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深刻经济学基础的公共产品有其内在的属性和特征.传统民法和行政法对它的调整存在诸多缺陷。而作为国家调节经济之法的经济法对此存在天然的优势。本文探讨了公共产品的各种调整模式,并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共产品由经济法调整提出了自己的初浅看法.期望能对拓展公共产品的法律调整视域有所裨益。
法治研究
2009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