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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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彭柚苍

汉口学院430212

摘要: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互联网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中。随着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以及大数据技术等的不断发展,现代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传统行业或多或少受到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影响,教育行业自然也不例外。法学教育作为当代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渠道,在互联网时代不仅衍生出新的法学研究对象,而且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增加,并对学生掌握高效的法学学习方法以及熟练的法律实践技能提出要求。然而,原有的法学教育存在教育方式略显单一、考核方式相对固化以及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尚显不足的问题,难以满足互联网时代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因此,需要在明确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革新法学教育理念、创新法学教育方法、更新法学教育考核方式以及提高教师法学教学信息化水平,助推法学教育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法学教育;挑战;应对策略

引言

“互联网+”是一种由互联网发展所催生出的新业态,通过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结合,对传统行业的技术形态进行优化升级,可使传统行业的发展形势更加符合社会的需求。将“互联网+”应用于法学人才培养,可以借助互联网在信息交互、信息传递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将传统教育模式更改为数字化、智慧化的全新形态。但若要有效利用“互联网+”,则需要立足于“互联网+”的技术趋向,分析法学人才培养所面临的挑战,再基于挑战探究改革机遇,从而给出更具实践价值的应对措施。

1“互联网+”背景下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1.1传统教学局限性增大

在现代科技迅速发展下,各领域借助人工智能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基本实现了新形态建设,法学领域中更是出现了“互联网+法律”的新业态模式,并被广泛应用在司法实务当中。例如在法院系统中,大多数人民法院都开始进行“智慧法院”建设,“互联网法院”因此诞生。这一新形式和常规法院有所不同,更多的是将智慧司法、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从而给审判智能化发展带来新途径。在此背景下,高校法学教育方式开始显露出滞后于时代的弊端。一方面,有些与法学教育目标相背离。对于法学教育而言,培养出具有基本法律专业技能的人才是主要目标,进入新时代后,法学教育需要学生在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还要学会使用新兴技术手段,但传统法学教育却对此关注不多,基本还是以案例分析与理论知识讲授为主。另一方面,学生个性化发展遭到遏制。在传统法学教育中,基本以线下课堂为主,同时配合实践实习等方式进行知识巩固与优化,然而在法学领域对人才要求的逐步提升下,这种单一化的教育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生的成长成才。

1.2课堂教学实践环节效果无法达到职业技能的要求

目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仍然占据主要地位,课堂上基本上以教师的讲授为主。有些教师认为理论是基础,法学教育即为法学理论教育,教学中侧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仍然采取传统的“举例教学”的模式,教师往往遵循课本的内容按部就班讲授书本涉及的理论,在讲授某个有难度或重点的知识时,常常举出一个相关的案例来引导学生结合所学理论知识及法条规定分析该案情,以期帮助学生理解该知识点。为了便于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教师往往把复杂的案例碎片化,简单截取其中的一部分司法判决中已经认定的事实供学生研究,学生基本不用太多的分析论证,直接将所学的理论搬到具体案例中,印证该案适应某法律的哪条哪款就可以了。实践中,律师或法官初次接触的往往是真假不明案情。需要从纷繁复杂的材料中厘清头绪。这种案例分析法实际就是举例法,与我们常说的案例教学法不是一回事,这种教学模式把现实中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冲突、法律适用等简单化,呈现给学生的是极其简单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直接的后果是学生接触的真实的案例不多,缺乏直观感受。

2“互联网+”时代下法学教育策略

2.1搭建功能全面的互联网教学平台,塑造互动型高效法学课堂

考虑到法学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内容极多,且学业压力较大,建议校方建构功能全面、形式灵活的互联网平台,并将校内所有的法学优质资源导入,供学生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里开展学习。互联网平台要包含以下几种主要功能:一是直播教育功能,支持视频或音频的在线互动,教师能够及时反馈学生,且支持多格式课件的屏幕投放和白板功能。二是多格式视频播放功能,支持各类终端设备。三是智能考试功能,也就是根据学生日常的学习情况,基于学生的法学知识积累短板智能生成更加具有个性化和针对性的试卷。四是在线交互功能,该功能应同时支持学生交互和师生交互,给予学生高自由度的学习空间。教师可以将教学模式调整为任务制或项目制,将一学期内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分为几大项目。而学生则是项目负责人,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发完成对基础知识的学习,通过多次系统考试,线上学习将成为教师和学生共同探讨项目进度和方向的载体。到达规定时间后,教师要对项目完成进度进行考察,以此保障学生的学习质量。在此期间,学生可自行选择学习的时间,用符合自己行为习惯的方式,有的放矢地提高学习质量及效率。

2.2推进线下线上教学融合

无论是法学教育教师、学生、高校,还是教育主管部门,都要建立起传统教育和线上教学全面融合发展的观念,以使法学教育能向着更具深层次和更广阔的局面发展。在这之中,各教育主体必须明确传统教育和线上教学各自占有的比重,因为无论是面对面课堂讲授还是在线教学,在“互联网+法学教育”中所占的比重都不绝对,且没有完全适用于全部法学学科的标准化比例。一旦比例把握不准,就只是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增加了在线教学活动,无法发挥“互联网+”的教育效果。所以为实现有效的“互联网+法学教育”还需将传统教育与线上教学进行科学整合。比如针对律师辩论课中的口头辩论,就可以在预习环节利用专项在线教学平台发布两个口语辩论视频,使学生针对视频内容进行讨论总结;课程教学结束后,再继续安排学生基于在线教育平台学习若干个相关视频,并安排相应的问题启发学生思考,供同学之间对此进行探讨评价。另外,所有学生还要在教师面前开展一次实战辩论,相互之间提出完善建议。最后,在线下课堂中再以小组为单位对辩论过程中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重点交流,并选择适合的相关视频进行观点印证。

2.3革新法学教育理念,助推法学教育的良性发展

教学理念直接影响教学模式与教学效果。互联网时代,针对当前部分高校法学教师教育理念落后、信息化教学稍显不足的问题,法学教育必须首先革新教育理念,深度挖掘多媒体的功能,丰富学习资源,培养既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又具备法学实践操作能力的学生,深化学生对其他学科知识的学习与运用。尤其是在部分法律实践工作可能被人工智能代替的背景下,教师更需要转变法学教育理念,不仅注重传统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学习,而且注重对法学方法、法律逻辑、法律思维模式的培养,强化对与智能司法相关的计算机科学以及信息科学等专业知识的培养,使学生成为复合型人才,以有效应对互联网时代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变化,助推法学教育的良性发展。

结语

“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实践成果,是带动传统行业跨越性发展,以塑造全新生产生态的重要理念。法学专业对于人才培养的成果要求很高,这说明校方需要不断探索提升教学质量的技术和方法。而“互联网+”刚好为法学建设提供了技术性辅助。但“互联网+”理念尚未达到完全成熟的阶层,因此,法学专业在优化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不能止步不前,要紧扣“互联网+”的最新发展动态,持续探索法学人才培养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李丹.实践教学视角下法律案例教学思路的重塑[J].高教探索,2020(6):87.

[2]朱永新.走向学习中心[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