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词解字应遵循客观规律和外部条件的实际———《醉翁亭记》“射者中”一句中“射”的解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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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词解字应遵循客观规律和外部条件的实际———《醉翁亭记》“射者中”一句中“射”的解惑

钟秀成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实验初级中学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442400

摘要析词解字应遵循客观规律和外部条件的实际,由《醉翁亭记》“射者中”一句中“射”的含义说开去,意在唤醒教材编写时避免歧义瑕疵,进而误导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传承。同时也希望与持不同观点的教学一线老师,就相关问题商榷,以寻求得到指点和匡正。重点在于阐明“客观规律和外部条件的实际”对考证古汉语部分词词义的界定作用。

关键词:客观规律外部条件

中学语文教材九年级上册中,选录了唐宋八大家首席作家欧阳修的一篇经典散文《醉翁亭记》。这篇游记体散文,是欧阳修任滁州太守时所作。全文中记叙醉翁亭的话仅三句话:“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欧阳修写《醉翁亭记》主要泼墨于描绘醉翁亭所在地琅琊山的全景、滁人游、太守宴及众宾欢等画面。其中又侧重于描写与民同乐及宴会(野炊)盛事。对“众宾欢”的场景描述尤为精彩——“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1]者中,弈者胜,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

这句话中的射”,教材(人教版)审定解释为:“这里指投壶[2],宴饮时的一种游戏,把箭向壶里投。投中多的为胜,负者照规定的杯数喝酒。”咋看注解,没问题,细推敲,有疑云:其一,投壶是酒令活动方式,不是游戏;再者,“射”被注解为“把箭向壶里投”,有点令人费解;第三,“射”的本义是“射箭”,在注解中被忽视。

当然,教材原文的注解观点,我认为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教学参考书中亦有雷同注释。王力编著的《古代汉语》中对“射”的解说也无其他新解,许慎的《说文解字》则注释为:“射,弓弩发於身而中於远也。从矢,从身,食夜切。”由此细细把酌,再结合全文写作的时代和社会背景及民风民俗来推敲理解,把《醉翁亭记》中的“射者中”理解为“投壶,宴饮时的一种游戏,把箭向壶里投”,我认为就很牵强了。原因是,这种理解恰与“射”的本义和词义外延及民风民俗客观实际不相符;与作者欧阳修描述的“众宾欢”的场景不相符;与欧阳修对“射”的崇尚及个人身份(太守。附注:宋时太守掌管地方军政大权,典型的“文官武制(治)”)不相符。作者身为太守,身兼武职,尚武精神实在不难理解。在他的《卖油翁》一文中陈述“陈尧咨善射”,其中“射”被理解为“射箭”,无可争议,那么《醉翁亭记》中的“射”为什么就不能理解为“射箭”?当然,人们习惯于环境认知,偏于当时酒宴的场景回顾,偏颇于“投壶”义,可以理解。

原文中写“众宾欢”的场景,有两处写到行酒令,一处是以下棋定输赢——“弈者胜”,一处是以“射者中”定输赢。我们不妨从中国酒文化的角度浅显分析。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饮酒行酒令则是酒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酒令由来己久,开始时可能是为了维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设立“监”。汉代有了“觞政”,就是在酒宴上执行觞令,对不饮尽杯中酒的人实行某种处罚。远古时代就有“射礼”[3](共四种类型:即大射宾射燕射乡射),其中"燕射"就是专为宴饮而设的,即通过射箭(而不是投壶),决定胜负,负者饮酒。古人确实有一种被称为投壶的饮酒习俗,源于西周时期的“射礼”,方法是先设一壶于酒宴上,宾客依次将箭向壶内投去,以投入壶内多者为胜,负者受罚饮酒。此后,衍生的酒令方式多种多样,为行令方便起见,酒令器具大多是就地取材,或以餐饮器具(箸、碗、杯、碟等餐具)替代,一般无事前行令器具准备。除以上两种酒令方式与“射”有关外,后人还创新了射令。如两人对“射”令,方法是:双方对坐,一人直竖一筷子,用另一筷子的中部横压顶端,并双手紧握横筷两端压紧竖筷,做好被射准备,对方用一筷平放并垂直于他方竖筷的底端,用双手弯曲另一筷弹射平放的筷子,击中他方的竖筷底端并使对方失控为赢,负者饮酒,可交换进行。当然前提条件是在平滑桌面上方能进行。

