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 650000
摘要:云南云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整合17个煤矿,涉及露天和井工两种开采方式。为了了解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采用实地调研的方法,通过走访、问卷和访谈等方式收集数据,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调研结果表明,目前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主体责任意识薄弱,二是安全投入不足,三是安全意识淡薄,四是存在违法行为,五是部分煤矿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度不足,六是技术力量薄弱,监管难度加大,七是不同性质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以下对策和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四是加大安全投入和激励机制,五是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灾害治理,六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五化”建设,七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和行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本文旨在为公司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云南云煤;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调查与对策
一、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云南省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云南省煤炭保有和预测储量达739.58亿吨、探明储量达364.59亿吨、居南方省份第二位,第三纪褐煤的储量居全国第一位,主焦煤资源保有储量达18.14亿吨、居全国第四位,煤种较全,具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资源优势。其中以曲靖市、昭通市、大理州、丽江市等地区为主要分布区域。然而,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资源分布不均、开发利用程度低、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号)“三州五县”外其余州、市除被大型煤炭产业集团整合兼并的资源条件好、安全保障程度高的煤矿之外,一律直接关闭退出,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煤炭生产基地。
1.12云南云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集团”)全资控股,负责代表云煤集团履行“三州五县”外部资源整合工作。目前,公司已整合17个煤矿,涉及露天和井工两种开采方式。其中,普洱片区7个(其中3个露天,4个井工),大理丽江片区6个(其中2个露天,4个井工),寻甸片区3个(均为露天),丘北县1个(也为露天)。大街、水米冲、芒东二矿原为井工,后改为露天。胜利煤矿是公司的全资控股企业,水米冲煤矿是公司的控股企业,其余15个煤矿是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所管理的17个煤矿中,露天煤矿面临的主要灾害有滑坡、道路交通、恶劣天气等;井工煤矿面临的主要灾害有顶板、防灭火、水害、机电运输等。
1.13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公司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于加强对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督和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义务。”因此,公司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财产安全。
1.2 研究目的和方法
通过对公司管理的17个参股或控股的不同类型的煤矿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旨在了解其在安全生产方面落实主体责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原因和特点,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研究方法和过程
2.1 研究方法
采用实地调研的方法,通过走访、问卷和访谈等方式收集数据,分析了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2.11走访:共走访了公司管理的17个煤矿中的10个,分别是普洱片区的胜利、大街、竜浪、芒东二矿,大理丽江片区的大安、竹麻地、双河、羊街煤矿,寻甸片区的金所和姚家村煤矿。走访过程中,参观了煤矿的生产现场,观察了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了解了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检查了煤矿的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评估了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和风险隐患。
2.12问卷:设计了一份针对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卷调查表,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基本信息、主体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基本信息部分包括被调查者的性别、年龄、学历、职务等;主体责任意识部分包括被调查者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责任清单等的认知程度和态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部分包括被调查者对安全生产投入、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满意度和评价。问卷采用五点量表法,即非常不满意(不认同)、不满意(不认同)、一般(不确定)、满意(认同)、非常满意(认同),分别对应
1分至5分。共发放了300份问卷,回收了281份有效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3.67%。问卷对象主要是公司管理层、各个煤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生产人员。
2.13访谈:在走访和问卷的基础上,对部分关键人员进行了深入访谈,以获取更多的第一手资料和内在信息。访谈对象包括各个煤矿的负责人、安全主管、职工代表、工会主席等。访谈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即根据事先设计好的访谈提纲进行提问,并根据被访者的回答灵活调整问题顺序和内容。访谈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司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和措施;二是各个煤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配合程度和反馈情况;三是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四是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需要公司提供的支持和帮助;五是各个煤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2 研究过程
研究过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2.21第一步,确定研究目的和内容,设计研究方案,包括研究方法、数据来源、数据分析方法等。
2.22第二步,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国内外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术论文等,进行文献综述,分析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23第三步,进行实地调研,走访部分煤矿,观察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档案,了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
2.24第四步,进行问卷调查,发放和回收问卷,对问卷数据进行清理和统计。
2.25第五步,进行访谈调查,根据访谈提纲对部分关键人员进行访谈,记录访谈内容,对访谈资料进行整理和归纳。
2.26第六步,根据调研数据和分析结果,总结出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3.1 调查结果
根据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的结果,对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查结果:
3.11公司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和措施: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度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公司设有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评估、培训辅导等。公司制定了《云南云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云南云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云南云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标准和考核指标。公司每年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公司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工作难题。
3.12各个煤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配合程度和反馈情况:各个煤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配合程度不一,反馈情况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公司控股或全资的胜利、水米冲等煤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配合程度较高,反馈情况较好;公司参股的大安等煤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配合程度较低。
四、调查分析与对策建议
4.1 调查分析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对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原因:
4.11主体责任意识薄弱。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被调查者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责任清单等的认知程度和态度普遍不高,平均得分为3.2分,低于满意度的标准(4分)。这表明各个煤矿的生产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形成足够的认识,缺乏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访谈调查的结果来看,部分煤矿的负责人和安全主管认为安全生产是公司和政府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只要按照规定做好表面工作就可以了,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这种消极应付的态度导致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式化和走过场,影响了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12安全投入不足。从走访调查的结果来看,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或落后,如通风设备、监测设备、救援设备、防尘设备、防爆设备等。这些设施的缺乏或不完善增加了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降低了煤矿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被调查者对安全生产投入的满意度最低,平均得分为2.8分,远低于满意度的标准(4分)。这表明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需求。从访谈调查的结果来看,部分煤矿的负责人和安全主管反映,由于部分煤矿长期停产停建、政策影响、煤矿经营困难,导致安全生产投入经常被压缩或挪用,无法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更新换代和维护保养。这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换取利润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效果。
