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结合法医学鉴定方式,研究钝性暴力致腹部脏器损伤特点及形成机制。方法:采纳回顾性分析方法,针对75例钝性暴力致腹部脏器损伤的患者相关鉴定资料展开分析。结果:参与研究的75例案例中,所有患者损伤均为腹部闭合性损伤,导致损伤原因为钝性暴力;案例中男性人数高于女性;均龄44岁;损伤呈体表轻损、腹部脏器重损;经剖腹探查证实腹腔脏器损伤;确认患者伤前潜在疾病的方法选择临床病理诊断方式。结论:围绕因钝性暴力导致的腹腔脏器损伤案例的法医学鉴定展开研究后,可以进一步了解患者机体损伤的特点及形成机制,并在临床剖腹探查术的鉴定检查下,准确得出患者病理检验结果,代表法医学鉴定方法应用于临床脏器损伤中,对于损伤等级评定及伤病关系分析具有促进意义。
【关键词】钝性暴力;腹部脏器损伤;法医学鉴定;损伤机制
在法医临床医学鉴定中,以钝性暴力为主导因素导致的损伤案例发生比例并不低,尤其是腹部脏器损伤,案例并不少见[1]。基于人体结构来讲,腹部位置,脏器器官数量及种类比较多,对应的脏器结构也并不相同,因此在针对人体该位置进行损伤鉴定时,涉及的情况也比较复杂[2]。鉴于此,本次研究中,以回顾性分析的方式,围绕75例同类型脏器损伤案例做法医鉴定分析,旨在通过鉴定资料的分析和整理,总结出在钝性暴力影响下,人体腹部脏器损伤的形成机制及特征,以供后续法医鉴定作为参考。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中,选择回顾性分析方法,将2017年-2021年间的钝性暴力致腹部脏器损伤案例作为鉴定研究资料,资料共计75例,其中男女人数分别为48、27例,年龄居于14-65岁之间,均龄44岁,≤20岁的人数为6例,处于21-30岁之间的人数为14例,处于31-40岁、41-50岁、51-60之间的人数分别为13、18、21例,>60岁以上的案例为3例。上述所有案例检验资料以及每一名案例个体对应的法医检验鉴定资料均确认翔实,且自受伤至检验时间均处于1-50d之间。
1.2导致损伤原因
法医鉴定75名案例中,所有案例均为腹部、背部遭受了钝性暴力而出现损伤,其中,拳击伤16例(21.33%);膝盖顶伤、踢伤27例(35.53%);农具、棍棒钝器击伤26例(33.77%);交通事故3例(3.80%);坠落伤2例(2.50%);坍塌伤1例(1.23%)。
1.3损伤部位及确诊方案
进行法医学鉴定中,有58名案例因出现了比较显著的剖腹探查指征,所以法医学鉴定期间选择了剖腹探查术完成,并结合最终的病理检验结果对患者进行确诊,其间,出血量控制在200-2000ml之间的患者,临床治疗时主要采用了腹部脏器损伤修补或是切除术完成治疗
单纯腹部肾脏出现损伤的法医学鉴定案例,均出现脏器破裂情况,其中2例出现脾合并胰破裂、1例出现脾破裂合并结肠挫伤、1例肠合并膀胱破裂、1例肝破裂合并结肠挫伤。
剩余未使用剖腹探查术完成法医鉴定的17例案例,确诊检查手段主要以CT+B超+尿常规等检查完成,并在临床治疗中,选择保守治疗方案,直至康复出院。具体损伤部位及确诊方案如表1所示:
表1 钝性暴力致腹部脏器损伤部位及确诊方案统计表
确诊方案 | 剖腹探查术、病例检查(例/%) | 临床检查、辅助检查(例/%) | 合计 | |
单纯脏器损伤 | 肝 | 16(21.33) | 3(4.00) | 19(25.33) |
肾 | 6(8.00) | 3(4.00) | 9(12.00) | |
脾 | 3(4.00) | 8(10.67) | 11(14.67) | |
胃 | 3(4.00) | 3(4.00) | 6(8.00) | |
胰 | 3(4.00) | 0(0.00) | 3(4.00) | |
肠道 | 10(13.33) | 0(0.00) | 10(13.33) | |
大网膜 | 2(2.67) | 0(0.00) | 2(2.67) | |
多脏器均有损伤 | 肝破裂+肠破裂 | 7(9.33) | 0(0.00) | 0(0.00) |
