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特别是沿海地区)对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主要有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留地安置和就业安置等。但因安置方式简单,政府单一的安置方式与农民多种安置的愿望相冲突以及补偿安置标准过低和缺乏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的存在,并未能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本文在分析产生上述矛盾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失地农民实行科学补偿安置的系列对策。
南方农村
2009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