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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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

董元渭

四川永信光迅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610000

摘要:大数据已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互联网上的数据一旦可以锁定为相应的独立主体,就可以称为个人电子信息,这给个人电子信息的保护带来了立法和监管上的挑战。非法收集、过度分析、交易、泄露个人电子信息的案件逐年增加,警示个人电子信息的保护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如何在“互联网+经济”与人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实现共赢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从个人电子信息保护的困境出发,探索个人电子信息保护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

目前,我国的发展非常迅速,互联网的使用在大多数人的生活中已经比较普及,各种各样的小程序和互联网网站也越来越多,表明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了信息化时代。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它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好处,提高了我们的国民经济,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然而,也有许多不利因素,由于我们的信息是在各种系统中大规模收集的,而个人电子信息的保护不到位,导致个人电子信息的泄露,这种情况不仅阻碍了经济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个人生活。当前最需要处理和解决的问题是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与个人电子信息潜在的“公共资源”属性之间的矛盾,他们的处理方式也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国家大数据战略”能否落实到位。

一、大数据时代下个人电子信息权概述

大数据时代是对个人电子信息不断深入挖掘和应用的时代。人们对个人电子信息的讨论还涉及到其他几个相关概念,下面将详细讨论,以澄清这些概念之间的区别。首先是个人电子信息和个人数据的区别。个人电子信息是指能够识别一个人为自然人的一切信息,如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个人数据是指一种信息存储方式,是利用大数据和数字符号来记录个人电子信息的载体,如存储在服务器中的个人数据。二是个人电子信息与个人隐私的区别。个人隐私是非公开的,个人电子信息不仅包括未公开的私人个人信息,还包括一些已公开或处理后仍能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最后,还有个人电子信息和知识产权的区别。个人电子信息既不是发明,也不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因此个人电子信息不是专利,可以清楚地看到,个人电子信息不是商标。版权是文艺领域产生的原创性成果,而个人电子信息不属于文艺领域,也不具有原创性,因此个人电子信息不属于版权,也不属于知识产权。主流观点认为,个人电子信息可以表示为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个人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人事档案、信用和财产状况。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策略

(一)完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监管

2021年4月,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个人电子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再次亮相,《个人电子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已指日可待。因此,有必要对大数据相关问题进行针对性、精细化的研究分析,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和大数据发展形势的数据信息保护法。同时,政府要对大数据运营公司和互联网公司进行有效监管,设立相应的数据监管部门,对非法窃取个人电子信息或者以侵害他人信息牟利的组织和个人,要从严惩处,严格执法,增强法律的惩戒和威慑力。

(二)增加个人敏感数据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监管力度

个人敏感数据信息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安全风险,与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和人格利益密切相关,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会给个人隐私带来无法弥补的风险。因此,对个人敏感数据信息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提前特别注意预防性保护。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取得个人知情同意的方法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个人数据处理可能带来的好处和风险,个人往往无法准确理解数据处理对自己的意义和影响,难以充分预测个人数据信息处理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因此,有必要通过使用更明显的标志或突出显示来告知用户数据处理可能产生的影响,从而加强敏感个人数据处理者的义务。此外,一旦发生泄漏,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由有关部门进行惩罚性赔偿。

(三)完善大数据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因为我们现在处在大数据时代,而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就是信息量非常大,它的价值随着时间的增长越来越大,所以管理这些庞大的数据是非常麻烦的。因此,建立完善的大数据信息安全体系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先进的技术来保护数据的隐私,同时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也非常重要。数据收集、安全评估、风险分析和安全防御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四个方面,所以要更好地使这一体系更加完善也需要从这四个方面入手,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问题,我们可以建立一个覆盖数据安全的体系,充分利用当前的先进技术也是非常重要的。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们也应该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利用获得的数据来分析和预测企业信息安全问题。国家要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团结各地区,共同发展进步,使建成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成为最完善的体系。

(四)加强行业自律

在大数据时代,保护个人电子信息的重要一方是信息企业,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整个行业信息自律机制是一个重要环节。第一,培育自律机制,中国可以结合实际发展情况,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加强自律机制,弥补传统法律法规的缺陷,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灵活性和专业性优势,加强对企业内部可能接触海量信息的工作人员的监督教育,规范大数据的使用方法和流程。第二,改变服务模式。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企业应该改变服务模式,从以前的制造商向消费者推送服务信息的模式,转变为消费者主动从制造商那里获取服务信息的模式,从而尽可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第三,建立惩戒机制,加大对行业的管理和惩戒力度,对于问题严重的厂家,应采取措施使其失去用户市场,在整个行业没有立足之地的情况下,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要保护人们的个人和财产信息,就必须保护自己的个人电子信息安全,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大数据虽然帮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但也增加了个人电子信息的泄露。因此,在网络世界中,个人电子信息的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为了帮助人们保护自己的个人电子信息,我们需要将大数据时代的使用与公共个人隐私结合起来,这样可以更好地提供数据共享的便利,防止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

参考文献

[1]杨垠红.大数据使用情境下个人电子信息的侵权救济[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No.237(06):144-155+172.

[2]李茹玥.大数据背景下信息安全初探[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0(01):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