脾破裂+肠破裂 | 4(5.33) | 0(0.00) | 7(9.33) | |
其他 | 4(5.33) | 0(0.00) | 4(5.33) | |
合计 | - | 58(77.33) | 17(22.67) | 100(100.00) |
2结果
本次进行法医学鉴定研究中,主要将75名案例分为两种方式完成鉴定:
第一种:行剖腹探查术。鉴定得出,有58名案例的腹部脏器损伤,在因果关系影响下,最终被认定为重伤的案例占比79.31%,达到46人;有3名案例为交通事故、2名案例为坠落造成,其出现腹部脏器损伤以自身原因为主,因此在法医学鉴定时,仅做成伤机制分析,案例占比8.62%。另有6名案例在经过法医学鉴定后,患者自身携带原有疾病,因此所受到的外力轻微损伤,被评定为轻伤,占比10.34%。
第二种,针对17例腹部损伤案例进行法医学鉴定时,并未使用剖腹探查方案,案例中有13名被经过法医鉴定后被评定为轻伤,剩余4名为肾挫伤,且血尿经过2周临床治疗后消失,被评定为轻微伤。
3讨论
法医学鉴定中,因为钝性暴力所造成的腹部脏器损伤问题,主要是在钝性物体作用下所产生,甚至部分患者仅是在间接作用下,也形成了腹部脏器损伤。本次研究中,有73例患者的腹部脏器损伤,是在外力的直接作用下所生成,剩余2例出现损伤则是由于坠落而产生,属于间接作用下生成的损伤
[3]。一经过法医鉴定结果整理后发现,导致腹部脏器损伤出现的机制主要以四种为主,分别是挤压性、压力性、冲击性及骨折性四种损伤。本次回顾性分析中可以发现,钝性暴力腹部脏器损伤的案例男女比例中,男性明显高出女性,两者之间的比例甚至已经达到了2:1的比例。案例中,年龄范围在21-50岁之间的人数占比最大,达到了62.07%,同时在年龄的不断增加背景下,人数占比也在不断提升。分析上述状况出现的原因可以发现,案例增加不仅与患者个人是否处于青壮年、是否社会交往复杂、是否频繁参与社会活动、是否存在暴力性强的情况等具有相关性,同时还会与长期饮酒、机体衰老、慢性疾病的累积原因有关联,致使患者的腹部脏器的质地脆性逐步上升。
剖腹探查术,是用于法医学鉴定时的一项重要诊断手段和方式,同时该探查术也可以发挥出临床治疗功能,尤其是在患者身体损伤不明阶段的救治,具有重要影响。剖腹探查术应用于鉴定时,术中所有流程、所见内容,均可作为司法鉴定依据。当鉴定患者腹内实质脏器吸收能量过多,且弹性过低时可判定脏器受损;当空腔脏器突然饱餐后,也容易出现受损情况[4]。此外,因患者自身携带疾病,而造成脏器脆性增大,即使仅是遭受轻微打击,也会出现脏器破裂类损伤。因而,在鉴定患者损伤并作出评定时,还需着重考量患者腹部脏器是否患有其他类型的疾病导致出现损伤,以此确保法医学鉴定的准确性。
总而言之,钝性外力造成的腹腔脏器损伤的原因,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法医学鉴定中,不仅需要分析损伤的形成机制,对于损伤程度的确认时,也需要综合考量各类不同的因素。在具体的法医学鉴定期间,必须全面结合被评定案例的详细临床资料展开分析,方能确定最终评定结果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钟颖媛.交通事故致腹部多发损伤伤残程度鉴定1例[J].法制与社会,2021(6):77-78.
[2]张杰,王威,宋祥和,等.浅谈骨盆骨折的法医学鉴定要点[J].百科论坛电子杂志,2021(22):114-115.
[3]戚强.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伤者的临床法医鉴定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21,21(99):506-507.
[4]罗磊,廖培英.第一腰肋骨骨折法医学鉴定分析1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20,35(4):436-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