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是一个企业一定时期获得的超额收益.现行财务制度规定,除企业合并或转让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存在一定弊端,它不符合企业商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要求,忽视了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企业商誉资产是客现存在的,不应等到企业合并或转让时才去确认其价值,平时即可将其价值采用一定方法确认入帐,并在该期间逐步摊销.摊销方法,可选用直线法,也可选用贴现法.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199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