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长城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8
【案情简介】
赵某某系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2020年9月自老家前往某市学习美发。在学校附近的公园结实被害人,被害人同学马某某在初次见面时谎称被害人十六岁,后赵某某与被害人确定恋爱关系。不久,被害人告知唐某某自己读初二,今年十四岁。后二人在被害人家中自愿发生性行为,赵某某留宿至第二天上午7时许。被害人父亲通过聊天记录知晓二人发生性行为遂报案称被害人被强奸。经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赵某某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逮捕,在侦查阶段,经过多次协商,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已对赵某某进行谅解,并接受了赵某某家属代为赔偿的经济损失;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委托当地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并出具了社会危险性评估方案。此后,在辩护律师的协助下监护人出具监护计划、被害人所在地公益组织出具帮教计划。检察院综合考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等全案因素,采纳监护人计划、公益组织帮教计划以及律师辩护意见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确立八个月的考验期。
一、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未成年人“不起诉+精准帮教”工作机制。
近年来,检察院未检工作提出要改变传统模式中羁押—定罪起诉—用刑罚的矫治手段,运用法律、心理、社会、教育等手段,创建多元化、社会化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和预防机制。具体要求:一是创建社会志愿者参与案中帮教制度,改变以往办案过程中单纯依靠检察官帮教的做法,在办案过程中,依托社会志愿者,开展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二是试行附条件不起诉,改变以往单纯作出诉或不诉决定的做法,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设定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考验期,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帮教,期满后视悔改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本案由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共同去往当地寻找适合并乐意尽责帮教赵某某的公益组织。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找到了一家在当地成立八年,开展志愿服务1400余次,多次荣誉“最美志愿者”“全省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益组织。
二、公益组织采纳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定制帮教措施。
1.采取“二对一”结对形式,在公益组织党支部内选择先进共产党员作为其帮教结对人,在整个帮教期间内,负责观察赵某某思想动态,引导其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投身公益服务。
2.带领赵某某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参加公益服务,其他义工在服务中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展现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友爱团结互助的志愿精神来为赵某某树立正确的榜样。
3.充分发挥赵某某个人特长,助力其学有所成,未来能找到心仪的工作,在社会立足。赵某某热爱美发行业,在本市学习美发期间认真刻苦,成绩优秀。未来,赵某某希望成名一名优秀的发型设计师。公益组织下属理发服务队,正是赵某某提供公益服务的好平台。既树立了赵某某的自信,展示了个人的特长,又为他人提供了帮助,两者相结合有利于其长期坚持公益服务。
4.带领赵某某参与团建活动,通过与其他义工间的交流互动,能使赵某某克服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流的缺点。
5.带领赵某某与弱势群体深入交流,希望能够为其开阔视野,珍惜当下的自由及美好生活。公益服务可以看到人生百态,赵某某在此过程中可不断思考、不断反省、不断总结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和美好生活,也促使其能够敬畏法律,主动远离犯罪。
6.公益组织对赵某某的犯罪事实仅于队长及帮教结对人知悉,对其他任何人予以保密。在公益服务、团建活动中的表现真实记录、定期评估,将结果反馈至检察院及监护人处,便于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积极实施帮教计划,让涉罪未成年从“飘到哪里算哪里的蒲公英”变成“朝着太阳生长的向日葵”。
检察官及公益组织积极认真实施帮教计划,在一段时间后,赵某某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的改观,思想觉悟明显提高,树立了正确的人事,改善了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且结交了很多正能量的朋友。考验期结束,检察院对赵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结语】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希望,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益组织的帮教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也作为公益组织的志愿者,深知挽救未成年人的责任之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群体进行经常性的跟踪及监督,用温情帮教来感化失足少年,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必须要做,必须做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