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兽的一种急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以口腔粘膜和鼻、蹄、乳头等皮肤形成水疱和烂斑为特征。具有传染快,危害严重等特点,本文对此进行了相关分析。
【关键词】羊口蹄疫防治;口蹄疫防治;羊口蹄疫;疫病防治;口蹄疫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类动物共患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其临床特征是患病动物口腔黏膜、蹄部和乳房发生水疱和溃疡,在民间俗称“口疮”、“蹄癀”。
一、羊口蹄疫的发病原因
口蹄疫病毒属微RNA病毒科口疮病毒属。病毒具有多型性和变异性,根据抗原的不同,可分为O、A、C、亚洲I、南非I、Ⅱ、Ⅲ等7个不同的血清型和65个亚型,各型之间均无交叉免疫性。口蹄疫病毒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性,耐低温,不怕干燥。该病毒对酚类、酒精、氯仿等不敏感,但对日光、高温、酸碱的敏感性很强。常用的消毒剂有1%~2%的氢氧化钠、30%的热草木灰、1%~2%的甲醛、0.2%~0.5%的过氧乙酸、4%的碳酸氢钠溶液等。
二、羊口蹄疫病情流行特点分析
该病主要侵害偶蹄兽,如牛、羊、猪、鹿、骆驼等,其中以猪、牛最为易感;其次是绵羊、山羊和骆驼等。人也可感染此病。病畜和带 毒动物是该病的主要传染源,痊愈家畜可带毒4个月~12个月。病毒在带毒畜体内可产生抗原变异,产生新的亚型。本病主要靠直接和间接接触性传播,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染是主要传播途径,也可通过眼结膜、鼻黏膜、乳头及伤口感染。空气传播对本病的快速大面积流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常可随风散播到50公里~100公里外发病,故有顺风传播之说。
羊感染口蹄疫病毒后一般经过1天~7天的潜伏期出现症状。病羊体温升高,初期体温可达40℃~41℃,精神沉郁,食欲减退或拒食,脉搏和呼吸加快。口腔、蹄、乳房等部位出现水疱、溃疡和糜烂。严重病例可在咽喉、气管、前胃等黏膜上发生圆形烂斑和溃疡,上盖黑棕色痂块。绵羊蹄部症状明显,口黏膜变化较轻。山羊症状多见于口腔,呈弥漫性口黏膜炎,水疱见于硬腭和舌面,蹄部病变较轻。病羊水疱破溃后,体温即明显下降,症状逐渐好转。
三、羊口蹄疫病理变化分析及诊断
除口腔、蹄部的水疱和烂斑外,病羊消化道黏膜有出血性炎症,心肌色泽较淡,质地松软,心外膜与心内膜有弥散性及斑点状出血,心肌切面有灰白色或淡黄色、针头大小的斑点或条纹,如虎斑,称为“虎斑心”,以心内膜的病变最为显著。
本病根据流行病学及临床症状,不难作出诊断,但应注意与羊传染性脓包病、羊痘、蓝舌病等进行鉴别诊断,必要时可采取病羊水疱皮或水疱液、血清等送实验室进行确诊。
实验室诊断方法:采取病羊水疱皮或水疱液进行病毒分离鉴定。取得病料后,用PBS液制备混悬浸出液作乳鼠中和试验,也可用标准阳性血清作补体结合试验或微量补体结合实验;同时也可以进行定型诊断或分离鉴定,用康复期的动物血清对VIA抗原作琼脂扩散试验、免疫荧光抗体试验等鉴定毒型。
四、羊口蹄疫防治措施分析
本病发病急、传播快、危害大,必须严格搞好综合防治措施。
要严格畜产品的进出口,加强检疫,不从疫区引进偶蹄动物及产品;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强制免疫,特别是种羊场、规模饲养场(户)必须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免疫。
种羊场、规模羊场免疫程序:(1)种公羊、后备母羊:每年接种疫苗2次,每间隔6个月免疫1次,每次肌注单价苗1.5毫升;(2)生产母羊:在产后1个月或配种前,约每年的3月、8月各免疫1次,每次肌注1.5毫升。
农村散养羊免疫程序:(1)成年羊:每年免疫2次,每间隔6个月免疫1次,每次肌注1.5毫升;(2)幼羊:出生后4个月~5个月免疫1次,肌注1毫升,隔6个月再免疫1次,肌注1.5毫升。
一旦发生疫情,要遵照“早、快、严、小”的原则,严格执行封锁、隔离、消毒、紧急预防接种、检疫等综合扑灭措施。“早”即早发现、早扑灭,防止疫情的扩散与蔓延;“快”即快诊断、快通报、快隔离、快封锁;“严”即严要求、严对待、严处置,疫区的所有病羊和同群羊都要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小”即适当划小疫区,便于做到严格封锁,在小范围内消灭口蹄疫,降低损失。疫区内最后1头病羊扑杀后,要经一个潜伏期的观察,再未发现新病羊时,经彻底消毒,报有关单位批准后,才能解除封锁。
五、羊口蹄疫防治技术规程
羊口蹄疫由于具有传播速度快,不容易防治等特点,因此要建立相应的防治技术规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规定和安排。
1、加强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畜上述临床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赴现场进行核实。(1) 疑似疫情的报告。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有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和病理诊断。确认为疑似口蹄疫疫情的,应在
2小时内报告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逐级上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2) 确诊疫情的报告。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诊为口蹄疫疫情时,应立即报告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省级兽医管理部门在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为口蹄疫疫情时,应立即通知疫情发生地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报国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诊断新血清型口蹄疫疫情时,将样本送至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3)疫情确认。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确诊结果,确认口蹄疫疫情。
2、加强疫情监测。(1)监测主体: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2)监测方法:临床观察、实验室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3)监测对象:以牛、羊、猪为主,必要时对其他动物监测。(4)监测的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养殖场户、散养畜,交易市场、屠宰厂(场)、异地调入的活畜及产品。二是对种畜场、边境、隔离场、近期发生疫情及疫情频发等高风险区域的家畜进行重点监测。监测方案按照当年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安排执行。(5)疫区和受威胁区解除封锁后的监测临床监测持续一年,反刍动物病原学检测连续2次,每次间隔1个月,必要时对重点区域加大监测的强度。(6)在监测过程中,对分离到的毒株进行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特性分析与评价,密切注意病毒的变异动态,及时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7)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做好预警预报。(8)监测结果处理。监测结果逐级汇总上报至国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加强保障措施。(1)各级政府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各项防治技术落实到位。(2)各级财政和发改部门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免疫、监测、诊断、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防治技术工作经费落实。(3)各级兽医行政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按本技术规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培训和演练应急队伍。(4)发生口蹄疫疫情时,在封锁、采样、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无害化处理等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防止人为扩散。
作者简介:韩云,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吉林通榆人,现任职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综合服务中心,研究方向为畜牧兽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