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治观念现状与提升对策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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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治观念现状与提升对策探究

贺庆红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云南 昆明 650500)

摘要:随着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我国公民法治观念持续提升,但总体状况与建设法治中国的现实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提升公民法治观念成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要求。

关键词:法治观念;现状;对策;

我国自1986年开展“一五”普法规划,到现今“八五”普法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觉醒,法治观念显著提升,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已经形成。但在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公民的法治观念现状与现代化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以扎实举措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一、当前公民法治观念的现状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当前公民法治观念现状,笔者设计调查问卷并通过网络开展不记名调查,通过对问卷的数据分析,反映出当前公民法治观念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对法律重要性认可度较高,法治认知模糊法治认知是社会主体在个人经验和前人知识的基础上,对法治本质和现象进行加工处理的心理过程。法治观念强弱与法治认知息息相关,而法治认知又以法治知识结构为基础。经过多年法治建设,法律对生活的积极影响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调查问卷显示,72.77%的被调查者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有麻烦会首先想到用法律途径解决,27.23%的被调查者则认为法律的重要性一般。虽然多数被调查者认可法律所具有的重要性,但调查又显示,76.34%的被调查者对国家法律知识半知半解,乃至有2.23%的被调查者对法律知识完全不了解。对于问题“您对自己权利义务的了解程度如何”的回答中,有66.07%的被调查者对公民权利义务半知半解,1.34%的被调查者完全不了解公民权利义务,仅占32.59%的被调查者完全了解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调查数据一定程度上反映公民对国家法律知识的认知不足,在缺乏法律知识、法治认知的情况下,公民的法治观念必将大打折扣。

二是全民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但依法维权意识有待增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国家各方面工作走上法治化道路,全民法治观念得到显著提升。调查问卷显示,44.64%的被调查者认为自身法治观念很强,52.23%的被调查者则认为自身法治观念尚可,仅有3.12%的被调查者认为自身的法治观念很弱。数据充分说明我国进行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公民法治观念得到大幅度提升。但对于问题“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是什么?”的回答中,72.23%的人选择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8.48%的人选择通过关系解决,2.68%的选择忍气吞声。调查数据一方面说明公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用法治思维处理矛盾纠纷,依法维权意识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公民对法律的信心不足,缺乏法律的权威意识。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大,但公民学法主观能动不强。公民法治观念的不断提升离不开法治宣传教育。目前我国法治宣传教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国家主导的对全体公民进行的普法宣传教育。自1986年实行“一五”普法教育规划以来,我国已顺利完成七个五年普法教育活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通过持续深入的普法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法治观念等都有了质的提升。另一种是以学校为主阵地对学生进行分层分类的法治宣传教育。对于高校法学专业大学生开展系统化、专门化的法治教育,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则通过《思想道德与法治》等课程增强其法治观念。对于中小学生采取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来开展法治教育。两种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对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发挥着积极作用。问卷调查显示,90.17%的被调查者对目前的法治宣传持非常满意和满意的态度;高达99.55%的被调查者对普法宣传活动表示支持,并认为普法宣传活动对了解法律知识很重要。但对于“平时您会主动去接触了解法律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只有31.25%的人选择经常关注法律动态,66.07%的人选择有需要时才会主动去了解法律,这表明大多数普通百姓对法治动态的关注度不高,积极主动去了解法律、关注法治热点问题,进而促进自身法治素养、法治观念的提升还有待加强。

二、提升全民法治观念的对策探究

公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群众基础,要实现法治社会建设目标,必然要提升社会公民的法治素养,使良好的法治观念日益深入公民内心,最终实现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部署和安排。

(一)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提升公民法治认知

一要明确法治宣传重点人群,把青少年、领导干部以及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作为重点对象。对青少年而言,由于处于心智尚未成熟阶段,对其法治教育要坚持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调配合原则,对其开展基本的公民教育,树立是非对错观念,培养一定的社会主体意识,普法应偏向《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对领导干部而言,由于其职业特殊性,普法重点应放在如何依法行使职权,如何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纠纷、如何出庭应诉以及解决公民曰常纠纷的民商类法律知识等。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由于其自身法律意识淡漠,因此要紧密结合其需求,用通俗易懂、朴实浅显的语言对其进行诸如《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要把农村地区作为普法重点区域来部署安排普法内容。由于农村地区各方面条件和设施相对落后,农民群体法律知识匮乏,加之受传统观念和习俗影响,注重人情和社会关系,因此普法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生活需要和农民群众需求出发,重点宣传民商事纠纷处理的法律知识以及《婚姻法》、《刑法》中关于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受侵犯的法律常识等。

(二)积极开展法治实践,增强公民法治认同

法治实践越丰富越成熟,法治建设的生命力就越强大,公民就更能感知和体验法治的优越性,法治认同度才会高。

在立法方面,立法机关应主动作为,公开相关立法信息,对公民参与立法实践的相关程序进行优化,积极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使公民的真实想法或利益诉求能够充分表达,促进立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实现民主化立法。在执法方面,不断培育公民的权利意识,增强公民参与执法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尤其是公民参与执法实践活动的反馈机制。不断拓宽和规范参与途径,除采用传统的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外,倡导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实现公民对执法的有效参与。在司法方面,不断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等公民参与司法实践的制度体系,优化现有参与途径,拓宽参与范围,扩大参与广度,让公民作为监督者、旁听者等参与具体的司法活动。

(三)改善法治运行环境,坚定公民法治信仰

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抓实法律援助,扩大援助范围,加大法律援助窗口和联络点的设置力度,依托网络开通线上申请和手机咨询等服务,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抓实人民调解,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街道综治中心、社区网格员等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化在基层;抓实公证服务,聚焦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落实最高上限价格管理、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等举措,为群众提供高质量公证服务。

二要促进司法公正。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庭审直播的运用,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使社会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课题名称:本文系2023年度昆明市委党校(院)系统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3KMDX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