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州支队闽清大队 福建福州 350000
摘要:物证收集是火灾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火场中收集物证,从而准确判断灾情的原因,物证收集水平决定了火灾调查的工作质量。本文对火灾调查中物证损毁的原因及防范措施畸形率探讨。
关键词:火灾调查;物证损毁;原因及防范措施
引言
为保证火灾调查结果真实、准确,通过锁定起火原因来改善防火工作方案,预防同类火灾事故反复出现。消防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火灾调查与物证提取工作的重视程度,深入剖析物证损毁原因,积极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国消防事业稳健发展。
1火灾事故调查中物证损毁的原因
1.1火场人员与现场群众行为的问题
从现场群众角度来看,在火灾出现后、消防人员抵达火场前存在时间差,火场周边部分群众在好奇心驱使下驻留观察火场,并在火势有效扑灭后协助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如搬运伤者、抢救物资等。由于现场群众未接受过相关培训,不了解相关技能与专业知识,在进出火场期间很有可能造成物证损毁。同时,部分火灾当事人为逃避责任、减少自身损失而违规进入火场、造成火场重要物证损毁的后果。
1.2调查延迟的问题
在火灾事故出现后,受到外部环境侵蚀等因素影响,绝大多数火灾痕迹将随着时间推移而持续减弱,最终消失不见,因而对火灾调查工作时效性提出严格要求。由于火灾调查工作复杂,需要提前做好人员装备调配、调查询问等前期准备工作,一切准备完毕后,调查人员方可进入火场现场勘验、提取物证,时常因火场调查延迟而无法提取到足够数量的物证,很难通过还原火场真实状态来查明案件。
2火灾事故调查中物证损毁问题的防范措施
2.1应加大火灾现场保护力度
(1)火场保护方式。一方面,根据火灾类型与火场位置选择恰当保护方式、明确保护重点。例如,在建筑室内出现火灾时,需要在室外门窗处设置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驻守门窗部位,禁止现场群众、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另一方面,明确掌握各阶段的火场保护重点,例如,在火灾持续期间,火场指挥员在不影响行动开展、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约束救援人员行为,如优先采取喷雾、开花水等形式扑灭着火点,必要情况下再使用直流水来扑灭着火点,在非必要情况下不得破拆、变更火场内物品位置。
(2)火场保护范围。正常情况下,要求火场保护范围涵盖全部燃烧现场以及可能与火灾事故有关的各处地点,需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保护范围,火场保护范围过大将会影响周边道路交通、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并增加工作负担,保护范围过小则会造成部分痕迹物证损毁。同时,在后续火灾现场调查期间出现无法确定起火点位置或者事故类型为爆炸火灾与电气火灾时,应进一步扩大火场保护范围。
(3)火场保护流程。当出现火灾事故后,由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组建火灾事故调查组,组织火场辖区派出所干警、起火单位保卫人员等前往火场开展保护工作,禁止保护人员、周边群众未经允许随意进出火场,不得触摸、移动与拿取火场物品,并在接到《解除封闭火灾现场通知书》后完成火场保护工作。
(4)痕迹物证保存方法。不同类型痕迹物证的理化特性、有效保存时间、外部因素影响系数存在明显差异,调查人员应根据痕迹物证类型来采取恰当的现场保存方法。
2.2对火场勘验操作行为进行规范控制
(1)明确勘验范围。调查人员根据已掌握资料信息来初步划定火场勘验范围,在环境勘验与初步勘验期间,根据新搜集证据线索来持续缩小火场勘验范围,最终锁定起火部位,对起火点开展细项勘察与专项勘察工作,在爆炸起火现场还应把远离起火点的抛出物纳入勘验范围内。这样可以有效解决火场勘验范围设定不当问题,避免因勘验范围过大而加重工作负担、延长火场调查周期,或是因勘验范围过小造成痕迹物证遗漏。
(2)把控勘验流程。将火场勘验流程拆分为静态勘验、动态勘验两部分,在火场勘验工作开展前,调查人员重点检查现场人员设备是否配置就位,以及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确定无误后,即可进入静态勘验环节,以环境勘验、初步勘验为主。随后,在静态勘验完毕后,调查人员对勘验成果进行汇总整理,确定无遗留项目、勘验操作行为符合标准后,再进入动态勘验环节,以细项勘验、专项勘验为主,最终将勘验结果整理成表。
(3)优选勘验方法。为提高勘验精度,减小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需要采取仪器勘验方法,在现场配备碳化深度测定仪、刺磁测试仪、回弹仪等仪器设备,由调查人员操作各类设备来勘察火场痕迹,如使用乙醇快速检测管来检测结构物和物品表面是否残留酒精、汽油等可燃液体。同时,在使用简单工具时,要求勘测人员掌握正确的工具使用方法,如使用小毛刷反复扒掘结构倒塌部位表面,以此来提取燃烧残留物等痕迹。
2.3调查人员应明确掌握物证提取环节的各项操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1)提取方法。一方面,为保证物证不受生物等因素污染,要求调查人员提前检查所使用毛刷等工具、包装材料是否处于洁净状态,穿戴一次性手套开展作业,将所提取物证放入包装袋内进行密封保存,并在包装上记录物证提取时间、物证原始位置等信息。另一方面,搭配采取录像、拍照等手段来固定物证,如果后续出现物证状态改变、包装破损、物证挤压变形等问题时,可以使用录像、图像资料作为火灾调查凭证。同时,明确各类物证的提取方法,如使用注射器与静电沉降等方法提取高浓度气态物证,使用脱脂棉球擦拭物品与墙地面表面来提取液态物证。
(2)提取内容。要求调查人员提前根据已掌握信息来判断火灾肇事嫌疑人在火场中可能接触与使用到的全部物品,将其作为物证提取内容,按顺序依次提取此类物品表面中的燃烧残留物、四周喷溅物等痕迹物证,避免出现物证提取遗漏问题。同时,还应重复多次开展物证提取工作,通过增加提取次数来收集到更加完整的火灾物证。
(3)提取程序。调查人员应严格遵循《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相关规定来开展物证提取工作,记录物证提取过程,做好自查。例如,将调查人员数量控制在2名及以上,提前审查调查人员是否与所负责火灾案件具备直接利害关系,并要求各名调查人员均具备执法资格。同时,将火灾现场所提取痕迹物证转交给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专门性技术鉴定。
2.4物证送检保存
首先,调查人员应根据物证类型来选择恰当保存方法,如将纸张类物证平整放入信封中进行密封保存、禁止折叠纸张和中途开启信封,将血迹等受气温明显影响的物证放入容器中进行密封保存、在运输送检期间营造恒定温度环境,将可燃性液体物证放入玻璃瓶中密封保存、在瓶口设置胶木盖或金属盖。其次,严格把控物证送检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提取物证送至第三方鉴定机构,如果实际送检时间超出规定要求,则根据物证状态采取相应措施。最后,设立物证保管部门,由该部门专职开展物证临时保管与长时间保管工作,集中资源来提高物证保管部门的工作水平,在技术、装备助力下,最大程度延长物证有效保存时间,预防物证混淆使用、丢失、损毁等问题出现。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来看,火灾事故普遍具备毁灭性、突发性、现场复杂的特征,部分痕迹物证损毁,不能为火灾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全面性提供必要保障。在这一背景下,对物证损毁成因的深入探讨与防范控制,是切实提高火灾调查工作质量、还原案件真实情况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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