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环境检测机构中仪器的检定与校准以及如何选择用哪种评定方式进行溯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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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环境检测机构中仪器的检定与校准以及如何选择用哪种评定方式进行溯源

李志慧1,甘秋红2

(1.              河南昆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南 平顶山 467000

(2.叶县环境监测站 河南 平顶山 叶县467200)

摘要:环境检测机构购买的仪器经过开箱验收后一般要开始检定或校准,只有经过有效的计量溯源,才能确保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数据的准确性。

计量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准确度、稳定度、灵敏度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计量检定的性质是具有法制性,其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公布的计量检定程序。它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检定必须按照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规程规定了对计量器具检定要求、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结果的处理。

校准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也可给出示值的修正值。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校准即把测量仪器和一个与其相当的或者比它更好的标准进行比较的过程,在比较过程中,我们把标准看作依据,认为它更正确,通过比较,我们就能知道未知的仪器与标准相差多少。

检定与校准的相同之处:1)都是计量器具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重要的方式。

检定与校准的不同之处:1)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2)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3)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4)依据不同: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5)方式不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内部校准、外校,或内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内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6)周期不同: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7)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8)结论不同: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9)法律效力不同: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综上所述: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规定的计量器具在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要走检定的程序,不在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属于校准范围。

参考文献:王仪·浅析计量检测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J]华章,201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