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颁布法规,规定“家长打孩子警方须制止”。我们以往对于家庭中孩子的保护,并不足够完善。国人的意识中一直存在着“家务事”难管的思维,虽然我们对“儿子打老子”有着道德与法律上的双重价值批判和界定,但我们往往主观忽略了“老子打儿子”的权利侵害。
法庭内外
2009年12期