综上所述,把“射者中”的“射”理解为投壶游戏,确实有点勉强,就算正确,也不够全面。试想一下,欧阳修身为太守,率领众人与民同乐,且在郊外(游醉翁亭)设宴(野炊),携带行酒令的器具,其可能性有多大?退而言之,作者身为太守,在典型文官武制(治)[4]政治体制的北宋,掌管地方军政大权,携带战备武器(诸如弓箭类)既是战备需要,也是一种时尚(比如汉晋以佩玉为时尚;唐代以佩玉和短剑为时尚),这与郊游野炊,宴酣之时,以树为的,引弓发矢,射箭比武权作为行酒令,不是比“投壶”更简洁方便切合实际吗?是的,有人会说,不携带行酒令的器具,那么《醉翁亭记》的酒令“弈者胜”,“棋”又从何而来?我可以直白地诠释:这里的“棋”也应该符合宴饮(野炊)外部环境的限制,应该不是“象棋”和“围棋”材质的棋类,而是就地取材的其他棋类。类似于现今民间棋俗,现今民间棋类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共同特性:材质多为就地取材。现今民间棋类亦大多是仿古创新的结果,如“和尚棋、五子棋、动物相克棋”

[5]等,乃至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孩子们玩的“解放台湾”棋,也均是划地为盘,就地取石子而奕,方便易操作,其情趣也融融。

(投壶图:此图描述的是酒令游戏场景,从先秦延续至清末的中国传统礼仪和宴饮游戏,投壶礼来源于射礼。由于庭院不够宽阔,不足以张侯置鹄;或者由于宾客众多,不足以备弓比耦;或者有的宾客的确不会射箭,故而以投壶代替弯弓,以乐嘉宾,以习礼仪,逐演变为酒令。)

至于创新酒令——“射”,一是缺乏光滑桌面,二是缺乏适于“射”的筷子,众所周知,野炊之箸,大多为就地取材也。

基于以上分析,《醉翁亭记》中的“射”在初中语文教材中被注解为“投壶”,是否合适呢?

言“射”需知其本义,许慎为之说。引申注释应遵循其客观规律[6]和外部环境条件[7],若一味考虑其衍生意义,而忽视外界客观条件,那就太武断了,于己于人皆无益处。因而我认为把《醉翁亭记》中的“射者中”理解为“射箭中的”更准确些[8],此处“射”实乃射箭也!!

而根据百度百科射在文言文中的应用有四层意思,一是射箭,例如《江城子.密州出猎》“亲射虎,看孙郎,”因为前面有虎对应,结合生活常识或者可以判断,这里的射是射箭的意思。第二层意识是喷射,例如“含沙射流影。”第三层意思是照射,“光由隙中下射,宛如钩月。”第四层意思是猜度,猜谜。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者中,弈者胜。百度百科还给出了另一种读音即为“yi”,中国古代十二音律之一,春秋时代所铸的钟名。结合欧阳修创作的文章的整体结构,“射者中”与后面的“奕者胜”相对应,都增加了酒局中的乐趣。结合前面的“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否定了管弦之乐,也可以说是否定了音乐之乐,因此这里的“射”不应该是乐器。但是单理解“射”这个字来说,将“射”解读为音乐,似乎也能解读通。“射者中”就是猜拳赢了的人,“弈者胜”就是下棋赢了的人。而根据宋朝的一些习俗或者历史可以看出,宋朝酒文化盛行甚至发展到顶峰,宋朝官员大都尚酒。比较常见的盛酒装置包括台展、执壶等。宋朝司马光以及欧阳修都是投壶爱好者。司马光还专门写了一部《投壶新格》来总结投壶的规则。古人投壶之礼,胜者奉觞,不胜者跪饮,以乐宾也。可以看出投壶是宋朝非常崇尚的一种行酒令。宋人称赞投壶“可以治心,可以修身,可以为国,可以观人。”上到皇室宗亲,下到黎民百姓都非常崇尚投壶活动,在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也出现了宋代投壶的故事场景。“射者中”解释为投壶似乎更为合理。宋朝习俗如果担心投壶技术不过,可以采取第二种方式“觥筹”,觥是指酒杯,筹是用来行酒令的小棍子。有一种比较有意思的玩法就是在筹上面刻字,甚至会在上面刻灯谜,猜不中就可以喝一杯。或者在筹上刻一句古诗,背不出也需要罚一杯酒。“射者中”解释为猜谜也具有一定的恰当之处。欧阳修作为宋朝的词人,担任太守的职位,文武结合,似乎既可以在酒局上进行传统的投壶,也可以通过猜谜来简化投壶的方式。结合唐宋文化可以看出唐朝行酒令多为器具令,而宋朝多为文字令。“一曲新词酒一杯”就凸显了宋朝的行酒令。

