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体育学院 安徽合肥238024)
摘要:“以钱养事”是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新理念,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分析在“以钱养事”背景下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改革问题。研究认为:侧供给机制落实不到位,民众诉求无法渗透到主体机制建设过程中,缺乏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效果评估体系和反馈机制等各种现实问题。基于此,文章立足于“以钱养事”机制之上,认为需要让更多的经济主体参与到农村体育公共项目建设当中从而拓展资源供给市场,宣传体育文化知识,提升农村群众参与热情,完善农村群众的诉求体制,建立效果评估体系 ,进而加快促进安徽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改革步伐。
关键词:以钱养事;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改革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目前,安徽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得到初步发展。但受原有市场结构、各种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影响,安徽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发展相对缓慢,甚至部分环节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市场的供给需求。“以钱养事”理念的实施,在构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时,应充分挖掘以钱养事的价值。
1 “以钱养事”基本特征
第一,公开性。农村群众是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主体。只有农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满足自身发展需求,才能彰显服务的使用价值。同时,也说明“以钱养事”的工作标准能够满足相应的使用需求。从实际服务的角度看,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不仅以农村居民为主体,其辅助载体也应遵循基准审计的范围。每一项规则和制度建设都应公开,以保证制度实施群体的可验证性和利益群体在一定程度上的可知晓性[1]。
第二,约束性。从实际情况来看,“以钱养事”是一种政策实施工具。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按照一定的规范准确实施。对于政策执行者而言,其具体职能应遵循相应的原则和制度,做好监督控制,确保“以钱养事”机制在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2]。
2 “以钱养事”机制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意义
2.1 有利于提高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人员报酬
由于农民体育意识、经济能力、体育消费习惯等的影响,导致出现了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低下、缺乏可持续性的现象。这些问题主要是现有体制造成的,导致了体育行政部门缺乏为农村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积极性[3]。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中实施“以钱养事”新机制。一方面,资金来源问题得到了解决。另一方面,通过机制改革,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人员感受了压力,促使他们改变以往消极的工作的理念,积极投入到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中去,为农村群众提供满意的体育公共服务。通过社会和市场的介入,在竞争机制下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以钱养事”的新机制,不仅充分调动了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增强了行政部门的活力。
2.2 有利于降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运行成本
在“以钱养事”新机制改革前,体育行政部门存在人员臃肿、人浮于事等问题,导致单位人员编制过多。原本不足的资金不得不用于维持日常开支。由于人员臃肿,致使体育公共服务的运行成本大幅提高,政府无法投入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正常供给。改革后,它可以通过精简机构和裁减多余人员来有效扭转以前的困境,大大降低政府提供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运营成本,显著增加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效果[4]。
3 “以钱养事”机制下安徽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困境解析
3.1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在供给过程中无法得到保障
在现行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大多由地方政府供给。目前,大多数地方政府在实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服务时,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正常需求。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政府工作理念有差异。在地方基层政府开展相应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时,一些小事情完全可以由地方政府来供给。然而,在一些大型体育场馆项目的建设中,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供给能力,需要通过上级部门进行供给。政府在进行相应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评估时,主要是基于与农村群众相关的社会服务体系。上级政府应加大督查力度,改变多数农村基层政府的工作方式,督促其从体育主体做起,确保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符合上级政府考核标准。此外,上级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考核体系,让基层政府感受到考核压力,推动基层政府加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以钱养事”机制建设。
3.2 群众主观诉求与实际供给内容不一致
在“以钱养事”机制中,资金链是其实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在整个供给体系中,农村居民发挥着主要作用,如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实施和承包,需要农村群众的参与。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群众是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农村居民在执行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订单时,可以将自己的主观需求作为签订体育公共服务订单的依据,从而保证服务体系在实际运行中最大程度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体育需求。在实施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要始终把农村居民的主观需求放在首位,确保
“以钱养事”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从目前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来看,一些农村居民缺乏表达主观需求的规范路径,在诉求信息时受到多方面的约束,导致服务载体无法正确对待农村居民。当农村居民的主观需求与实际供给内容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农村居民的积极性急剧下降,进而导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能发挥其实际作用[5]。
