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企业安全管理中民爆物品监管控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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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企业安全管理中民爆物品监管控制

朱华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民用爆炸物品是我国经济体系当中基础性产业领域的常用物品,无论是民间工程建筑、电影拍摄、矿产开采、能源挖掘,还是国家国防建设,都会用到民用爆炸物品。但是由于民爆行业属于高危行业,若是民用爆炸物使用不规范则会形成重大安全事故,因此民爆行业是公共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我国的民爆行业呈现出“小、散、低”的现象。“小”是指以小企业为主体的行业结构,并且小企业的数量相对较多;“散”是指民爆企业的分布较为分散;“低”是指民爆物品使用者或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能力相对较低。基于此,文章阐述了民爆企业安全管理中关于民爆物品监管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民爆企业;安全管理;民爆物品;监管控制

引言:

要完善民爆行业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从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方面入手,以保证民爆行业具备安全管理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经营理念,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监管控制能力,确保民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问题

1.1 管理模式粗放

随着民爆事业的迅速发展,民爆企业的经营模式并未得到有效地推动,传统的经营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我国民用爆炸事件的发展需要。在企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经营方式对管理者的工作状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深刻地意识到,要改变目前的生产和运营方式,进行转型,以适应市场的发展,这是公司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的经营思想也必须在不断改变的外部环境中不断完善、传承、发展。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涉及爆破的单位拥有更多的自由,从申请炸药到管理、利用,都是他们自己的事,而有关部门只是对其进行追踪和核查。对民用爆炸品进行监督和核查,是一种非常科学的方法,要使用专门的技术,精确地估算出爆炸物的数量,并分配爆炸物的数量,这是一种较为科学的做法。但事实上,关于炸药申请数量的规定,以及如何进行使用,管理当局没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和科学的支持,所以在分发民用炸药时,都会按照自己的经验来决定一个顶点,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就会造成民用炸药的使用量不够,无法保证安全,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

1.2 安全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一些涉爆企业和管理单位对要求标准上的放松,以为以前没有出现过安全事件,没有必要进行管理,存在着“经验主义”的低级失误和思想上的松懈。从事民用爆炸产品的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规范,不及时,存在着较差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意识。安全管理的方式和力度,直接关系到安全管理的成效。要把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观念牢牢地建立起来,从观念上确保不会出现偏差,真正让民用爆炸物品更好地为社会生产所用。因此要搞好民爆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要强化对企业的管理,使其建立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同时,公司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每天、每班都要进行安全教育,从制度、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有效的防范。

1.3 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除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主要性能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还涉及爆破工程、计算机基础、信息通讯技术以及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因此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这决定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殊专业技术,而这又加大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难度。掌握了相关的专业技术,就可以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其进行及时的检测和排除,从而防止其发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根据民用爆炸产品的安全监管特征,将其应用到民用爆炸产品的管理中去[3]。但就当前形势来看,公安部门专职民警一般都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基层科、所、队民警基本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培训就走上管理岗位,对民爆物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规定、从业安全基础知识极度欠缺,再加上公安机关民警工作岗位轮岗频繁和业务培训工作未及时跟上,致使现有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匮乏。

2 民爆企业安全管理中民爆物品监管控制

2.1 健全法规及标准体系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国家制定的主要法律法规,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都是国家制定的法规。但是,在我国的近代化进程中,现行的法规对国家、省、市、县政府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机构的职责、权力、办事流程、工作关系、处罚等都有了清晰的规定,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规定[4]。另外,国家应该根据民用爆炸产品的技术和利润水平实行无缝管制,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干涉民用爆炸产品的发展,并确定民用爆炸产品在国内的作用,建立一个与民用爆炸制品协会相似的社会组织,从而达到对民用爆炸产品的管理。

2.2 结合信息技术,建造智能化监管平台

由于现行的监督体系存在着一定的低效和管理手段的局限性,必须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的运用,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一个专用的监督管理平台,这个平台要求对民爆物品的生产规模、生产日期、经营时间、经营模式、经营者信息、经营企业财务信息、经营企业负债信息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实时跟踪,实现对民爆物品的生产、管理、营销等全流程的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承担起主导作用,可以建立相应的技术部门,也可以委托大公司进行信息监控,保证信息系统的高效、智能化。本系统采用了先进的人机接口,实现了对民用爆炸危险品生产的监控和监控

[5]。另外, RFID技术还可以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 RFID读取装置安装在产品出厂、入库的仓库门,对整个物流进行全程的监测,并安装传感器、 GPS等。

2.3 促进企业深化重组

要保证我国民用爆炸产品的健康发展,必须根据民用爆炸产品的产业结构,使其产品的内部布局与现代化水平相适应。应该根据“扶大限小”的理念,对现有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将一些技术含量相对较差的工厂关停,既可以降低生产规模,又可以调节产业结构。要强化产业集中化,使经济、产业、技术等优势在不同地区进行更好的分配,以防止形成区域性的垄断。另外,要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有关方面要加大执法的力量,根据有关法规来发挥相应的监督功能,并根据自己掌握的基本的监管措施来进行持续的强化。例如,利用先进的高清晰度的视频监视设备,24小时监视民爆企业的生产过程,将监测数据进行存储、上传、分析,针对民爆企业员工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民爆行业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将安全理念融入民爆行业的企业文化[6]。同时,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追责机制和问责机制,发挥其应有的监管和惩罚功能。

3 结语

文章从民爆产品的安全管理入手,提出了民爆产品的监督控制对策,指出要加强有关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构建,必须对其实施标准、监督标准进行规范,才能确保民爆物品监督控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参考文献:

[1]苗涛.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流程智能监管系统设计[J].煤矿爆破,2021,39(04):33-36.

[2]李新华,徐利,罗玉璧.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实践探讨[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8(17):256-257+260.

[3]张宗波,张利军.关于民爆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J].法制博览,2018(18):122-123.

[4]凌晟.民爆物品生产安全事故常见的诱导因素及预防措施[J].企业技术开发,2016,35(05):64+66.

[5]李荣深.加强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J].企业技术开发,2016,35(05):139+141.

[6]张家忠,周宝坤.对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26(07):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