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一、正确理解申请文件
检索开始前,对技术主题的正确分析是进行快速、有效检索的必要条件。对技术主题的正确理解一般应当先尽可能了解背景技术,如可通过对技术主题在专利或非专利数据库中进行初步检索来了解背景技术。
了解了背景技术以后就可以着眼于理解本发明。对发明的理解重点在于了解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理解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并且明确该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特别是其中区别于背景技术的技术特征,还应了解该技术方案所能带来的技术效果。对于发明的理解至少可以包括:
(一)把握发明实质
审查工作的核心目标是实现高质量审查,保证审查标准得到正确执行。SIPO审查质量工作可以概括为“一条主线、两个体系、三项支撑”其中一条主线指的是以“三性”评判为主线。该政策强调专利审查要把握实质,抓住重点,注重导向,在专利审查时抓住“三性”评判这一审查实质,而“三性”评判的前提是正确把握发明实质。
案例1:一种相机快门延时时间测量方法及其装置
其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相机快门延时时间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测量装置包括工控机DIO卡、LED阵列以及待测相机,其中,待测相机位于LED阵列的正前方,且LED阵列在待测相机的拍摄范围内,LED阵列与待测相机曝光控制同时与工控机DIO卡相连接,并通过工控机DIO卡提供的触发时序脉冲信号控制LED阵列的点亮和待测相机的曝光。
笔者依据权利要求1提炼出检索要素:快门时间、LED阵列和时序脉冲并依此在专利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均未找到合适的对比文件。笔者经反思后认识到本申请技术方案的实质是通过LED阵列产生依时间规律变化的图案,并利用相机对该变化图案进行拍摄,拍摄得到相连的两幅图案之间的时间间隔即为快门时间。了解了本发明的实质后重新针对“快门时间测量”以及“根据时间变化的图案”这两个检索要素进行检索,很快检索到了一篇对比文件1。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超快光尺,该光尺的输出端面由若干根光纤构成,每根光纤长度依次变化,因此当对光纤进行照明时,每根光纤依次出光。利用相机对输出端面进行拍摄,快门时间即为拍摄到的两根光纤的出光时间的差值。该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发明构思相同,至于通过光纤还是LED阵列产生依时序变化的图像信号仅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案例1对笔者的启示是,对权利要求的检索应从本申请的发明构思出发,把握发明实质,而不必局限于具体的技术特征。如果案例1中笔者没有转变思路而是继续针对LED阵列进行检索将遗漏对比文件1,可能造成漏检。
(二)正确理解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作为划定权利人权利边界的依据,在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专利申请的审查以及侵权或行政诉讼各个环节均受到重视。具体到实质审查工作中,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构成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案例2:一种可动体支承结构
其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可动体的支承机构,其在XYZ三维正交坐标系中具有至少一对复合连杆,其特征在于,每个复合连杆包括:分别沿着Z轴方向延长的关节轴;外侧平行连杆;内侧平行连杆;外侧平行连杆与所述内侧平行连杆由外侧输出连杆和内侧固定连杆相互连接,以使所述内侧输出连杆在+Y侧和-Y侧上以相互对置的方式配置所述至少一对复合连杆。
