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初期在一些法律中允许“奴告主”,奴隶通过首告、指正其主人的犯罪可获得放良的机会。元初主要使用“奴告主”的方法来限制诸王贵族的权力,有时也被用在朝廷的权力斗争中,反映了元代中央集权过程中,汗权对主奴关系的影响。而这种现象与汉法中亲属相隐、奴为主隐的传统精神相去甚远。元代中后期,通过汉人儒士的上书陈言,国家逐渐立法禁止了“奴告主”的行为,但这一立法是自下而上的、被动的,因此在元代后期这一现象仍具有一定的影响。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