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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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分析

邓应坚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523900)

摘要:“建设用地报批”就是在国家土地政策规定下,通过一些措施和流程改变土地性质,实现土地所有制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土地用地性质由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报批是落实项目用地,推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个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多,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快速发展。

关键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一、征地报批相关审批政策程序要求

1.征地报批权限及审批权限

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目前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地报批的具体组卷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1)永久基本农田;(2)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除前款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随着“放管服”推进,现有部分省下放委托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职权至地市(州)人民政府,但这是少数。

2.征地程序及报批流程要求

(1)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基本以串联方式进行。新《土地管理法》施行后,各省市陆续出台土地征收工作程序,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包含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费用、征地报批、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等10多项工作程序,其中部分工作程序有法定时间要求,各程序之间需完成前一项工作,再进入下一步,若要开展第十二项征地报批工作,需前面十一项工作程序完成,才能开展。

(2)报批程序及审批流程,采取的是逐级上报审批模式,县市——市州——省——部。省级审批程序如下:各县(市、区)局录入电子报件——市州政务大厅受理电子件——市州局各科室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纸质件(市局、市政府)审签、出具审查意见—电子报件上报省厅——省厅受理分发各处室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纸质件送省、开具缴费单——县市缴费调库完成——批复代拟稿(省厅)审签——印发批文盖章——批文下发各县市区。

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实施重难点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国家对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相应地出台了多种规章制度来规范报批工作。结合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发现在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中应该注意以下重难点环节。

1.合理安排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时间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双重约束下的土地管理制度,因此各类土地都有相应的用途,尤其是耕地资源相对紧缺,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范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要求征地前需完成征地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增加了建设用地报批准备工作的时长,很可能因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推进不力影响到最终的征地批复时间。因此,进行建设用地报批时,需要合理安排好时间,既要留足充足的时间裕量来等候审批工作的执行,也要安排充足的时间来确保整个报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不可因为赶时间或者挤时间而忽视报批程序的完整执行。

2.严格按照报批工作程序执行

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报批程序来进行。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严格在中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报批工作,第二层含义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来提交报批材料。特别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程序需一环扣一环,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公告和调查。同时,还需要注意各级审批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的区别,既要将报批材料送到合适的组织机构中,又要对组织机构的审批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规或不合理操作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或者纪律检查部门上报。

3.进行建设用地报批时需要全面掌握相关事项

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涉及建筑工程项目前期准备的很多方面,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全面掌握用地的规模、用地的面积、用地的选址等事项,同时还需要明确建设用地与耕地、其他用途土地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这些事项需要统筹考虑,确定好相关细节问题之后再进行上报工作,不可因为对其中事项的不掌握或者不清楚而违反法律或制度规定。

三、关于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应对建议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市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节约用地的方针和省、市有关部门印发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实施核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转变传统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充分运用传媒,广泛开展土地市场的宣传,与土地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将国有建设用地的报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措施,健全机制

要真正强化土地批后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就必须健全市县国土部门机构职责,保证专岗专人,明确责任,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的具体工作,及时反馈,按时归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管理,以提高工作效能。

3.完善建设用地批后实施材料归档

市县国土部门要对土地征收批后实施材料归档较好的单位在全省予以表扬及推广,并严格执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切实落实土地征收批后执行情况,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征地批后实施资料归档制度。

4.开发多样化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方式

省厅除了继续运用国土资源部土地征用审批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加强土地动态管理数据库建设,提高土地批后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增设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化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发布国家、省厅信息,进行实时交流。建立建设用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机制,健全建设用地报批后监管的监督考核机制,增设验收考核结果在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机制,以此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5.加强监管,加强问责

在报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在对目标进行监管的过程中,监管部门也应当主动地接受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充分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抓好土地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

坚持对系统内建设用地的开发、使用、竣工进行定期监控,重点监控半年内将要开竣工的项目用地,跟踪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开竣工;对未竣工的项目,要及时发出警告,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如期开竣工;对因规划调整、土地未腾空等原因未能按时开工的,要向市局、市政府报告,要求政府协调,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推进项目的开工,还应签署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对未按时完工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通过上述各项措施,可以保证工程施工方能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开工,防止出现土地闲置现象。

参考文献:

[1]周伟亮,建设用地报批中的若干问题和研究[J].工程技术,2016(05):43.

[2]黄湘敏.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中国土地,2012(02):32-33.

[3]姚海军.土地开发建设审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居业,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