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当事人索赔的重要书证。交警部门一般按下列标准划分事故责任: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09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