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实质是民作主、民决定,它由一系列的制度构成,民主首先是一种制度。民主是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而只有“民选”才能真正贯彻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以“民选”是民主的根本。光有民选的制度还不是充分的民主制度,但没有民选的制度肯定不是民主制度。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9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