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地方民族工业是在解放后白手起家,从无到有发展起来的。截至1988年底,全州已有全民制职工21.17万人,比刚建州的1952年增加了21.12倍,其中少数民族职工30073人,比1952年增加了40.20倍。职工年均工资1723元,工业企业人均创产值8433元,分别比1952年增长了5.7倍和2.27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州的劳动、工资、保险三大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民族经济的发展。改革用工制度。1985年起在全州国营企业新招工人中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废止了“顶替”和“内招”职工子女,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招工办法,已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18432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36%。并赋予厂长(经理)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建立起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