此图器皿为南宋鎏金仿古银簋,盛食器,银质,鎏金。

“射者中”解释为投壶,很多人纠结于投壶的取材问题,但是结合宋朝的饮食文化和民风文化理解时,就可以对投壶有更加全面的认知。宋朝皇室比较奢靡,提倡使用金银器,甚至连喂金鱼的鱼食也采用金银器皿装置,宋朝皇室的习俗直接影响了民间的待客之道。宋朝民间非常注重待客的仪式感。民间人们会将金银器打造成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待客时也会采用全套的金器或者银器,否则会被其他人瞧不起。因此宋朝的饮食器具多比较精美。宋代的酒庄或者饭庄也多会采取金器或者银器来招揽顾客。欧阳修是当地的太守,也是当时有名的文化词人,因此其待客规格使用的器具也应该多是金器或者银器来表达对赴宴者的尊重。因此“射者中”解释为投壶,依照宋朝的盛酒器具或者宋朝的待客之道使用的器具完全可以解释的通。值得注意的是,《醉翁亭记》里描述的是在野外宴请,这里把“射”理解为投壶,值得商榷。结合后面的觥筹交错,可以进一步了解宋朝的民俗风情。

此图器皿为宋代宴饮盛食器,金质,一般情况下,民间宴饮达不到使用此器皿的规格,应该是宫廷宴饮时才会使用。

古诗词是古代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古诗词与时代的文化背景、人文风情等充分结合到一起,单纯通过某个诗句或者某些文字或者凭借经验来进行某些字词的解读并不合适,在理解古诗词中的字或者词时应该结合创作者所处的社会时代背景、文化习惯以及创作者

个人的身份地位来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解读。虽然“射”在古诗词中有多种解释,结合宋朝当时文化特色或者民间风情来看,其解释为投壶更加合理些,在宋代很多绘画中都存在投壶的画面。因此在古诗词理解时既要了解创作者创作古诗词人生镜遇或者个人心境,也应该结合当时的社会大环境。社会大环境或者社会文化可以更能全面认知古诗词的内容,凸显了古诗词文化载体的功能,这一点应该不容置疑,可除了应该结合当时的“人生镜遇、个人心境及社会大环境”外,更应该把诗词文人活动的客观自然小环境考虑进去,尽量贴近生活实际,所以把《醉翁亭记》中的“射”理解为射箭,就是考虑到客观自然小环境的因素

[9],这是不是更符合客观实际呢?

中小学语文教材中古诗词文中,部分实词注释引起争议现象的还不少,如《寻隐者不遇》中的诗句——“云深不知处”,句中的“云”到底是理解为“山中的云雾”呢,还是动词“说”?不妨结合本首诗的意境、诗律和客观条件去分析,你将会有独到的更符合客观规律的见解。

参阅书目:

1、王力编著的《古代汉语》(师范类汉语言文学通用教材)

2、许慎(汉)的《说文解字》

3、中学语文教材(人教版2016年教育部审定)

4、《卖油翁》(人教版2016年教育部审定)七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十二课课文。

作者简介:

钟秀成1971,7),男,汉族,湖北省神农林区松柏镇人,本科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学语文课堂教学调控,关注中学语文教材编写中值得商榷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