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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来说,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可再生能源的产生需要有一定的自然条件做基础,如现代应用较多的太阳能、风能等,而新能源则是源自太阳或地球内部的一种热能,可再生能源属于新能源的一种,但这并不代表新能源一定就是可再生能源,如核能也属于新能源,却不属于可再生能源范畴。无论是新能源,还是可再生能源都是现阶段较为提倡的应用能源,是取代传统能源的首选。
关键词:新能源产品;市场开发;商业模式
前言:
随着世界社会、经济、科技一体化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人们一直在开发和不断利用大量的煤、石油等化石能源。长期过度地使用,使得当前全球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人们发现,原本可以用于人类长期生存的地球资源和环境,将受到非常巨大的直接和潜在的环境生态破坏的威胁。然而,中国低碳经济的加速发展,必然离不开先进的新型环保技术。要想真正想到并迅速发展出一种可以用来最终实现我国发展的低能耗碳经济,首先必须对环境新能源技术产品的研发进行持续的创新研究,以科技创新的技术发展和进步为主要竞争核心。逐步降低我国环境能源消费总量,减少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逐步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协调、清洁能源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的持续良性协调发展。
1低碳经济环境下新能源技术的特征
1.1低碳特点
对于新能源技术的有效综合应用,其成果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和推广必须体现其环保、低碳的明显优势,实现工程中碳污染物排放风险的有效控制和降低。与我国传统的煤炭以及石油等能源形态的开发应用相比,新能源技术形态的开发应用需要有更持续有效的二氧化碳污染排放和控制效果,这样自然就能持续更好地提升其社会低碳排放价值,有效实现社会生态环境功能的整体改善和优化以及可持续保护。
1.2战略
随着我国现代工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我国社会能源产品中社会能源产品的能耗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中国还有很多像石油、煤炭、天然气这样的资源,是人类社会无法替代的不可再生资源。这些资源我们用得越多,剩下的量也就越少。同时,由于我们消耗大量的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也会排放出大量的温室气体,造成温室效应。在我国气候和环境的影响下,低碳经济已经迫在眉睫。在当代中国积极推进低碳减排经济要求的前提下,新能源技术的应用研究更符合新世纪新形势下中国经济发展可持续、协调、跨越式发展的战略要求,具有重要的社会宏观战略特征。加快和推动相关新能源技术基础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推广、利用和应用实践,无疑将更有利于促进整个现代社会经济建设的长期、持续发展。
1.3不确定性
目前,我国新能源技术的整体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新技术在推广和应用方面还没有完全成熟。在开发路径和产业化应用过程中,还有很多其他不确定因素。由于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发展产业,这也意味着我们并没有吸收前人在这方面积累的一些经验,行业发展中涉及的技术问题也需要依靠自己进行技术创新。没有借鉴前人成功的经验,我们只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新能源的发展充满了不确定性。
2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市场开发培育措施
2.1改革与完善能源管理体制
为做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市场开发培育,各个国家都将能源管理体制作为重点,并采用政府引导与市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能源管理体制还存在一定缺陷,难以实现统一协调,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强化改革与完善能源管理体制,国家能源局也要提高对能源管理体制的认识,做好深化改革。同时,还要加强与能源相关的管理体制建设,如水电发电站应构建完善的能源管理体制,联系实际情况做好变革工作。不仅要重视政府监管,还要让必要的中介组织参与进来,只有这样才能拉近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帮助政府做好能源产品开发市场管理工作。
2.2实行有效的财税政策
对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市场培育来说,最不能缺少的就是政府支持,如果政府不支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产品研发资金就得不到保证,但如果单纯的依靠政府,又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为解决这一问题,应促使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呈现商业化,并给予研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企业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这样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还可以增强企业研发信心。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实行税收优惠。也就是给予纳税人必要的优惠政策,无论哪一企业都需要定期缴纳赋税,为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力度,政府可以适当的减少此类企业的赋税,并适当提高常规能源税费,如二氧化碳税等。第二,政府直接投入与财政补贴。对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来说所需资金较多,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为企业投资,拓宽财政融资渠道,尽管我国也存在财政直接投入,但数量难以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媲美,且没有从法律层面上界定这一内容,所以,我国应练习实际情况做好调整与投入,并将其作为法律法规的一部分,逐渐实现法制化。同时,为调动用户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积极性,减少常规能源使用,应逐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如为每个安装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用户提供20%-40%的补贴。
2.3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市场培育涉及到很多内容,而最大的问题则是技术问题,面对这一现实,我国应不断加大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相关人员培养力度,组建相应的研发机构,做好试验与推广等工作,这就需要国家高等院校做好这方面人才的培养,教育部门则要加大资金投入,成立专门的实验基地,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还要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此外,还要做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发展规划,确定产品研发与具体应用时间,并做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宣传工作,提高人们购买产品积极性,并加强产业组织政策的实施,这对维护市场竞争具有重要作用,在产业组织政策的影响下,也有利于改善我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存在垄断现象的问题,可以有效增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更有利于市场规范与强化,对做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培育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结束语:
通过以上研究的得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现代研究重点,与之相关的产品也不断增多,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的投入并不多,技术投入也很少,并缺少必要的研发资金,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通过多种措施弥补不足。为做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培育,本文联系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及其产品,找出了存在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开发市场培育中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措施,希望能为相关人士带来有效参考,做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市场开发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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