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泰安 271400
摘要:随着全国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仍需持续推进,充分运用上级资金帮助低收入人群实施危房改造,既能保障其住房安全,也能避免其因改造隐患房屋而致贫返贫。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需重视存在的审核不严、施工混乱、监管缺失以及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对策,确保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关键词:农村危房改造;审核把关;第三方专业机构;资金管理
自2008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全国已累计为数千万贫困人员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极大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条件以及生命财产安全。本人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多年,组织或参与了危房改造工作的全过程流程。近年来深刻了解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部门考核、检查以及审计等情况反馈,总结在农村危房改造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积极会同县镇村三级干部分析问题、研讨对策。
一、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指出,这十年来是我国乡村建设力度空前、乡村面貌发生巨变的十年,广大农民拥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国深入落实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年来全国累计改造农村危房二千四百多万户,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为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了强大助力。
二、存在的问题
1、审核把关存在盲区。往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家庭等四类贫困人员,村级对贫困人员的身份类型容易混淆,在上报过程中极易将身份类型填错。在乡镇审核阶段,身份审核涉及扶贫、民政以及残联三个部门,部门之间系统互不关联,信息未及时共享,身份混淆后极易将实为符合身份的农户在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中剔除;自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又将符合条件农户身份调整为六类低收入人群,镇村两级对六类身份都模棱两可,对低收入人群定义理解有误,不排除存在个别村、镇干部将大量普通困难农户列入上报名单,给乡镇本来就容易出现失误的身份审核工作增加了难度。
2、施工过程存在盲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往往是委托个人或者村级小施工队进行施工,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造成施工质量及安全无法保障。农村建筑工匠群体尚处于规范阶段,尚未形成专业素质强、从业规模大的群体;村级、农户对改造标准不了解,出现改造面积过小或者过大的问题,到了后期难以整改。有的施工队伍选取建筑材料时以次充好,造成工程尚未验收就出现墙体缝,还有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有使用空心砖垒砌墙体的现象,造成房屋耐用性、舒适性降低。尤其是自2022年增加了抗震要求之后,施工队伍对抗震房施工标准不了解,改造过程中不是缺少上圈梁就是缺少构造柱,造成抗震效果降低。
3、监督管理存在盲区。农村工作点多面广,建设部门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并且是在业务繁重的情况下人员配备太少,甚至有的乡镇建设管理部门只有1名人员,工作推进力度和工作效果大打折扣;农村危房改造一般都没有聘请专业监理介入,这就造成建设管理部门虽然可以靠上督导,但也存在因专业素质不强造成的施工工序不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完成后,施工之前缺乏针对每一户确定的施工方案,没有对具体施工工序、工程造价以及时间节点等进行详细考量,造成越到后期不确定因素越多,甚至有个别队伍虚报工作量的现象,这就让本来就不富裕的低收入人群多付工程款项。
4、资金落实存在盲区。在危房改造实施前几年,都是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镇政府,再由村集体转拨至农户账户,中间环节较多,容易产生延缓拨付、恶意克扣,甚至出现违规挪用等现象。自2015年开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发放,都是通过惠农“一本通”系统直接把补助资金发到农户手上,中间环节减少了,其中的漏洞就较大程度的避免了。但是农村的低收入群,较多都是无生活自理能力、智力残疾等情况的独居老人,对于改造标准、拨付标准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完全无法了解,完全由“外人”操控,中间缺乏第三方审计的监管。单一的资金拨付方式,再加上不健全不完整的资金管理模式,还是容易存在徇私舞弊现象。
5、其他方面的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为低收入人群,大多是独人独户的老人或者是有行动障碍的残疾人家庭,除了危房改造补贴外,仍需投入1万余元进行危房改造建设。低收入人群没有额外资金投入到危房改造中,也没有精力和能力自主完成危房改造建设;部分省市方案中要求悬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标识牌,大多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对此有抵触情绪,甚至有个别农户私自拆下标识牌。危房改造项目为专门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实施的,家中有学生的不愿悬挂标识牌进行。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流程管理。健全完善改造对象确定机制,在严格执行七环节操作程序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选择最困难、最急需的农户为改造对象。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动态监测机制,抓好建管衔接,积极开展危房动态监测和因灾新增危房情况排查,通过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及时销号解决;对于拟纳入改造的危房,县级非常有必要委托
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D级房屋采取拆除新建的方式进行改造,C级房屋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鉴定为B级的,纳入动态监测计划,及时了解房屋安全情况,适时纳入危房改造;同时,根据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的安全鉴定情况,针对每户制定改造方案,“一户一案”初定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避免因施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造成的返工。
2、加强过程管理,规范质量标准。要联合人社部门定期开展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使参训人员熟悉农房建造的程序与规定,了解改造标准,掌握施工工艺与普通工具实用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与从业经验,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建设事业;培训完成后,对考核合格的建筑工匠颁发结业证书,将建筑工匠纳入县域统一管理。建立乡村建筑工匠名册管理以及信用评价制度,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同时,对符合政策的危改户,每户发放明白纸,告知农户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程序、改造标准、补助标准以及补助程序等政策要求,让农户更好的配合危房改造实施,形成危房改造工作良好氛围。
3、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协调网络,县级主管部门要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施工顺利开展。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镇、村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村到人,把任务层层压紧砸实,确保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位。村级作为实施主体,要秉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做好安全鉴定、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的配合工作,扎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县级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管,即自“一户一案”确定、流程审核、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一直到档案整理实施全过程服务,确保整个危房改造流程的贯穿如一、精确无误。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发挥实效。随着物料价格、人工费用等不断上涨,建筑行业成本不断升高,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亦是如此,这就为本来就不宽裕的低收入人群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因此有必要完善资金拨付机制,低收入人群实施危房改造,在严格按照标准施工的前提下,按实际支出费用逐级申请资金拨付,避免低收入人群因实施危房改造而致贫返贫。同时,要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资金审计,确保每一笔上级资金都能运用到实处、发挥好实效;严格执行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规定,依法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财政部门齐鲁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上报流程、数据的准确性,将危房改造资金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对象手中,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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