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智能化的发展态势及反制效果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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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犯罪智能化的发展态势及反制效果探析

李岳峰李智凯,刘宸睿,邵楷泷,贺婷潇,熊英灼(指导教师)

湖南警察学院,长沙410138

摘要:网络犯罪智能化指的是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犯罪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在各类新型网络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利用知识、信息、技术资源,快速而又隐蔽地进行作案。文章通过分析网络智能化产生的背景,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例,深入探讨了网络犯罪智能化的发展态势;通过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对于网络智能化犯罪的反制现状分析,以电信诈骗犯罪,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两种常见的网络智能化犯罪为对象,全面解析了基层公安机关提高打击网络犯罪智能化能力的必要性及其应对网络智能化犯罪的方法策略,以期科学合理优化的治理网络智能化犯罪。

关键词:网络犯罪;智能化;发展态势;反制效果

一、网络犯罪智能化的产生背景与发展态势

(一)网络犯罪智能化产生的背景

首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信息传输更加便捷,人们在通过网络轻松获取各种信息和资源的同时,过度的网络信息交互也降低了人们对于网络上虚假信息的甄别能力,在信息驳杂的网络世界里充斥着各种真假难辨的信息。互联网的普及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机会和手段。他们可以围绕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空间进行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攻击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其次,科技的不断进步也为网络犯罪智能化提供了条件。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可以利用这些技术进行更加隐蔽、高效的犯罪活动。例如,犯罪分子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自动化的网络攻击攻入企业公司的内部网络窃取商业机密,也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制作一个诈骗平台或app程序吸引人进来投资已达到诈骗目的等。

最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固有的问题和矛盾也为网络犯罪智能化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例如,经济全球化导致了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一些人因为生活困难而选择从事网络犯罪活动;社会网络的蔓延和人们对个人隐私的关注使得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欺诈活动更加普遍。

总而言之,网络犯罪智能化的产生背景是多方面的,包括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科技的进步、全球化与信息化的趋势以及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促进,推动了网络犯罪智能化的发展。

(二)网络犯罪智能化的发展态势

犯罪智能化的概念广而抽象,其涉及的具体实体犯罪种目繁多,收集数据和进行分析的难度大。根据我们在基层实习的所见所闻,发现对人民安居乐业影响最大的实体犯罪是电信诈骗犯罪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前者是对一个家庭带来经济损失和更重的负担,后者大多因为是侥幸心理或者法律意识淡薄而使自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故我们希望将电信诈骗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两罪名作为切入点,借助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收集数据和分析趋势,希望能用以小见大的方式来一定程度上反映犯罪智能化的发展态势。

首先我们从裁判文书网查询到2010年01月01日—2023年01月01日所有关于电信诈骗犯罪的公开的刑事判决文书文书情况如下(图一)不难看出电信诈骗类犯罪在2014年以后出现了一个井喷的增长期,并在2021年到达顶峰后开始回落。

此外将搜索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去分析电信诈骗案件所在地(省份)分布情况(图二),在6818个案例样本中,从案件量排名前十的审理法院所在地(省份)分布情况来看,其中高发地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和湖南省。据案件审理法院所在分布情况来看,南方省份法院审理的案件较多,一是由于南方省份经济相对发达,这成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主要阵地”;二是与电信诈骗犯罪的来源及发展有关。

如果把电信诈骗犯罪进一步的细化,着重分析利用网络实施相应的新型智能化电信诈骗数据(图三),可以得出利用网络实施的新型智能化诈骗方式,通过骗取被害人的验证码实施电信诈骗案件数量为379件,占比45.28%;利用赌博网站实施电信诈骗案件数量为183件,占比21.86%;通过设立伪基站实施电信诈骗案件数量为173件,占比20.67%;以点击钓鱼网站链接方式实施电信诈骗案件数量为102件,占比12.19%。其犯罪手段方式比如:犯罪分子骗取验证码进行办理换卡业务,进而对受害者的财产账户发动攻击;或犯罪分子篡改来电显示或虚假电话号码,冒充运营商或者银行等客服电话进行诈骗,受害人接到电话或者短信后,进一步受骗。

除了前文所分析的电信诈骗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与网络犯罪智能化关系紧密,这个罪名是由电信诈骗犯罪衍生而来,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一个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可以牵扯出几个甚至更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涉案人员。这类犯罪也往往借助互联网等媒介进行,涉案人员和上线之间大多从未谋面,甚至互不认识,只是通过虚拟平台进行联系。随着电信诈骗犯罪的发案不断攀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发案也是水涨船高(图四),在这庞大的涉案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经世事,怀有侥幸心理的学生,他们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也在不断滋长电信诈骗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智能化。

二、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对于网络智能化犯罪的反制现状

为了深入了解基层公安机关对于新型网络智能化犯罪的应对策略及反制效果,我们对部分基层派出所进行了实地走访并查询他们的案件记录,获取了真实的案例数据,然后以询问的方式向办案民警了解当发生此类网络智能化犯罪时,基层公安机关能否做到用有效的手段去应对和反制。

在实地走访时,首先我们通过分组调查的形式于岳阳市平江县城区派出所的一线办案民警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访问。通过与他们的对话,了解到大部分一线公安干警对于网络犯罪智能化的认知和理解程度比较低,他们更多在基层实务中碰到的就是以虚拟网络平台为依托的电信网络诈骗,其中以理财赌博类诈骗、冒用身份(冒充购物客服、执法人员、熟人三种最为常见)诈骗、刷单兼职返利类诈骗最为常见,比较原始的犯罪手段比如利用漏洞盗取受害人的社交软件账号,然后以借钱的名义在网络上对受害人的亲友进行诈骗;基层接触到的更加智能化的犯罪手段便是,犯罪团队设立一个境外的赌博网站或自己制作一个以“约炮”,“投资返利”,”兼职刷单”为噱头的app,吸引人们进入其中来达到诈骗的目的。

