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欣西囡妇女儿童医院,四川 成都,610000
产前超声是临床医生常用的产前检查手段之一,对于早期诊断胎儿畸形及指导临床终止妊娠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超声检查操作简单、费用低,且能动态观察胎儿生长发育,在临床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产前超声检查也存在一些误区,如孕妇不能接受超声检查,对超声检查有恐惧心理等。
一、产前超声四大误区
误区一:能够通过超声检查出所有胎儿问题。
产前超声并不是万能的,会受到各种因素,如:羊水、胎儿姿势、脂肪厚度等的影响,上述因素都会对产前超声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误区二:产前超声对胎儿有害。
实际上,超声是一种安全的机械能,对宝宝无害。
误区三:查出异常就要终止妊娠。
实际上,因为异常终止妊娠的状况是有明确规定的,大家应该听取医生的建议。
误区四:认为二维超声没有三维四维好,对胎儿结构不能清楚地显示出来。
实际上二维超声是判断胎儿状况的依据之一。孕妇在孕早期需要密切注意自己身体的变化,注意B超检查时间、孕周等,并结合医生建议决定是否需要做超声检查以及检查项目。
二、超声检查的时间
超声检查最早在妊娠8-10周可以进行,孕早期超声检查一般以12周前为宜,因为此时的胎儿大小和孕妇子宫大小相适应,胎盘位置适中,羊水适中,而且此时子宫壁较薄,胎儿活动度大,医生可以比较容易地通过孕妇的腹部及骨盆腔来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12周后子宫逐渐增大,B超检查时图像会受到子宫壁厚薄、孕妇腹壁厚度以及胎儿体位等因素的影响,可能无法获得满意的图像。但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在孕11-13周左右因为胎盘位置、羊水过多等原因可以进行超声检查。此外,如果孕妇有先兆流产的症状,或孕妇患有糖尿病、肾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疾病,可以在医生建议下适当提前做产前超声检查。
三、孕妇健康情况
1、超声检查时间:孕早期(11周以前)B超检查以确定妊娠,一般在妊娠3个月左右时做。因为这时的胎儿刚开始分化,器官已经形成,胎儿活动空间相对较大,方便超声检查。如果错过这个时期,只能等到妊娠16-20周做超声检查。
2、超声检查孕周:孕早期B超检查以确定妊娠。一般在14-18周的时候做超声检查,主要是确定孕周。
3、注意事项:孕早期B超检查时要憋尿,这样才能清晰地观察到子宫内胎儿的情况,从而能对胎儿的发育做出正确评估。如果孕妇有慢性病或妊娠并发症,也应先治疗慢性病或妊娠并发症后再做B超检查。在做B超检查前最好先和医生沟通好,了解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做B超的条件。
四、孕妇妊娠并发症
1、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出现心脏增大,胎儿心率减慢,超声检查可帮助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最常见的孕期并发症,需要重视。
2、妊娠合并肾脏疾病:超声检查可以显示肾脏大小、形态、结构、位置及功能等。如发现肾脏增大,提示妊娠合并肾积水;肾发育不良提示胎儿可能为多囊肾,需要积极处理;肾脏血管阻力增加或患有高血压等,需要监测肾功能变化。
3、妊娠合并甲状腺疾病:超声可以观察甲状腺大小、形态、位置及功能,有助于判断甲状腺疾病的性质及病情严重程度。如发现甲状腺弥漫性肿大,提示甲亢可能。
4、妊娠合并尿路感染:孕妇膀胱充盈良好时超声可显示子宫大小与膀胱充盈情况,有助于判断膀胱是否被过度充盈;子宫增大明显时可见胎儿肾脏呈囊性改变,提示存在尿路感染;子宫增大明显时可见子宫张力增加,提示存在子宫收缩。
五、胎儿畸形
胎儿畸形是指在胚胎发育过程中,由于受到某种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组织器官发育畸形的一种疾病。随着产前超声检查的广泛应用,产前超声已成为诊断胎儿畸形的主要手段之一,尤其是无痛性B超检查的应用,使胎儿畸形得到了及时发现和治疗。由于孕妇年龄、妊娠月份、孕周、胎儿位置等因素影响,胎儿发生畸形的几率不同,产前超声检查结果也不同。因此,产前超声检查结果只能作为一种参考,不能作为诊断胎儿畸形的绝对标准。要根据孕妇自身情况及检查结果做出正确判断,如果B超检查提示有异常情况需要进一步确诊时,还需要结合其他检查。根据《妇产科学》和《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
六、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IUGR)是指胎儿体重在孕28周之前下降超过2个标准体重千分之(2≤t<2.5),或一年内体重下降超过2个标准体重千分之(2.5≤t<5)。通常认为孕28周之前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是正常的,但有报道孕28周后胎儿宫内生长受限与早产相关,提示可能与胎儿宫内缺氧有关,应引起高度重视。孕妇在孕期的前三个月及后三个月是胎儿生长发育最重要的时期,因此,孕妇要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变化,并对产前超声检查进行注意,尤其是孕早期的B超检查,可以早期诊断胎儿发育异常及胎儿宫内生长受限。一旦发现胎儿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应及时终止妊娠。此外,孕妇还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了解自身和胎儿的变化。
七、胎位异常
胎位异常是指胎儿在子宫内的位置异常,常见的有横位、臀位、横位胎儿以仰卧姿势为主导姿势。其中,横位是指胎儿头部朝下,臀部朝上。在正常情况下,胎儿胎位是通过腹部的超声检查确定的。一般在孕24-28周左右会进行超声检查,以便了解胎位是否正常,如果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总之,在进行超声检查时要注意检查时间、孕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八、胎盘位置异常
正常情况下,胎盘附着在子宫底或子宫体的适当位置,为胎儿生长发育提供良好的环境。如果胎盘位置异常,可能会导致胎儿缺氧、胎儿生长受限、脐带受压、胎盘早剥等情况。妊娠晚期(28周后),由于子宫增大,胎盘附着于子宫壁的部位和附着的部位不同而导致胎盘位置异常。正常情况下,妊娠28周后,胎盘附着于子宫壁的部位与其正常位置相同。如果胎盘附着于子宫底或子宫体的适当位置(即前壁),则为前置胎盘。前置胎盘可引起腹痛、出血、阴道出血及分娩困难等情况。因此,孕晚期需要进行超声检查,以明确诊断和评估妊娠结局。孕妇应避免过度劳累、情绪紧张等影响胎儿发育的因素,并应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产前超声检查并不能代替产检。虽然超声检查能够发现大部分的结构异常,但是胎儿染色体异常和神经管缺陷等异常,还是需要产检来确诊的。如果胎儿结构畸形较严重,或者胎儿患有严重疾病,是需要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的。孕期超声检查并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但如果产前诊断发现胎儿结构异常,比如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位异常等情况时,医生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很多时候,如果孕妈错过了孕检时间,在怀孕晚期的时候,可以通过超声来进行胎位的判断、胎儿大小判断、胎心、脐带绕颈等情况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