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历程及趋势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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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历程及趋势探析

高翔

(青岛工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山东青岛·266300)

摘要:在新时代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历程中,习总书记一直以“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手段、“常抓不懈”的作风惩治腐败,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历程也呈现出了持续高压反腐、基层廉洁治理的力度加大、标本兼治预防腐败的趋势。

关键词:零容忍;三不腐;高压反腐

腐败现象一直以来都是危害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一颗毒瘤。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缺失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和威慑力度,人们便会滋生“敢腐败”的心理;预防腐败的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便会给人们创造“能腐败”的条件;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不到位,人们“想腐败”的扭曲思想便会根深蒂固。因此,只有站在主客观两个层面无禁区地惩治腐败,才能使腐败现象不再向社会内部滋生下去。进入新时代以来,习总书记针对目前我国的腐败问题明确提出了“三不腐”机制,强调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能腐的自觉。”“三不腐”机制作为预防腐败的目标和手段,层层递进,把我国推入到反腐败斗争历程的一个新的阶段。

一、新时代反腐斗争的发展历程

(一)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增强“不敢腐”的威慑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任由腐败问题继续滋生,国家和社会必将置身于亡党亡国的危险之中。所以面对腐败现象,不能放任宽容;面对腐败分子,必将严惩不怠。习近平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十八大以来,全党范围内已敲响了防腐的警钟,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了惩戒打击腐败的雷霆之势:

  1. 反腐工作无上限。在以往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落马的大都是侵害群众利益的一般基层干部,而那些影响恶劣、贪污腐败的高层官员根基深、牵扯人员过多,反腐工作举步维艰,难以继续进行下去。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威胁的腐败人员恰恰是这些“老虎”们。为此,习近平提出,在严打“老虎”的同时也要勤打“苍蝇”,反腐工作无上限。在解决危害人民利益的腐败现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的同时,对领导干部们渎职失职、公权滥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问题也绝不姑息。
  2. 加大军队内部反腐。新中国成立至今,总有一些军队的领导干部做出背离党性的行为,比如在军队内部出现了买卖官职的严重腐败行为,军队干部作风上变质,生活上腐化,腐败现象在军队中层出不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问题在党内不能存身,尤其在我们军队不能存身。军队腐败了,这个军队就没有战斗力了。军队没有战斗力了,我们这个国家就可能要出现危险,没有保障。”可见加大军队内部反腐斗争迫在眉睫。
  3. 加强国际间的反腐合作。近几年,不少腐败分子纷纷选择出国“避难”,把外国当做是自己的“避罪天堂”。正所谓“得道者多助”,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加入到反腐败反腐败一场正义的斗争中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共同商讨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目前,我国与国际上的诸多国家签署了反腐败的国际引渡条约以及司法协助条约、多次参与国际性反腐败论坛、举办国际范围内的反腐败研讨班并成立了国际追逃追赃研究中心。

(二)加大对腐败的防范与监督,扎紧“不能腐”的笼子

历史一次又一次验证了:权力滥用的根源是权力不受约束。因此,如果想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那就要从导致腐败的源头上下功夫,也就是要加大对腐败的防范与监督。建立关住权力的制度牢笼,使腐败分子缺少腐败的机会,那么人们便“不能腐”。十八大以来我国主要从三个方面监督权力以防止腐败:

  1. 完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权力滥用的根源是权力不受约束。因此,要从源头上惩治腐败,必然要使权力地约束机制日趋完善,加大对公权力的约束监督。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会严重影响国家的工作命脉。因此,作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约束尤为重要。

2.发挥巡视的作用。巡视制度是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在新时代的反腐败斗争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在新时代反腐历程中,首先要利用好巡视的“千里眼”的作用,其重点是及时地发现官员干部中的腐败问题和腐败现象,发现一处解决一处;其次是发挥巡视的灵活性作用,使巡视制度覆盖到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中,“老虎”、“苍蝇”一起巡视,使防范和监督的范围不断扩大;最后是利用巡视的结果,增强巡视工作的时效性,及时地发现体制机制和制度框架中的漏洞,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制度和机构。新时代反腐败工作开展以来,巡视的力度不断加大,成果突出,通过巡视制度而落马的领导干部不断增多,“巡视”的威慑力不断展现。

3.严明党内法纪。运用法治的手段反腐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过程的重点,只有严明党内法纪,制定党内法规,才能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做到“令行禁止”。习近平强调:“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转。”只有严明党内法纪,才能在反腐败斗争的历程中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有腐必反,在腐败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做到依法反腐、公平公正。

