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合同管理与索赔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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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合同管理与索赔研究

侯佳艳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 241000

摘要: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以下全文统一简称为EPC)模式将设计、采购、施工等综合,全部分包给总承包企业;传统的发承包模式将设计、施工分别分包给不同的企业,形成了设计承包、施工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合同结构。采用固定总价的EPC有竞争激烈、系统复杂、风险高等特点,研究EPC合同管理与索赔问题,为合同的高效性提供了一定的的方向与方法,为索赔的有效性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与依据。

关键词:EPC总承包;合同管理;索赔

1.EPC模式的特点及合同文本结构

1.1 EPC模式的特点

①专业化、精细化

在EPC模式下,各承包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分解后的组织目标,实现各单位的协同效应,有效解决了以往界面模糊、权责不明等问题,提升了工程总承包商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促进了建筑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②全过程化、全产业链

EPC模式所具有的全过程优化和一体化协调的管理优势可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分离所造成的成本超支、工期延长等问题。EPC模式构建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了由建设施工向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综合专业优势的转变。同时,有助于实现项目的一体化建设,发挥各专业的集成效益。

1.3 EPC 工程总包合同文本结构

基于合同设立的原则,将工程总包合同的文本分为 5 个部分。①明确 EPC 工程总包合同标准化的一般性规定,包括为 EPC 工程总包合同的签订所设定的统一性的前提条件、为 EPC 工程总包合同的构成设定的基本组成文件、EPC 工程总包合同文件优先适用的规则以及为 EPC 工程总包合同条件的组成所设定的统一性的范围。②明确 EPC 工程总包合同主体权利与义务的规定。③确保 EPC 工程总包合同履行的基础性规定,即确保 EPC 工程总包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国家、集体、社会、个人利益实现的技术性、合法性规定。④风险的界定。分配风险并落实化解风险责任方的规定。⑤为降低项目开展过程的不确定性对工程效率的影响而设置的柔性条款规定,包括 EPC 工程总包合同价款调整机制、事后协商调整机制和激励机制。上述 5 个部分根据 EPC 工程总包合同条款履行秩序的不同,分为静态交易秩序的刚性条款和动态交易秩序的柔性条款。

  1.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2.1 从设计阶段做好成本风险把控工作

项目设计是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总承包商需要重视的工程建设初始阶段。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普遍采用固定计价的模式,要求工程总承包商着重关注项目设计工作的开展和管理,这对提升工程项目成本风险管控成效有着重要意义。为最大限度规避合同中的成本风险因素,在签订项目合同前,应由总承包商组建专业的造价分析团队,以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为依据,与工程设计单位就限额设计和建设标准等方面进行充分探讨。

2.2运用指标化管理方法,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建设企业已建立了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牵引、各项机制并行运作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建议运用指标化管理方法,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首先,现代建设工程规模大、功能多,要素市场的资源配置已经扩展到了全球市场。因此在合同签订阶段,应该明确条款风险,考虑汇率、物价上涨、工程工期与验收、合同索赔、质保金、合同完备性,针对此类指标设置相应的规范条例,并将此类风险管理指标,融入风险评估机制之中,使其能够在合同管理中真正实现对风险的精准识别。其次,在合同执行阶段的客观风险管理方面,应该从地质条件、水文气候、材料设备、技术成熟度、工程变更方面进行指标分析,用此类指标对现有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部分进行检验。并在主观风险方面,通过分析业主支付能力、项目经理素质、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安全风险因素等,完成对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条例的补充。进而,促进对合同中的进度、成本、技术、质量、环境等专项内容的深入分析。

2.3依法进行合同变更

出于对实际情况考虑,项目设计和合同管理问题的出现,合同变更是不可避免的。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合同修改,不然合同变更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不予实施。为了有效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了解修改后合同变更和法律效应的条件,将合同变更分为协商变更和法定变更。项目建设中最常见的是协商变更,合同变更应根据法定程序进行,根据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项目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合同变更管理程序,以指导和规范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并实施到项目部门的每个职位。合同发生变更后,合同书应及时更新,变更后的合同应附在原合同后面,以保持合同与实际情况一致。

  1. EPC总承包索赔管理

3.1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索赔观

应该设立专门的人对施工事故索赔进行管理,对项目索赔事故负责,避免事故发生后相互推搡责任,导致没有人对事故负责。将责任具体到个人有助于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从而加强事故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有效减少事故产生。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考虑所有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并认真检查,以保证项目可以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审计员必须反复确认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合同内容存在不明确或意思含糊不清地一定要记录好,并提出解决潜在风险的方案,降低风险带给公司和业主的双面损失。

EPC承包商必须在总承包施工合同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索赔理念,配备专业的索赔管理员,严格把控工程变更,做好索赔管理工作,建立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各方面做好项目公关工作。在收到索赔和反索赔申请后,总承包方应积极处理索赔,努力与对方协调解决。降低和转移经营风险和损失,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为EPC项目提供更好的经济效益。

3.2融合应用数字化技术,增强合同变更索赔管理

首先,在 EPC 模式下,设计环节在项目中起着引领性作用,好的设计方案,既节约材料,也能够检验造价预算方案,为合同管理中的进度、成本、质量、环境等专项管理提供全面的要素、指标。而采购环节中的材料、设备占据建设工程 60% ~ 70% 的成本费用,此时,可以根据 EPC工程承包模式下设置的分部项目,对每个分部项目的成本费用进行细致解析,并根据“材料范围的确定—市场调研—样品采购—实验室实验—招投标—批量采购—材料运输—进场验收—入库登记—库存盘点—出库记录—材料加工—材料应用—废料回收”等环节构成,对合同管理漏洞做出识别,进而加强对合同变更风险构成要素的全面分析。从而加强合同变更索赔风险管理意识,在合同签订的谈判环节据理力争,争取在签订环节完成对变更事项下各类情况的细致说明等。

其次,虽然合同变更索赔管理问题发生在局部,却与合同管理其他要素密切关联。因而,应该克服原来的单一化思路,从“防控为主,处理为辅”的方向出发,运用现阶段使用的 BIM 技术,提前做好对各类风险的应对方案设计。例如,将变更管理模块与其他模块关联起来,利用BIM-5D 模型,可以精准、清晰地完成项目管理风险评估,再通过项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项目合同管理风险,提前制订应对方案。

结 语:

总之,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风险相应增加。因此,建设企业应该根据实际的需求,增强合同管理。通过以上初步分析可以看出,应该尽可能利用全要素分析方法,将合同管理风险细化到最后一项要素,进而制作出内容全面的要素清单。再根据项目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之间的一致性,利用完善项目管理指标的方法,逆向对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加以完善,从而推进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系统性管理,促进合同管理风险防控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秦秋明.EPC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前期风险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20(4):45.

[2]李硕.基于总承包商视角的国际EPC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研究[D].济南:山东建筑大学,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