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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公共采购领域,通过对公共采购行为的分析,可以有效地体现公共采购的效益,满足买方的采购需求,公平的现金交易,使买方获得最大的收益,推动各部门的廉政交易。但是,受诸多原因的制约,目前在国家层面上尚未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在形式上也存在着一些随意性,这与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应该对政府采购中的招标过程进行积极的改革和完善,对政府采购中的招标程序进行了剖析与研究。
关键词: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组织;实施
政府采购也称为“公共采购”,是国家运用财政资金,依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和方法,对各种物资、工程或服务进行采购,以解决各个级别的政府机构的工作需求。政府采购作为政府采购活动中最为主要的一种形式,有利于实现公正的竞争,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发展,采购成本的开支是比较透明的,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防止在经费运用中出现的贪污现象。
一、概述
要使招标工作规范化,就必须制订合适的准则和执行过程。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目前一些招标体系只是走个过场,并无实质上的价值,同时也存在着监督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而且,这些制度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公共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纳税人资金,通过法律手段获取、设计和提供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或超出规定范围的劳务。政府采购一般包括公开招标、投标招标、谈判招标、综合采购和调研,公开招标是一种通过公众媒介将自己的标书公布在公众媒介上,对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进行投标,从大量的投标者中选出符合条件的投标者。在我国政府采购中,采用的方式最为普遍。
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一)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问题
供应商认证是指通过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信誉等方面的审核,以保证其符合参加公开采购的条件。供应商的投标资质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能否正常开展,所以有必要对供货商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参加公开投标的人数较多,若其资质无法核实,则需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去评审标书,造成投标人工作量增大、工作效率低下,有些不符合标准的供货商还会对生产流程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招标信息不对称
在招标过程中,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从各个供货商处获得相应的资料,这就造成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了其资质检验和合约执行。招标中存在着不对称的信息,即在政府和供应商等方面,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在政府与厂商间存在着不完全的信息。在采购过程中,由于政府不能很好地掌握供货商的资格与实力,在与供货商签定合约时,往往会产生很多不可预料的问题。
(三)投标缺乏担保
标保函是一种担保方式,以保证其可以根据标书要求进行投标。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撤销了报价,投标人由于自己的原因未能签订本采购合同,则会使买方遭受巨大的损害。正因为如此,为了保障买家的权益,设立了担保制度,当前无论是《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均未对招标过程作出明确的规范。但是由于政府采购是以公益为目的的,因此从根本上保障了社会大众的权益,所以搞好招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四)评标不合理
评价是进行政府招标时最关键的一环。因为在中国,招标的发展比较晚,相关的体制还不够健全,而且评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实践水平也不够高,评价方式也不够科学,因此在评价过程中,往往只注重自己的职位,而忽略了自己的评价技巧。企业的投标评价多依赖于专业人员的经验与技巧,其往往是定性的,而非量化的。
三、完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的有效对策
(一)做好供应商的资格审核工作
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核,重点是对供应商的基本素质及专业水平进行审核。基础资格就是要知道供应商是否登记、注册时间、资金、公司资格、破产和违法违规,对供货商资格的核查能够保证其在投标文档中的执行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投标人,要加大审核力度,及时防范。专业资质审核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采购工程技术进行审核,对在政府采购方面的实际经历、工作状况以及与之相关的信誉进行充分的认识,对供应商的人员、机械设备、计划、财务状况、售后服务等方面都要有所认识,保证在采购期间能够切实地履行合同,达到公开招标的目的。
(二)实现招标信息的沟通与共享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增强政府部门间的情报沟通与共享,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情报交换。相关机构应立即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对于违约行为,要主动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免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供方自身也应该意识到违背政府采购合约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且不能参加政府采购,对于供货商来说意义重大。所以为了防止出现违约现象,必须要加强内外双方的信息共享。
(三)科学评标
在评标工作中要主动地进行评标,做到科学公正,合理地进行评标、投标,以实现公正合理的评标,从而实现公开招标的目的,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加强评估队伍素质、遴选、组织等方面的工作,使评估工作规范化。将量化分析的手段引入到评价中,对各投标人各方面的要素进行了科学的分析与评价,使得评价工作更为科学、合理,真实地体现出各投标者的真实状况,从而达到政府采购的高质量。
四、公开招标的组织与实施
(一)接受采购任务
在承接了采购工作之后,采购部应对所需的生产厂家、性能参数、安装调价及价格等有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通常情况下,应由3个生产厂家共同进行这项研究,以保证获得充分的调研资料,并对投标文档的开发和完善起到支撑作用。
(二)申请采购计划表
在调研资料的基础上,采购部负责制订采购计划,与财务部联络。由财政部负责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经费、设备清单、采购模式、采购计划变更等。委员会正在与高层机构共同努力,以最终审批这个项目。当资金方案通过时,购买方将进行购买工作[1]。
(三)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在通过采购计划表的审批后,应确定投标人,并与其签署采购计划表的调解协议,提出了以评标为依据的标书,其中主要包含评标专家资格、技术要求、客户服务及评标办法等内容,编制投标文档能够保证采购人员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采购适当的设备。
(四)确认招标文件,发布公告
在颁发预告时,为了确保其是否科学、公平,需要在最初公告阶段向广大投标者征询意见。若有可能竞标者对标书提出质疑,则买家需作出回应,或修改标书,并于指定媒介刊登。
(五)组织开标与评标活动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召集投标人、监理参加开标会议。评审小组将建立,由评审和指定的专家选出最终的赢家。
(六)结果公告
最终,在买方证实收益的情况下,评委小组将发布最终的评估成绩。
(七)商务与技术合同签订
在订立商务或技术合同时,必须对有关产品的性能参数、履行期限及违约情形作出清楚的说明,以此来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益,也为当事人履行自己的责任提供有力的监管依据[2]。
(八)供货、组织验收与付款
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企业应向采购方提供采购的产品,并与生产厂家联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招标结束后,招标人、买方及设备生产商将参加项目的验收,并签署验收协议,在签约完成后,买家支付给中标单位,投标人的购买行为即告终止。
结语
通过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节约资源、提升采购效益、防止贪污贿赂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一种新的政府采购模式,我国目前的招标流程还不够完善,要使招标工作达到高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参考文献
[1]李建勤.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组织与实施[J].招标与投标,2015,(10):33-35.
[2]吴芳超,王海琦.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的区别[J].中国招标,2015,(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