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后玩儿失踪 虽有借据也构成合同诈骗罪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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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2007年1月,赵某开办了一家经营家用电器的公司。由于对市场行情、消费时尚判断失误,加之经营、管理不善,仅半年时间,公司便严重亏损,不但投入的近百万元资金打了水漂,甚至还欠下巨额债务,公司被迫停业了。为使自己后半生有所依靠,赵某遂隐瞒公司亏损、欠债、停业真相,以急需资金周转、承诺给予千分之五的月利率,出具借据分别向我们5个人各借得人民币20万元,且均言明2个月内还清。钱到手后,赵某便带着妻子、女儿隐姓埋名,躲避在数百里外的农村居住至今。请问:赵某借款后玩失踪是否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