3.3 缺乏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效果评估体系和反馈机制
“以钱养事”改革后,政府向社会购买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由于所有参与企业都不是政府机构,政府无法在管理层面对其进行有效约束。一些地区为了减少招投标和评标过程中的麻烦,制定了最低价评标方案,导致最低价中标企业的服务质量较低,无法有效实现预期的服务目标。要评价企业为农村体育提供公共服务的实际有效性,除了检测服务提供的内容和频率外,还需要农村居民对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反馈。作为农村体育服务最直接的受益者,农村居民对服务是否满意,是否能满足其心理期望,是检验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反馈机制和平台,让农村群众及时反馈信息和需求。然而,在安徽省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居民缺乏这种有效的反馈渠道和机制,与体育服务相关的反馈信息和需求无法及时表达。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企业缺乏反馈和整改措施[6]。
4 “以钱养事”机制下安徽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改革优化对策
4.1 拓展资源供给市场
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改革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既要对改革的有效性进行前瞻性的解释,也要审视现行制度下的效益矩阵。这一过程的复杂性间接导致政府无法按照既定制度实施相关服务主体。这种情况也是“以钱养事”机制面临的困难之一。然而,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来看,体育公共服务项目的发展是政绩评价的重要指标。地方政府要确保以市场开放为基础的服务体系,建立服务主体参与项目竞争的市场引导机制,推动服务主体在良性竞争机制引导下提供高质量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拓展资源供给市场。此外,应明确界定所提供服务内容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其标准化和规范化。例如,我们不仅需要明确和要求所提供的服务的数量,还需要对服务产品的质量、服务期或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以避免服务形式化的现象。当农村体育公共服务非营利组织加入市场竞争机制后,会有更多的经济主体参与到农村体育公共项目建设中来,从而进一步促进“以钱养事”机制下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资源供给。
4.2 宣传体育文化知识,提升农村群众参与热情
从安徽省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大量中青年外出打工,加剧了农村老龄化和儿童化的发展。如果没有对农村体育健身观念的适当宣传,绝大多数农村群众就无法形成对体育的正确认识。农村居民的日常话题常常限于农贸市场、畜牧市场等,对体育的低需求本身就证明了当前市场发展效率缓慢。因此,应该建立以“三农”政策为实施载体的宏观教育体系,通过网络和广播平台建立多维度的信息传播体系,向农村居民传播体育文化。对于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地方政府应发挥教育作用,为他们树立体育观念,并将其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向农村居民传播体育文化,从而提高他们的体育意识,产生相应的需求,促进公共服务改革。
4.3 完善农村群众的诉求体制,建立效果评估体系
要提高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效率,农村居民应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表达对体育项目建设的需求,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市场格局。首先,农村职能部门需要打破传统的体制和工作模式。他们不能呆在服务中心等待农村群众的意见。相反,他们应该积极采访农民,挨家挨户收集信息。这样可以最直接地听取农村居民的意见。其次,要优化监督机制,对体育公共服务项目的改革主体进行监督,确保改革的初衷和后续工作聚焦于农村居民的主观需求。其次,政府要在实际监督中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在保证农村居民参与的前提下,检查改革后的体育公共服务效果,确保有针对性的体育公共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本质价值。此外,要根据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企业的服务项目、服务频率、服务时间以及群众反馈信息,建立科学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和标准。同时,要加快引进从事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专业体育人才,培养合格的专业评价人员。其次,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反馈机制,使广大农村人口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和反馈信息及时、全面地传递到有关部门,使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企业更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群众在体育方面的实际需求。
结语:
综上所述,“以钱养事”新机制的构建需要拓展资源供给市场和宣传体育文化知识,提升农村群众参与热情,完善农村群众的诉求体制,建立效果评估体系 ,进而加快促进我国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改革步伐。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而言,实施以农村群众为政策实施载体的“以钱养事 ”机制,可以满足农村群众的主观需求,有效地加快安徽省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钟翔,李李.“以钱养事”背景下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改革研究[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20,35(08):55-60.
[2]刘磊. 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改革研究[D]. 湖北:华中师范大学,2016.
[3]张冰,秦小平.以钱养事机制在体育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应用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2,28(05):6-10.
[4] 谢卓敏.湖北省乡镇政府"以钱养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改革研究[D].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2015.
[5] 李乾玉.“以钱养事”改革后乡镇农技服务供给研究—以咸宁市柳山湖镇为例[D]. 武汉: 武汉科技大学,2018.
[6]王甲云,陈诗波.“以钱养事”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成效分析——基于湖北江夏、襄阳和曾都三地的实地调研[J].农业经济问题,2013,34(10):97-103.
作者简介:
钟翔(1981- )男,安徽无为人,巢湖学院体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农村体育
电话 18256505187 邮箱2402419410@qq.com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半汤镇巢湖学院体育学院
李李(1987- )女,安徽亳州人,巢湖学院体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农村体育
基金资助: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名称:乡村振兴战略下安徽省农村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研究 项目编号:AHSKY2021D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