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文学"运动的方法论起点是要坚持文学作品的文学性,而不是将其作为案例事实对待。波斯纳在当代的法律理论中通常都被视作"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反对者和怀疑者,波斯纳式的"法律与文学"是用完全非文学的形式(真实的案例材料)来处理文学作品的。透过加缪的《局外人》这个文本,可以透析"局外人"这个文学形象的真实意蕴和波斯纳式"法律与文学"的方法论谬误。相对于"法律与文学",波斯纳就是一个加缪意义的"局外人"。
北大法律评论
201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