4.13安全意识淡薄。从走访调查的结果来看,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在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方面存在不足或缺失,如安全教育培训不规范、不定期、不针对性,安全宣传材料不醒目、不更新、不丰富等。这些问题导致了各个煤矿的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不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遵守不严,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不强。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被调查者对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的满意度较低,平均得分为
3.1分,低于满意度的标准(4分)。这表明各个煤矿在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方面的工作不到位,不能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养。从访谈调查的结果来看,部分煤矿的负责人和安全主管反映,由于生产压力大,时间紧迫,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往往被忽视或忽略,导致一些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持有麻痹大意、侥幸心理、敷衍了事的态度,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4.14存在违法行为。从走访调查的结果来看,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存在漏洞或弊端,如安全生产检查不严格、不细致、不及时,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到位、不落实等。这些问题导致了各个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如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了煤矿的安全生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被调查者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满意度较低,平均得分为3.0分,低于满意度的标准(4分)。这表明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不严格,不能有效地遏制和消除违法行为。从访谈调查的结果来看,部分煤矿的负责人和安全主管反映,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惩戒机制,一些违法行为往往被视而不见或轻描淡写,没有形成震慑力和威慑力,导致一些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视或漠视。
4.15部分煤矿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度不足。从走访调查的结果来看,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在与公司沟通协调方面存在差异或障碍,如部分煤矿对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意见不予采纳或执行,部分煤矿对公司安全考核评价体系不予认可或配合,部分煤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予重视或参与等。这些问题导致了公司与各个煤矿之间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出现了信息不畅、理念不统一、目标不一致等现象,影响了公司对各个煤矿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4.2 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分析出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以期提高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4.21加强主体责任意识的培养。公司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各个煤矿的生产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责任清单等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和态度,使他们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公司应该通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标准和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激励各个煤矿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
4.22增加安全投入力度。公司应该根据各个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低于一定比例或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应该加大对各个煤矿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方面的更新换代和维护保养,提高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硬件水平。公司应该加强对各个煤矿的财务监督和审计,防止安全生产投入被挪用或浪费,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4.23提高安全意识水平。公司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对各个煤矿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增强他们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遵守意识,提升他们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公司应该制定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和统一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方式、时间、频次等要素,确保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能接受系统、规范、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应该利用多媒体、网络、广播等手段,制作和发布丰富多样、醒目有趣的安全宣传材料,增强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吸引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4.24遏制和消除违法行为。公司应该通过加强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效地发现和纠正各个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如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和风险。公司应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方式、时间、频次等要素,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的严格、细致、及时。公司应该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标准、时限等要素,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彻底、到位、落实。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监督和惩戒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追责,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和威慑力。
4.25提高煤矿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配合度。公司应该通过加强与各个煤矿之间的沟通协调,消除或减少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出现的信息不畅、理念不统一、目标不一致等现象,提高各个煤矿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实现公司与各个煤矿在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公司应该加强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意见的传达和解释,增加各个煤矿对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意见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促进各个煤矿按照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意见进行改进和完善。公司应该加强对各个煤矿的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的宣传和说明,增加各个煤矿对公司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的认可和配合程度,促进各个煤矿按照公司安全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提高。公司应该加强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召开和组织,增加各个煤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视和参与程度,促进各个煤矿与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进行经验交流和问题解决。
五、结论
通过对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和走访调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主要结论如下:
5.1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法行为等问题,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5.2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包括市场竞争激烈、生产压力大、监督惩戒机制不健全、沟通协调不畅等。
5.3为了提高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5.31加强主体责任意识的培养,通过宣传教育、责任制度、考核评价等方式,提高各个煤矿对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和态度,激励各个煤矿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
5.32增加安全投入力度,通过制定合理的投入计划、加大资金技术人员支持、加强财务监督审计等方式,保证各个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低于一定比例或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和要求。
5.33提高安全意识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对各个煤矿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增强他们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遵守意识,提升他们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5.34遏制和消除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对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效地发现和纠正各个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和风险。
5.35提高煤矿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配合度,通过加强与各个煤矿之间的沟通协调,消除或减少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出现的信息不畅、理念不统一、目标不一致等现象,提高各个煤矿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实现公司与各个煤矿在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有效衔接和协同。
虽然对公司管理的各个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和探讨,但由于时间、资料等方面的限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调查范围不够广泛、调查方法不够科学、对策建议不够具体等。希望能为公司和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也期待更多的研究者能对这一课题进行更深入、更广泛、更细致的研究,为推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简介:罗龙(1985-03),男,采矿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