房屋,导致当前房屋占地面积逐渐增大超出标准要求。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迁入农村地区当中进行定居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内部土地资源的占有量,原有的宅基地已经无法满足现有的居民居住需求。一部分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并不适合建房,还需要进行大量的土地修整,这会给当地经济带来较大压力,农民可能无法按照规定要求的面积进行房屋建设,导致出现面积超标的情况,无法针对房屋面积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
3.权属不清晰
权属不清会带来十分严重的影响,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无法真正确定该房屋的所有者,给房屋确权工作开展提出的难题[2]。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分为:当前农村宅基地权属资料时间久远,已经无法真正找到宅基地的实际所有人,给房屋确权工作提出难题;当前,宅基地的资料保存不够完善,资料丢失没有及时补办,影响了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当前宅基地的土地空间位置发生了较大变化,或者是资料上土地标注不清晰,给房屋确权调查工作提出难题。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还需要以最终的宅基地资料作为参考依据,这样才能够确保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工作更加合理合法,一旦在确权过程中存在错误信息,就有可能带来权属纠纷。
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优化措施
1.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限
当前,在我国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中,存在一户多宅、权属不清的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制度的贯彻落实[3]。为了彻底解决一户多宅以及权属不清的问题,要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理清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带来的房屋宅基地归属问题,积极跟相关涉及农户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确认宅基地使用权。按户来确定出宅基地使用权限的工作方法,可以科学合理的规划好,因为农村地区违规修缮的住宅问题,保护更多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能够确保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完善确权登记工作制度
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制度贯彻落实,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地区存在的土地归属权问题[4]。但是由于我国不同农村地区的发展状况差异性较大,在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时,面对土地纠纷问题也需要具有一定的差别,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部分制度并没有提出明确规定时,或者是在出现相关问题时处理、处罚较轻,都会给后期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通过贯彻落实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归属权问题,让确权登记制度更加完善。
3.分类处理确定权属问题
宅基地房产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确定出权属关系,正确理清房屋的权属关系才能够保障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要选择分类处理的方式来确定出宅基地的所属关系。首先,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划分好房屋所属问题,比如缺少资料或者是资料不清晰等,针对类型统一的问题进行规范化处理,提升问题解决效率。例如一部分房屋缺少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农民到当地的村委会开具具体的书面材料,用来证明房屋的所属权问题,把资料统一完善之后再进行提交,提高确权登记的工作效率。在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要有准确的参考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也要具备法律效力,这样才能够让房屋确权工作开展更加严谨,减少法律纠纷的出现。
4.提升宅基地管理规范性
为保障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需不断强化当地农民的法律意识,更加深入地理解确权登记政策的相关要求,全力配合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5]。同时,要纠正一部分农民的错误观念,由于一部分农民存在自己花钱建设的房屋就属于个人财产的错误思想,严重误解了房屋所属权的要求。甚至还有一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乱占耕地建房的情况,这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农村耕地破坏,必须要严令禁止,确保农民能够规范的使用住宅基地,同时保护耕地面积,满足住房需求。针对当前农村地区违规乱占耕地建房的情况,国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得通过确权登记,把乱占耕地的房屋进行合理化,私自占用耕地面积建造的房屋无法得到确权,也不允许任何人通过任何手段把违规建设房屋合理化。
结语:
宅基地属于国家的重要土地资源,因此国家开展宅基地房产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非常有必要,可以帮助农村地区解决土地归属权问题,合法保障农民权益,减少法律纠纷的出现。在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性分析和解决确权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减少土地资源浪费情况,保障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申清辉,郑景露,贾丽娟.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困境及对策研究——以河南省郏县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23(03):39-41.
[2]张雯涵. 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中的问题和要点措施研究[C]//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智能学习与创新研究工作委员会.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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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彭望.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中的难点问题与对策研究[J].低碳世界,2021,11(06):3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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