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光伏助农项目模式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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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光伏助农项目模式研究

刘艳 ,郭慧敏(通讯作者)

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光伏助农项目是当前中国防返贫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各种项目模式的优缺点并不明晰,需要进一步探究。本文以张家口市光伏助农项目为例,通过分析其模式的优缺点,探讨未来发展趋势,最终认为,我国光伏助农项目模式的优点包括核心政策支持、社会认同度高、效果明显等。针对存在难以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常常受制于政策调整和资金缺乏等不利因素,提出了发展策略,对于解决光伏助农项目的实际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光伏助农项目  助农项目模式   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

光伏助农是我国将脱贫、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相结合的重要举措。光伏助农项目作为我国精准扶贫模式和乡村振兴助农模式,在各地的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国家有关部门也发布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为光伏助农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推动,光伏助农已成为脱贫、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张家口市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区域,也是能源开发的重要基地之一,太阳光能资源充沛,太阳能发电开发量在3000万kw以上。依托这一独特的天然资源优势,张家口从2015年开始扶持光伏助农项目,科学规划建设光伏电站,[1]带领农民成功脱贫,取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如今依旧利用光伏助农项目在乡村振兴中助农创收。本文以张家口市光伏助农项目为研究对象,从模式的优化角度出发,提出完善光伏助农的建议,为完善光伏助农政策和提高助农效果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为张家口光伏助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裨益。

1. 张家口市光伏助农项目的模式分类

随着我国光伏助农的发展,其项目模式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目前,按照项目规模大小来区分,可以分为户用光伏助农电站、村级光伏助农电站、集中式光伏助农电站;按照资金来源可以分为农户银行贷款、地方财政拨款和企业垫付模式;按照实施主体可以分为政府主导、企业主导和合作社主导模式。本文主要对光伏助农项目主导模式进行研究。

1.1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实施主体是地方政府,其通过组织农户与光伏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为光伏企业提供土地租赁、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以吸引光伏企业进入农村进行光伏项目的建设。

该模式中,地方政府先自筹建设一定规模的光伏电站,并将其纳入农户集体经济中运营,光伏企业则为光伏电站进行投资及建设,并向集体经济支付租金分红。农户则可持有光伏电站一定的股份,并享受由光伏企业支付的分红和政府提供的补贴。

1.2企业主导模式

企业主导模式,也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模式。企业作为主导,通过与当地政府、贫困户等进行协商,确定光伏助农项目的建设方案,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等。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可雇佣当地的贫困户作为项目建设与运维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在项目收益分配上,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合同,按比例分配收益。该模式具有较高的市场化和商业化特征,企业通过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1.3合作社主导模式

合作社主导模式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补贴和土地等资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资本,贫困户则作为入股合作社的成员,通过参与运营来获得收益。该模式中贫困户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项目,发挥其主体作用,增强其脱贫的主动性和增收创收的自我发展能力。相对于政府和企业主导模式下存在的管理滞后和运营不稳定等问题,合作社主导模式更加灵活和高效。

2.张家口光伏扶贫项目模式的优缺点

2.1 优点

政府主导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政府在项目策划和组织中起到关键作用,加大对脱贫地区的支持力度。政府对光伏企业的扶持,减轻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光伏项目的风险,从而增强企业的信心。政府为贫困户提供闲置土地租赁渠道,租金变收入,直接缓解贫困压力。政府出台的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政策,吸引大批光伏企业进入农村地区建设光伏助农电站,将电力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带动农民增收。

第二,企业主导模式中,企业能够利用项目为自身开拓市场,拓展业务范畴。在实施光伏助农项目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其技术和资金等优势,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实践中,企业主导的光伏助农项目模式被广泛应用,这与其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特点相符。

第三,合作社主导模式中,农户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更强,为了稳定增收,积极努力创新模式,采用“光伏+”模式,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将光伏利用效率、收益最大化。所以该模式对于发掘和利用地方资源和特色产业具有一定的优势,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张家口市光伏助农项目的各种主导模式,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状况,有助于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2 缺点

虽然光伏助农项目有很多优点,但也需认识到该模式存在的不可忽视的缺点。

第一,政府主导模式在实施中存在的缺点。政府对项目的扶持力度必须要得到充分保障,否则项目很可能因为财政支出不足而难以持续,政府在项目策划过程中还要注意与当地农户和企业商议形成共识,否则在后续实施中容易出现误解和纠纷。

第二,企业主导的光伏扶贫项目模式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企业的商业利益和合同约定收益,可能会导致项目的经济效益并未充分反映在当地贫困户的实际收益中。贫困户在项目收益分配中缺乏话语权和监督机制,导致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受到影响。

第三,合作社主导模式的不足之处。如运营风险较大、分配机制不完善,一些光伏助农项目中存在贫困户关系不清的问题,由于光伏助农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贫困家庭,其资金来源普遍较为困难,文化基础知识薄弱,对于贷款又心存疑惑,因此资金问题是该模式下影响项目顺利进行的一大难题。

从光伏助农项目模式的优缺点可以看出,政府和农户在选择项目时,需要考虑到地方资源、资金、技术、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选择合适的方案才能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地方助农的最终目的。

3.张家口市光伏助农项目模式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光伏助农项目模式所存在的问题,为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和长远效益,制定可行的对策势在必行。

首先,政府政策制定部门应该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和稳定性,制定出更为完善和科学的政策体系。政策要更加具体、细化,同时也要合理分配资源,扶持符合条件的地区,鼓励那些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地方发展其他更具优势的产业,实现助农开发的多元化。

其次,企业主导的光伏扶贫项目模式应当在实施中重视当地贫困户的利益,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贫困户权益保护。此外,政府应当加强对光伏扶贫项目企业的引导和监督,合理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多方合作,构建政府、企业、贫困户“三方共赢”的合作模式。

其三,在实践中需要关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管控问题,强化监管,明确各方责任,在实施光伏助农项目时,严格按照政府政策来确定光伏助农对象,确保项目顺利运营和脱贫户稳定受益,通过实地调查,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制定更具体更有利于农民的项目方案。

光伏助农项目的大力发展,能够帮助农民脱贫增收,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优化农村能源结构,降低污染排放,减少环境压力,对于促进产业转型、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对于政府、企业而言,更要以稳健、务实的态度,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以农民的利益为先,发挥助农助力和经济效益的双重作用,为乡村振兴做好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别见见.张家口市“农光互补”提升土地产业效益助力乡村振兴路径[J].中国农机监理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