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金融法制环境建设,从内容上看,既包含制定金融专业领域法律法规(如证券法、保险法等),也包括完善与金融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金融生态法律法规(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从效力层级上看,既有国家创制的法律、行政法规,也有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自1978年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步伐就不曾间断。30年一路走来,留下了串串足以追寻的法制脚印。
上海人大月刊
200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