(三)加大对防腐败的教育与宣传,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制度,制度作为关住权力的一个“笼子”虽然能够很好地约束权力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还是要从消除腐败分子“想腐败”的这个想法入手。因此,要使腐败现象彻底消除,就要是各级领导干部保持党性、不忘初心,在思想从面上做到“不想腐”。如果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政治作风问题存在问题,后果必将导致腐败。因此,加大政治建设,树立起良好的政治作风刻不容缓。要使领导干部们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必须在领导干部内部加大政治建设,树立起坚定的执着和信心,坚持与反腐败现象斗争到底,清除党内的不正之风,使党时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作风。

二、新时代反腐斗争的特点

(一)态度明确: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

     一个国家领导人的态度果断、意志坚决,反腐败事业就能取得成效,否则在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会收效甚微。纵观新时代以来我国在反腐败斗争中体现出来的面对腐败“零容忍”态度和决心,可以说是以雷霆之势打击腐败。干部要清廉正、政府要清廉、政治要清明,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质永变色。在新时代的反腐败斗争历程中我们一直以“零容忍”之态惩治腐败,以实际行动给予人民“安全感”和“幸福感”。习总书记一直在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在党纪和法律面前不能有一个漏网之鱼,面对腐败问题,必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放任腐败现象的蔓延。面对腐败现象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侥幸心理切不可有。各部门的干部们要时刻以身作则,时刻保持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不仅要使各级领导干部自己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质,还要加强对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们的亲属受廉政教育,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的现象出现。

(二)手段强硬:猛药去疴、重典治乱

     公权力的滥用和异化必然会产生腐败现象,腐败从权力中产生,其本身又依附于权力。腐败现象的生长蔓延会扰乱社会的发展以及破坏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降低政府的权威公信力,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习总书记在谈到腐败的危害使提到,如果任由腐败现象发展下去,执政党会逐渐丧失其执政基础,降低其执政能力,以至于最后动摇其执政地位。如果任由腐败现象滋长蔓延下去而不加以克服和遏制,就会使党的形象和权威受到严重的损害,最终党的权威和执政地位将受到降低和动摇。因此,一定要以强硬的手段打击腐败,要“以猛药去病、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历史反复向人们证明:不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如何迅速,只要这个国家的领导干部中存在着腐败现象,那么这个国家的风气终将日益败坏,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习总书记强调“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病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三)作风明确:常抓不懈

     在新时代的反腐败斗争历程中查处的诸多“重案要案”中都呈现出了出反复性、艰巨性的特点,难以从根本上全面清除腐败。因此,我们在常抓不懈地解决腐败问题,长鸣拒腐防变的警钟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常”和“长”两个层面,“常”强调的是经常性,“长”强调的是长期性。“常”展现了党在反复工作上的决心。坚持以高压之态打击腐败,做到有腐败必惩治、发现一个及时地查处一个,鼓励并重视群众监督举报身边腐败的现象,一旦核实清楚马上查处,且切不能纵容腐败现象深度发展。“长”展现了党在反复工作上的恒心

三、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趋势

(一)持续高压反腐,反腐力度不断加大

在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历程中以来连续颁布了“六项禁令”、“八项规定”等反腐败措施,严惩了党内的不正之风,,在打击腐败现象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地成果,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反腐败的斗争我们可以放松警惕。习近平一直强调要“在反腐败历程中要继续时刻保持高压态势”、“绝不改变面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由此可见,我国的反腐态势依然依然保持着高压的状态毫不减弱,反腐力度不断加大。

(二)基层廉洁治理力度加大

   在近几年来的腐败案件中,“微腐败”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微腐败”现象一般多数存在基层干部的行为中,由于涉案的金额较小,很难引起监察部门的重视。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此长年累月下去,人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的财产受到蚕食,“微腐败”的危害不亚于“老虎”。因此,对待“微腐败”,不能“微处理”,必须要从人民群众周边入手开展反腐败斗争,使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基层腐败现象显得尤为重视,巡查制度陆续地在市县范围内开展,并不断向基层延伸。

(三)更加注重预防腐败,反腐策略更加注重标本兼治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提出了“标本兼治惩治腐败”的方针,从“标”和“本”两个方面入手,一刻也不放松地开展反腐败工作。随着近几年来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制机制的逐渐完善完善,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历程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这并不意味着反腐败斗争历程的结束。紧接着,习近平指出,虽然目前我国的反腐斗争已经呈压倒性趋势,但在反腐败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依然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的环节,防腐败斗争依然刻不容缓。“小贪小案”和“巨贪要案”都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后果,因此在打“老虎”的同时不能漏掉“苍蝇”。我国领导人已经做好了开展长期性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准备。在标本兼治解决腐败问题的过程中,只有先以治标为主,才能为治本争取更多的方法和时间。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1).

[2] 任仲文编:《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