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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土空间规划既是对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的重要机遇,又是对文化遗产提供文化视野的关键。在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对我国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的人地关系和空间格局进行系统辨识和整体保护,是对中国历史遗留下来的独特的“人地关系”和“空间格局”进行重新认识和借鉴,是实现人地关系与空间格局的再认知,更是对具有我国特色的传统智慧的学习和传承,也是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国土空间规划
引言:当前,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如火如荼的状态,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也在进行着一系列的探讨。目前,我国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的变革,需要在不同层次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进行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推动城市和农村的空间品质不断提高,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打造出更多具有自然和文化魅力的高品质空间。
一、国土空间规划中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的问题
1.产生路径决定了存在问题的必然性
当前,我国自然保护地划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第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角度出发,对我国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行了研究。在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一年之内,分批地划定并发布保护区的范围。第二,制定保护计划,对其进行界域划分。前者的工作强度可想而知,要在有限的专业人才条件下,在有限的时间里进行一批一批地绘制,因而很难保证结果的质量。后者以保护计划为依据,对保护区进行了详细地调查和分析,其结果是比较权威的[1]。
2.划分不协调,没有足够的可操作性
在以往的实践中,人们往往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的环境看作是一种均一的理想化的空间环境,以文物主体为中心,简单、粗暴地向外扩张一定的距离来划分保护区,这种做法与文物周围的空间不协调。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所处的环境往往是复杂的、复合的、共生的,因此,在进行保护区划时,不能忽略该地区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多种既存关系。但是,协调并不是屈从,当区域内既存关系威胁到文物本体安全,对其真实性、整体性产生影响时,保护区划的划定应该坚守文物保护的底线,要求既存关系作出改变。
二、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文化遗产保护路径
1.建立区域性保护框架
现有的保护工作多关注单个的聚落或建筑物,而构建区域内的保护体系则要求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依据其形成机理、特点及保护现状,构建“网络化”的保护体系,对其进行科学的保护,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实现对其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的保护。如区域山区丘陵环境保护、山间盆地河谷田园环境保护、重要水道环境保护、湖泊环境保护、聚落结构和聚落本体保护等。
2.探索区域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管理创新,建立管理协调机制
现实生活中,由于历史文化资源的地理空间格局与行政空间格局存在较大差异,传统的行政区划划分、“条状”管理方式,造成了对同一片文化带的保护与开发管理存在一定的割裂,因而不能充分反映出该地区的整体文化特征,也就很难实现地区的协同发展。要对区域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就必须突破现行的行政区划界限,突破“条状”的管理方式,从地域文化传承、历史文化资源的形成机理及特点等方面,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应该构建一个区域性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管理平台,在明确省、市、县、镇村四级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对各自的职责进行明确,并构建一个管理协调机制。例如,建立起文化线路、文化单元、文化板块的保护规划、管理和监测机制等。
3.省级层面规划的保护利用路径
省级层面重点实施国家级划线控制的自然文化遗产丰富区、自然文化遗产走廊和保护和利用要素,并对其空间模式和保护和利用模式进行细化和深化。一方面,对省级的自然地理资源与文化资源进行了梳理,特别是将自然风景类、政治经济类、人文社会类、科技文化类等有关的自然与文化资源要素进行了突出,对省级自然文化魅力的综合价值与分项价值进行了提炼,并对其在全国自然文化魅力体系中的位置和全省各市的主导分项价值进行了分析。另一方面,在省际层次上,重点关注各元素功能协同、生态安全和区域特征的塑造,强化对活化利用途径的探索。与城乡建设相结合,将零散的资源串点成线,连线成网,探索基于保护的多种使用途径,补齐设施的不足,构筑与生产、生活相融合的展示线路、廊道、网络,使人们能够感知、参与到自然文化的魅力空间中,并对其形成正面的反馈。在省域层次上,将城市区域与线状区域相结合,依托特色风景道、文化线路、重要景区、节点县市、村镇等特色资源,提出线状空间与关键节点的保护与利用途径与需求。在推进过程中,省级层面将以充实魅力系统内涵,划定保护线,划定省自然与文化魅力地图,提出保护与利用的途径与要求,梳理各城市的工作任务。首先,从区域景观背景、林相景观和大地景观三个方面,对城市景观的魅力系统的内涵和构成因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以广东省为案例,将“万里碧道”、“珠江文化带”、“黄金海岸”和“自然文化遗产旅游道”等作为主要的空间抓手,在区域层面上呈现出“省域”特征。其次,以历史和文化为主线,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红线结合起来,绘制出全省的自然和文化风貌图。实施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丰富区、文化遗产廊道等,并与散点资源、道路交通、城乡建设等实际情况相结合,对图纸进行细化和深化,使之成为一个省的整体空间格局。最后,将保护利用的方式与要求相结合,整理出一份任务列表,发给每个市级,将其作为后续工作的重点,其中包含了在省级范围内应该承担的职责与价值、存在的问题、保护利用任务、近期工作重点等内容
[2]。
三、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国土空间规划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几年,但各个地区仍然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着实践与探索。对文化遗产进行共同的保护和利用,一方面是与当前的国际发展趋势相一致的,另一方面,这也更有利于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将我国传统的人居营城理念延续下去,让中国的文化基因与现代文化相适应,与自然环境相呼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将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发扬出来。
参考文献:
[1] 陈乐.国土空间体系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建材与装饰, 2022(012):018.
[2] 陈诗芸,陈运山,龙丁江.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思考--以海南岛为例[J].城乡规划, 2023(2):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