面对此类网络诈骗犯罪,基层派出所的民警们可以选择的反制手段选择也十分有限,由于网络智能犯罪隐蔽性强,专业性高的特点,派出所所能做到的就是及时固定下犯罪证据,保存好聊天记录和转账交易记录给受害人和证人问一份详尽的笔录,之后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银行账号,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里止付冻结犯罪嫌疑银行账户,防止资金进一步流失,最后呈请上级批准立案。从派出对于网络诈骗罪所采取的措施可以看出,基层公安机关缺乏成熟的技术手段,受身局限,无法持续跟进案件进度,同时也因为受条件的限制,只能给上级提供完案件的基本信息后,寄希望于上级利用采集信息在反诈数据库里进行数据碰撞得出侦查线索,也大大降低了此类犯罪的侦查效率。

三、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网络智能化犯罪的难点分析

(一)目前网络智能化犯罪案件频发态势与公安机关侦查力量不平衡

基层派出所面对辖区内多发的电信网络智能化犯罪案件,因为侦查人员办案经验的欠缺和基层派出所警力和侦查资源的不足,对于此类案件没办法进行一个快速反应和采取及时的侦查措施。再加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本身追踪时间长、任务内容繁重,人员流资金流关系复杂的特点,基层派出所很难抽调专门的人手组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工作。并且电信网络诈骗本身犯罪成本比较低,但是犯罪收益却很高,就导致近年来此类案件逐渐增加,案件数量和侦查水平之间逐渐出现了不平衡的态势。

(二)对于此类网络智能化犯罪公安机关内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水平有待提高

基层公安机关不仅缺少相关的技术资源和警力水平,自身也没有专业的部门分工和与上级的案情协调沟通机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除了刑侦部门之外,更需要网络安全部门和专门的电信反诈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承办这类案件的部门只能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向上级机关层层汇报审批,且还需考虑其他部门的日常工作安排,还必须要兼顾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换代的犯罪分子,在人力、物力和技术缺乏的情况下侦查活动难以顺利开展。

(三)在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赃款的追踪赃款的难度大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终的目的一是抓捕犯罪嫌疑人,使其收到法律的制裁,二便是通过资金流,数据流的分析追回受害人的被骗的赃款。“找回我自己被骗的钱”是对于成千上万个受害者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但是实际上即使公安机关也有一定的止损和侦查措施,在接到报案时可以第一时间止付冻结嫌疑人一级卡,在立案后公安机关也可以开具协助调查银行流水和协助冻结通知书,通过与银行的合作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防止涉案账户受害人资金的分流,但这些措施都需要等到在由公安机关理清资金流动方向后,然后才可以对指定的涉案账户进行止付和冻结处理而在现实中受害人报警到立案,再到公安机关调查资金流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再加上近些年来犯罪分子也在不断的利用网络更新自己的犯罪手段,在虚拟网络上有着各种各样的渠道可以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便利,这也让公安机关追赃的难度再次增加。

四、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治理网络智能化犯罪的应对之策

(一)基层公安机关提高打击网络犯罪智能化能力的必要性分析

1.打击网络智能化犯罪是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

据我们查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于2022年8月1日发布的《信息化网络犯罪特征与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中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法院共审结信息类网络犯罪一审案件28.2万余件,案件数量还在逐年呈增加趋势。其中网络诈骗罪案件量占比为36.53%;其次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占比为23.76%。自公安机关“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以帮助网络犯罪活动信息犯罪刑事拘留后移送起诉的人数更是不断增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活幸福感。

2.整治智能化网络犯罪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稳定的必由之路

当前网络犯罪智能化的案发率正在不断上升,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对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巨大。在互联网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行为对象直接面向整个互联网群体;其犯罪区域也从以前传统犯罪的某地扩大至某国、乃至全球范围。从犯罪的危害影响来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资金转移过程中引发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和信用卡诈骗等并发犯罪也层出不穷,这对于社会公平正义损害是巨大的,同时也对国家的威信和公信力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此类案件如果公安机关不提高自身侦办案件,打击犯罪的能力,此类案件便会愈演愈烈,形成恶性循环。总之,打击此类犯罪案件需要我们更新打击防范手段,提高基层民警对于此类案件侦办能力,同时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对于此类资金转移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基层公安机关应对网络智能化犯罪的策略和经验总结

首先,提高一线公安干警对于网络智能化犯罪的认识水平,加强网络技术培训和对于此类案件侦办能力的提升。基层机关应该重视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一线公安干警对于重点频发的网络犯罪智能化的认识和了解,掌握相关的网络技术并且更新拓展案件侦查反制手段。通过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提高基层民警对于此类案件的侦办能力,以更好地应对网络智能化犯罪的挑战。

其次,完善技术手段和平台研判技术。公安机关可以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系统程序,有效地监控和分析犯罪行为,帮助执法部门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犯罪活动。同时,继续加强对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可以提高预警系统的准确性和反应速度,为公安机关提供更及时、精准的信息和预警。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研究,以不断提升犯罪预警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数据处理能力,通过对技术手段的推进和平台研判技术的完善,来从源头遏制网络智能犯罪。

最后,健全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对于此类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基层机关之间、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建立起紧密的合作机制。在大数据研判平台上打破信息壁垒,在侦查部门内部共享情报、技术资源和案件信息上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对网络智能化犯罪案件的快速研判能力,实现协同作战,有效打击网络智能化犯罪行为。


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项目编号S20211153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