案例2根据说明书中的内容可以确定该可动体支承结构为应用到相机中的抖动校正设备上的支承结构。笔者一开始在抖动校正装置的领域中进行检索,未检索到具备权利要求1中结构的抖动校正装置。笔者重新审视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后注意到本申请的主题名称为“可动体支承结构”且在权利要求中并未体现出该结构用于抖动校正装置(就是说在权利要求中并未体现可动体是抖动校正透镜),因此笔者认为检索不应局限在相机的抖动校正领域。事实上,调整检索思路后,笔者找到了一个有关可动框架的分类号,并凭借该分类号找到一篇对比文件1,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可动铰链结构可用于评述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案例2对笔者的启示是,专利法保护的是权利要求所划定的保护范围,因此在理解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避免将说明书实施例的内容带入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中,以免干扰检索思路。
二、选取最适检索策略
在专利检索过程中较常使用的是分类号结合关键词的检索,笔者结合自己的审查实践认为上述常规检索策略并适用于泛用到各类案件中去,因为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常规检索策略将难以到达快速、准确、全面的标准。笔者认为在检索准备阶段应从各案件的特点(如申请人、案件类型等)出发指定检索策略,而不应对所有案件都笼统地直接采用关键词结合分类号的常规检索。
(一)依据申请人选择检索策略
针对不同申请人采取不同检索策略往往能够大幅提升检索效率。以台湾申请为例,对于台湾申请应首先查找其同族,由于台湾申请人在我国的专利申请有很多都没有要求优先权,因此其同族应通过追踪申请人等方式进行查找,找到同族后就可以进一步查阅是否有他局审查意见等可以作为参考的信息,从而提高审查效率。
对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申请,其与常见的来自企业或个人的申请相比有着自己的特点,如:高校申请的权利要求一般较长,有时还会包括公式,整体来看比较复杂;与高校申请复杂的权利要求相比,其说明书往往撰写的并不详细,有时会对申请文件的理解造成困难;另外,高校申请的发明人一般较多,且常常规避发明人,因此追踪发明人较为困难。因此有必要针对其特点制定区别于一般申请的检索策略,对于高校申请建议从申请人、发明人入手,主要关注CNKI、万方、Google Scholar、IEEE以及国内、国际标准等非专利文献。从申请人、发明人入手指的是针对申请人、发明人在非专利数据库中检索其相关期刊、论文等,以期理清发明人中谁是导师、研究主要方向是什么以及课题组还有什么其他成员。然后针对研究方向与本申请相关的成员在非专利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在检索之前审查员可先对本申请的发明点在心中作一个自己的判断,发明点较高、构思较复杂的重点在英文非专利库中检索,发明点较低、构思较简单的重点在中文非专利库中检索。另外,对申请人进行追踪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对参考文献的追踪检索。前文已经指出了对于高校申请以申请人或发明人为入口进行检索,在检索过程中常常检索到内容与本申请很相关但公开时间晚于本申请申请日的文件,此时可以尝试对该相关文献的参考文献、引用文献进行追踪,从而拓宽检索思路、避免漏检。
(二)依据技术领域选择检索策略
审查员还应结合自身审查的技术领域的特点制定检索策略。以笔者为例,笔者的审查领域为摄影、牙外科。摄影领域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相机结构、摄影附件、三维显示、全息显示等方向,牙外科领域则主要集中在牙齿的矫正、种植等工具和方法上。本人的两个审查领域差别较大,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
摄影领域的申请大多数是国外申请且PCT较多,还包括少量的国内和高校申请。其中国外申请主要来自日本,尤其是索尼、佳能、尼康等相机制造厂商。此类申请往往技术方案较为复杂,且各制造厂商间使用的技术术语并不统一。因此推荐使用FT分类号并进一步结合一些能够准确概括发明构思的关键词进行检索。此外,摄影领域的外国申请一般都有同族,因此灵活运用追踪检索能够大幅提高检索效率。
牙外科领域申请的技术方案则相对简单,发明点主要集中在牙种植体或牙科手机等的具体结构上。牙外科领域的CPC分类较为详细,推荐理解本发明后到CPC中去寻找与本申请相关的具体的细分,而对于有关牙齿矫正方法的申请则往往在非专利数据库中检索一些口腔正畸的文章能够取得不错的收获。
三、总结
在检索遇到困难时,适时反思检索策略是否正确,关键词/分类号选取是否合适。及时调整检索策略以求更好的检索结果。在检索过程中,没有一种能适用于所有领域的策略或技巧。审查员需要在实际审查过程中结合自身审查单元的特点总结出自己的“审查秘籍”。
注:第二作者施宏杰对本文贡献等同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