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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升,保障性住房以及社会管理创新问题逐渐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重视。本文从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经历、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的成就、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希望能够为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有效的意见与建议。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社会管理;发展历程
与保障性住房相对的概念是商业性住房。与商业性住房不同,保障性住房更加注重实用性,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基础生活提供的住房,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以及公共租赁房。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的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经历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五个阶段,分别是起步阶段、确立阶段、萎缩阶段、重建阶段以及完善阶段。
1995年,随着“安居工程”的提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正式进入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住房模式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集资合作建房,另一种则是安居工程,在此期间实物分房的政策依旧存在。
1998年是我国保障性住房在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一年,也是保障性住房的确立阶段。随着《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出台,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正式建立。
2001年,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发展的过程中进入了萎缩阶段,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积极性也逐渐减弱。随着经济适用房所占的投资比例逐渐下降,2005年更是达到了历史中的最低点。保障安居型住房工程已然全面萎缩。
2007年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重建阶段。我国出台了廉租住房制度,针对低收入的贫困家庭建立健全主导政策。加大棚户区与旧住宅的改造,以便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
2010年至2015年是社会保障住房发展的完善阶段,国家相关部门逐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对于普通商品房用地所占的比例提出了明确的需求。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的成就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幅提速
近年来,国务院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问题的重视,我国保障性住房问题得到了社会上广泛关注,政府隨之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对于我国低保家庭住房难得问题,国家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得以有效改善,68万人的住房问题得以解决。截至2008年底,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居住问题的居民达到290万之多。随着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公共住房租赁建设被进一步推进,一些大城市已经根据国家推出的政策做出了下一步的举动。全国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解决了中国大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住房艰涩和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二)保障性住房福利体制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大幅度提升,房价的逐渐攀升问题也随之而来。对此,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加大对房价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住房保障制度。
从1998年开始,国家在推行相关政策的过程中提到了取消分配住房的制度,努力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之后,国家针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问题也做出了一系列的举措,进行供房结构的调整,将发展的重点放在中低价位的经济适用房与廉租住房,通过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了大多数人住房问题。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多层次的住房保障系统,其中公积金制度、限价房的相关政策、公租房与廉租房等政策都逐步得到了完善。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一)政府的职责有待强化
近些年我国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仍旧具有一定的差距。与国内相比,西方国家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都有参与,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而我国国内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职责划分。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做了积极的、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对于政策制定、投资、引导和监督等方面与现实需求尚有差距。
近年来,虽然政府逐渐认识到强化自身职责的重要性,但是在组织领导、考核机制以及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工作依旧有待强化。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相关的考核机制没有建立完全、政府的宣传力度没有及时跟上等问题都急需解决。
(二)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小
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大群体的人口与过高的房价同时出现,使得我国低收入家庭购房十分困难,虽然说我国的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我国的贫困家庭较多导致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仍旧不足。一些私营企业没有为员工提供公积金的福利,我国的公积金制度没有实现全面的覆盖。而我国的公共租赁房政策起步较晚,大多数地区没有接触到公共租赁房政策,只有一少部分地区参与到试点环节。一些困难的家庭住房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缺乏保障性住房基金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我国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关于限价房、经济房等房源数量无法满足国民。究其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的基金有所不足,保障性住房建设也达不到要求
[1]。
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
要想进一步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发展,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政府的职责显得尤为重要。强化政府指责,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以及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出发,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需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履行职责相关内的工作。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项目,需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此外,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坚持正面的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强化政府的职责,优化政府的职能。
(二)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对于进一步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不断地发展,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逐渐得到完善,但是仍有大部分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没有得以解决。为了缓解居民的住房需求,保障性住房是有效的途径之一。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显得尤为重要。
(三)确保资金的供应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十分重要。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力度不足,对于进一步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十分不利。我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西北地区而言,政府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力度,扩大对公积金的投入比例。与此同时,要先确保资金的供应,加快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以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过程中也十分重要[2]。
五、结语
总而言之,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关乎每一位百姓的生活。每个人在社会中都离不开“住”的问题。一个国家要想长久发展,富强安康,注重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在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刘平,王会雨,罗文孜.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与政策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20(01):32-49.
[2]吕萍,戚瑞双,李爽.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J].商业研究,2021(01):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